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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代理协议书知识产权(实用17篇)

时间:| 作者:文轩

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对创新和创造力的激励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报告,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果和面临的挑战。

知识产权协议书 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担任甲方知识产权顾问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顾问。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有关条款处理。

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配合乙方为甲方所进行的工作;在涉及有关案件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真实的资料和情况;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有关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背景材料,

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能从事有背于甲方利益的民事行为。

2、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第四条乙方的顾问工作范围:

1、全面监控所有涉及甲方商标权益的商标注册情况,并为所有商标等知识产权建立档案,全程对商标进行监测等事宜。对与甲方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所有标记(无论其使用在任何产品或服务上)的商标公告、商标注册等情况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紧急的在24小时之内通知甲方)。

2、向甲方提供有关商标设计、申请注册、使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甲方现有商标的申请注册情况进行内部查询,并将查询情况及时向甲方通报;

7、代理甲方进行商标申请注册、续展注册、变更注册等业务。

8、代理甲方处理商标异议、争议事务;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第四条1-6项服务时作为给甲方提供的顾问服务,甲方付予乙方相应的顾问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供第四条7-8项服务时,相关费用按上海市统一物价标准收取。

第六条乙方为甲方工作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鉴定、翻译等费用,由乙方提出费用单,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支付。对于数额较大的费用,如专项公关费用、调查研究费用等,由乙方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甲方支付该项费用后乙方方可实施有关行为。

第七条甲方指定先生(女士)与乙方保持联系,负责双方的联络工作。

第八条乙方代理行为的原则:

对于重大的商标事务,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做出决定,对于情况紧急必须尽快处理的重大商标事务,乙方可以先采取行动,然后再向甲方报告有关情况。

第九条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通报生产发展、广告宣传等情况,以便于乙方考虑商标的使用以及及时制定今后的商标策略。乙方应当出席甲方有关商标及商标宣传工作的会议。

第十条乙方受聘于甲方,甲方应该与乙方签订正式的聘用协议书,乙方担当甲方知识产权顾问,乙方可以以甲方公司员工身份出席与甲方相关的商业展示会,为甲方做品牌宣传、进行商业谈判。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费用约定。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人民币元,费方式为:于聘请时当月付入全部顾问费用。

3、乙方为甲方赴外地办案或调查等事宜,其合理的食宿费用由甲方负责报支,或以包干形式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确由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对于本协议内容,包括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修改的内容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达成日期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日期。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十五条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办。

第十七条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签订。

第十八条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备注: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产品代理协议书 篇二

生产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委托乙方在指定区域内经销的《xxx合同/协议》的未尽事宜,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在____区域内代理长乐情甜酒系列产品,并以长乐情公司产品为市场主推产品。

2、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开拓精神。

3、具备相应产品的销售经验和区域市场推广经验。

4、公司信誉、资信条件及主要经营者口碑良好。

5、具有足够的产品市场推广业务人员,要求最少2名以上。

6、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信心完成合同销售目标。

1、向乙方出具经销证书,维护乙方经销权益。

2、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和经营所需的资料。

3、帮助乙方培训雇员,使其深入了解代理产品的相关知识。产品销售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时,甲方有义务帮助解决。

4、当乙方遇到大宗订单或招标等情况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拿下订单。

5、甲方推出新产品时,有义务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及时培训乙方雇员。

6、向乙方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影像在内的推广宣传资料,与乙方共同制定地区营销广告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广告、促销等工作。

7、协助并督促乙方在域内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

8、甲方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乙方。

9、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货明细及相应货款到达甲方帐户的时间及时进行排序发货。

11、采取有效措施调解和处理规范市场的工作。

1、有处置乙方违反市场规范问题的权力。

2、甲方有统计乙方库存的权利。

1、乙方有义务及时汇报销售信息,竞争对手信息等一切有利于双方发展的信息。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供的商业内容进行保密。

3、乙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得与其它区域发生串货现象,影响其它区域代理的正常经营。

4、乙方不得去做有损甲方声誉的事情,如有类似情况,乙方需承担甲方全部损失。

5、乙方在进货前十天应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同时将货款汇入甲方银行帐号。甲方负责按时发货并代办托运。

6、乙方凭清单验货,如有差异或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货当天告知甲方。

1、乙方在甲方的实际操作中,具有建议权。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支持。

3、有处置甲方违反市场规范问题的权力。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xxx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xxx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人代表:_________。

法定人代表: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知识产权协议书 篇三

甲方:

注册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 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编号:】。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在甲方任职前、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及相关事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附件,以期共同遵守。

知识产权,指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已注册、未注册、已进了注册申请的专利、专利申请、商标、服务标志、标识、形象、商号、互联网域名、设计、著作【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库、集成电路设计、专有技术等拥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论其表现为何种形式,记载于何种载体。

(一)任职前员工知识产权,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创作的且为乙方所拥有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研究和开发有关且未转让给甲方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而不限于专利、著作【包括计算机软件】、专用技术等。

(二)乙方任职于甲方前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由乙方继续拥有,不得被界定为甲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向第三方转让任职前知识产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享有优先受让权。

(三)除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协议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职前知识产权以外,乙方应就任职前的知识产权及其使用限制向甲方做出声明,并将记录这些内容的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承诺附件所做的陈述是真实、完整的。乙方理解并且同意:遵照本项披露要求,如乙方未进行相应的告知且未提供该附表,即表示乙方并无此种任职前发明/作品。

(四)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如乙方将任职前的知识产权运用到甲方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工艺或机器装置【以下称“甲方产品”】中,视为乙方对甲方授予许可,甲方有权对上述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进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销售,无论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是作为甲方产品一部分或与甲方产品有关。此项许可应是非独占的、免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

(五)乙方应保证其对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处分权。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与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相关的权利主张,甲方因此承担的任何赔偿、费用、支出和责任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六)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应将甲方享有的非独占、免许可费、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该项许可向第三方披露,并保证甲方始终享有该项许可。

(一)职务发明

1、职务发明,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执行甲方的任务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而由乙方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改进、技术秘密和技术诀窍:

(1)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5)其他任何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上述条款(3)中所称的“甲方物质技术条件”,指甲方的资金、设备、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数据等。

2、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二)职务作品

1、职务作品,指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

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职务作品的署名权属于乙方,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等。

(三)计算机软件职务作品的特别规定

1、计算机软件,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计算机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由甲方享有:

(1)针对本职工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中所预见的结果或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甲方承担责任的计算机软件。

(四)非职务发明/作品

1、非职务发明/作品,指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由乙方单独或联合他人构思、开发或实践所得的,不属于上述(一)、(二)、(三)规定的发明和作品,并且不论该等发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请专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权法》或其它相关法律获得注册登记等。

2、乙方同意在将任何与上述非职务发明/作品有关的所有权/著作权和其它相关的权利、利益向第三方进行转让时,同等条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优先受让权,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权和/或知识产权的除外。

(五)通知和披露

1、乙方应当自职务发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甲方。

2、乙方同意自非职务发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内,将全部有关该非职务发明/作品的资料以书面方式充分披露给甲方。

(六)乙方同意保存并维护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的、所有有关乙方独自或与他人合作获得的发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书面记录资料。

(一)乙方同意协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费,在任何可能的国家,用各种适当的方式,保护甲方的职务发明/作品,及甲方在受让后取得的任职前发明/作品、非职务发明/作品上的权利及与任何国家相关的任何著作权、专利或其它的知识产权。这里的“协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以及签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认为必要的申请书、表格、转让协议和其它文书,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后,在乙方能力范围内,乙方仍负有本款规定的协助义务。

(二)如果因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其它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的签字去申请或进行有关转让给甲方的发明或原创性著作在中国或外国的专利或著作权登记的申请时,乙方不可撤销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权的官员或代理人作为乙方的`全权代理人,代表乙方签署并提交任何该等申请,从事所有其它法律允许的行为以促成专利证书的核发或著作权的成功登记,并确保其法律效果等同于乙方亲自执行。

乙方同意离职时,应向甲方归还(并且不会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给他人)所有的装置、档案、数据、记录、报告、列表、商业信函、说明书、图表、设计图、草稿、原料、设备,其它文件或财产及应该归还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职期间就前述各项内容所做的复制品或者其它属于甲方或指定人员的所有物品。

若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乙方承诺向新雇主告知有关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并同意甲方对乙方新雇主发出通知书,通知该新雇主有关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为执行本协议,乙方同意签署任何适当的协议或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乙方承诺未曾签订且将不签订任何与本协议利益相悖的口头或书面协议。

1、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并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的实际损失时,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3、乙方承认前述规定的损害赔偿尚不能构成对其违约行为的足够救济,甲方可以通过获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济方式修正、弥补或预防乙方的违约行为。该等救济方式不应被视为对违约行为可采取的排他性的救济方式,而应作为对法律允许的其他救济方式的补充。

本协议的履行及解释,以及双方基于本协议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1、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判定为无效时,该无效的条款或规定不影响整个合同的继续履行的,该无效性并不影响其它条款和规定。双方经协商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产品代理协议书 篇四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经销产品_____。

二、甲方授权乙方自本协议签署日起实施经营活动。

三、乙方可以用“甲方产品授权经销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但未经允许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宣传。

四、甲方将进行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并提供市场支持。乙方应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场宣传资源配以适当投入,积极开展市场推广活动。甲方全资投入包括:主要专业媒体的合作专栏和硬性广告、网上广告等。

五、甲方拥有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和解释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进行销售。

六、市场零售价_____。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在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八、退货。

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货要求,但乙方的退货要求必须在进货后_____日内提出,否则甲方可以拒绝。

乙方退回的产品及其包装必须达到不影响再次销售的要求,否则,甲方不予退款。

甲方在收到退货并确认符合上述要求后退回货款。

九、甲方向乙方发货时,甲方负责铁路或公路运输费用和保险费;若乙方对运输工具有特殊要求时,超出的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退货时,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乙方除正常性经营赢利外,可享受甲方给予的定期考核奖励。考核及奖励政策另定。

十一、乙方在正常营销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断供货。

十二、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争议,双方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帐号:帐号: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知识产权协议书 篇五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鉴于甲方需要为其新项目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申报,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提供咨询指导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项目的负责人应充分地、完整地、真实地向乙方介绍有关情况及内容,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技术资料、证据、图纸、背景文件等,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给予乙方工作便利。在必要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要求补充技术资料、证据、图纸等文件。

甲方发明人应对所提供的证据、资料、图纸、背景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甲方负责组织申请工作班子,指定一名高层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向乙方提供申请工作所需的各种材料。

2、甲方如发生地址变更或更换联系人,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甲方提供的地址有误或不详或因变更后未及时通知乙方而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应当及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事项,及时按乙方的要求缴纳有关费用。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4、甲方应为乙方所提供的情报与资料信息予以保密。

1、乙方应在甲方支付申请所需相关费用后7天内开展工作,负责为甲方整理申请各项所需材料,策划并指导甲方做好申请的准备工作。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通讯方式及时送达有关文件,送达可用电子邮件与传真送达。

3、乙方应为甲方所提供的商业情报、企业管理等相关资料予以保密。

4、乙方在进行申报前应进行尽可能的查询(不包含专利局收费的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对甲方提供书面的申报建议。

1、各项目费用如下表:

注:甲方按照乙方所提供的书面建议进行申请,如未能取得专利局(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下发的专利证书,则乙方应退还相应的费用;如甲方未能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乙方也应退还相应费用。

2、具体申报项目,确定后以附加协议形式确定。

3、甲方如有超出本合同范围的知识产权申报项目(如:商标、美术版权等),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合作协议。

4、付款方式,甲方在款项落实附加协议签署7日内付款。

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支付费用不再返还。

2、由于非乙方原因而使甲方失去专利申请权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支付费用不再返还。

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所代理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乙方全额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所订立的条款视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5、甲乙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行使权利和义务,如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知识产权协议书 篇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和甲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劳动合同。因此,乙方同意遵守下列各项条款:

1、任职前的发明和作品

(1)定义:任职前发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创作的且为乙方所拥有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研究和开发有关且未转让给甲方的所有发明、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开发、改进、商业秘密等。

(2)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协议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职前发明/作品,否则,乙方应就任职前发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权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声明,并将记录这些内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协议后。乙方承诺在附表所做的陈述是真实、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进行相应的告知且未附上该附表,即表示乙方并无此种任职前发明/作品。

(3)保留:乙方保留对任职前发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权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同时,任职前发明/作品将不得被界定为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的资产。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职期间,向第三方转让任职前发明/作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享有优先受让权。

(4)许可

a、许可:在乙方于甲方任职期间,如乙方将任职前发明/作品运用到甲方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工艺或机器装置(以下称“甲方产品”)中,则甲方将被视作授予一项许可,有权对上述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进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销售,无论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是作为甲方产品一部分或与甲方产品有关。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许可应当是非独占的、免专利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

b、责任:乙方应当保证其对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具有合法的处分权。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与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相关的权利主张,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使之免遭任何的赔偿、费用、支出和责任的损失。

c、限制: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应当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独占的、免专利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并保证甲方始终享有该等许可。

2、任职期间及之后的发明和作品

(1)职务发明

a、职务发明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执行甲方的任务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而由乙方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改进、技术秘密和技术诀窍:

1)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5)其他任何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上述条款3)中所称的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甲方的资金、设备、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数据等。

b、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2)职务作品

a、职务作品是指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

b、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职务作品的署名权属于乙方,其着作权的其他权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着作权的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等。

(3)计算机软件职务作品的特别规定

a、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b、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计算机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由甲方享有:

1) 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 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中所预见的结果或自然的结果;

3) 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甲方承担责任的计算机软件。

(4)非职务发明/作品

a、职务发明/作品是指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由乙方单独或联合他人构思、开发或实践所得的,不属于上述2(1)款、2(2)款和2(3)款规定的发明和作品,并且不论该等发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请专利或是否可依着作权法或其它相关法律获得注册登记等。

b、乙方同意在将任何与上述非职务发明/作品有关的所有权/着作权和其它相关的权利、利益向第三方进行转让时,同等条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优先受让权,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权和/或知识产权的除外。

(5)通知和披露

a、乙方应当自职务发明/职务作品完成之日起的五日内通知甲方。

b、乙方同意自非职务发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内,将全部有关该非职务发明/作品的资料以书面方式充分披露给甲方。

(6)记录的保存

乙方同意保存并维护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的、所有有关乙方独自或与他人合作获得的所有发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书面记录资料。

3、专利及著作权登记

(1)乙方同意协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费,在任何可能的国家,用各种适当的方式,保护甲方的职务发明/职务作品,及甲方在受让后取得的任职前发明/作品、非职务发明/作品上的权利及与任何国家相关的任何着作权、专利或其它的知识产权。这里的“协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以及签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认为必要的申请书、表格、转让协议和其它文书,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后,在乙方能力范围内,乙方仍负有本款规定的协助义务。

(2)如果因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其它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签字去申请、或进行有关转让给甲方的发明或原创性着作在任何中国或外国的专利或着作权登记的申请时,乙方不可撤销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权的官员或代理人作为乙方的全权代理人,代表乙方签署并提交任何该等申请,从事所有其它法律允许的行为以促成专利证书的核发或着作权的成功登记,并确保其法律效果等同于乙方亲自执行。

乙方同意离开甲方时,应向甲方归还(并且不会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给他人)所有的装置、档案、数据、记录、报告、列表、商业信函、说明书、图表、设计图、草稿、原料、设备,其它文件或财产及应该归还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职期间就前述各项内容所做的复制品或者其它属于甲方或其承继人或指定人员的所有物品。

若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乙方承诺向乙方新雇主告知有关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并同意甲方对乙方新雇主发出通知书,通知该新雇主有关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为执行本协议,乙方同意签署任何适当的协议或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乙方承诺未曾签订且将不签订任何与本协议利益相悖的口头或书面协议。

1、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并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3、乙方承认前述5.2款规定的损害赔偿尚不能构成对其违约行为的足够救济,甲方可以通过获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济方式修正、弥补或预防乙方的违约行为。该等救济方式不应被视为对违约行为可采取的排他性的救济方式,而应作为对法律允许的其他救济方式的补充。

本协议的履行及解释,以及双方基于本协议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1、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判定为无效时,除非该条款或规定的无效在实质上已影响整个合同的继续履行,该无效性并不影响于任何其它的条款和规定,并且该无效条款和规定应被视为已从本协议中删除。双方经协商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2、文本: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

3、标题: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的标题只是为了方便阅读,不能以任何形式作为对本协议的解释或影响本协议的含意。

4、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通过签署本协议,乙方宣称完全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知识产权协议书 篇七

甲方:

乙方:

为保护乙方知识产权不受侵犯,明确甲乙双方在乙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发生纠纷。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所称“知识产权”包括:企业名称和标识、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商标、专利、专有技术、或持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3、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无权继续使用上述“知识产权”,更无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4、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以许可甲方使用其“知识产权”,双方应另行签订许可协议。许可使用的,甲方只能限于其自身使用,甲方无权转许可第三人(方)使用,并只能用于合同规定的范围。

特殊情况下,乙方同意转让“知识产权”的,双方另行签订转让协议。

5、上述“知识产权”依法应当保密的.(如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源代码、企业商业秘密等),无论是否许可甲方继续使用,甲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方)直接或间接披露、公开或传授。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披露时,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6、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乙方知识产权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乙方还将要求追究甲方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7、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时间:时间:

知识产权协议书 篇八

乙方: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及对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为了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确定乙方保守甲方的知识产权的责任,同时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规定,结合本行业惯例,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所指知识产权是指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摄影器材有偿租赁服务期间,参与并配合甲方拍摄制作业务项目制作过程中完成拍摄制作的所有影像素材资料。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影像制作设备中所有由甲方组织拍摄并制作的影像素材内容产权归甲方及甲方的项目客户所有。

第三条甲方完成项目制作过程中的拍摄任务后,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完成由甲方组织拍摄制作的所有影像素材资料。甲方确认影像素材完好无损后,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须删除其摄影器材内所有甲方组织拍摄的所有影像素材。

第四条乙方不得私自存留或转存甲方组织拍摄的影像素材资料。不得私自将甲方组织拍摄的影像素材资料内容以任何形式转让与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甲方有偿使用乙方的摄影器材,使用完毕后须依照租赁合同支付租赁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若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承担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的《摄影器材租赁合同》的附件,与《摄影器材租赁合同》同时生效和失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知识产权协议书 篇九

立合约者xxx(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xxx(以下简称乙方)。

编著xxx一书,双方议定如下:

一、乙方应付甲方稿费每千字xx元整,于签订本合约时,先预付xx元整,余数于甲方交稿时,一次付清。

二、本书预计字数为xx万字左右。

三、本书著作权经甲方同意转让乙方承受,由乙方办理著作权登记。

四、本书如有侵害他人著作权,及违背有关著作出版等现行各项法律或国家政策时,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涉。其因而被有关机关扣留、没收,或禁止发行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五、本书版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就本书内容的全部或一部分予以割裂,自行出版或转让。

六、本书的排版校对,由乙方负责,惟求其正确无误,得请甲方作最后的校核。

七、甲方同意于xxx年x月x日完稿,交予乙方出版。

立合约者:

甲方:

住址:

籍贯:

出生年月日:

乙方:

负责人:

住址:

xx年x月x日。

知识产权协议书 篇十

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确保在讨论、设计和加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不泄露,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所需加工的图纸信息;

2.相互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

3.加工过程中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1.甲方提供需要乙方加工的内容和加工要求,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加工;

1.乙方应仅将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用于甲方的产品。

2.乙方对从甲方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4.项目完成后,所有相关图纸资料,加工的报废品,样品,半成品,成品都需全部交给甲方,乙方不保留任何与甲方产品有关的资料与实物。

5.乙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

6.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__。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_____。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知识产权协议书 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天津市配套区工程37#、38#、39#、40#楼幕墙项目进行图纸深化设计,包含石材幕墙、玻璃幕墙施工节点图以及施工技术答疑、施工技术指导和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技术联席会议等。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总设计费的30%即人民币9000元,(大写:玖千元整)。

2、设计方案经甲方及发包方认可,允许该设计图为施工图纸。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电子版设计稿件及零号蓝图一份、一号施工图两份,甲方应当付总设计费的60%即人民币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3、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完成设计项目中的技术交底和技术答疑以及技术指导。该工程竣工后甲方应支付总设计费的余款即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2、乙方以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1、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4、设计费用支付完毕后,作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该设计作品使用于其他工程及企业宣传等一切活动。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该项目的施工。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并设计修改至甲方满意为止。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1、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甲方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并承担给甲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3、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完成或无法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应全部退回以收取的设计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4、甲方同意施工的设计部位即为设计合格满意,后期修改以及拆除等造成的工期延误以及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协议书 篇十二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一、定义。

“知识产权”:是指已注册和未注册的、包括进行了注册申请的专利、专利申请权、商标、服务标志、标识、形象、商号、互联网域名、设计权、的权利或保护形式,不论其表现为何种形式,记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是否登记。

“职务作品”:是指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作品、论文、报告、文件、图画、肖像、产品理念、服务理念、照片、底片、录音/像带和母带、电脑程序、源代码、结果代码、原型、研究数据和文件、样本、日志、报告和其他材料(总称“职务作品”)特别是,下列作品属于职务作品(非全部):_____________。

1、有下列条件情况之一的,乙方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全部属于甲方:

a.受聘期间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b.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研发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e.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除非乙方证明不符合上述条件,否则在乙方在职期间以及离职后两年内形成的与乙方工作相关的作品或产品,均属于职务作品,全部知识产权应属于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协议书 篇十三

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宗旨,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特色,在知识产权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的水平,打破地区保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产业及技术转移,增进地区间投资增长,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共同发展。

合作原则。

(1)自愿参与。各方自愿合作,参与本协议全部或部分合作项目。

(2)开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发展的平等地位和权利,坚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视性,打破地区封锁,促进区域开放。

(3)互动互补。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资源共享,加强优势集成与互补。

(4)依法行政。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和依法行政原则,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合作要求。

(1)各方应主动创造合作条件,落实合作措施,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2)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优势互补,协商解决相互关联的重大知识产权问题。

(3)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提升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合作内容。

(1)政策研讨。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人才优势,加强调研及学术交流与合作,实时研究政府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共性问题、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战略性问题,探索有效的解决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2)宣传与培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培训课程和教材等方面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培养满足区域发展要求的知识产权人才,提高区域知识产权意识。

(3)中介与信息服务。消除地区障碍,加强规范和管理,统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准入标准和从业纪律,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及服务质量;加强中介人才交流与合作,促进中介市场规范和繁荣发展;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众服务领域的合作,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切实提高信息服务和公众信息利用水平。

(4)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定期交流与考察学习机制,及时交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成功经验,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区域技术创新水平。

(5)知识产权保护。九省(区)间打破地方保护,加强区域内知识产权执法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统一、有效、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整体提高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6)专利技术转移与产业化。建立区域专利技术转移促进机制,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及区域间的合作与转移,充分发展各方的产业优势,促进产业优势互补,构建区域产业发展链条,提高泛珠三角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合作机制。

为保证有效开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机制。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议成员由协议各方省(区)级知识产权协调机构及相关专利、商标、版权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研究决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时可召开临时联席会议。会议由协议各方轮流召集和主持,每届会议确定下届会议的主办方、时间和地点。会议设会议主席,由当年主持会议的省(区)知识产权负责人担任。

(2)建立联络员制度。各省(区)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沟通和协调工作。联络员应加强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畅通各成员单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合作项目的顺利完成。

(3)建立专题工作小组制度。根据每年联席会议确定的合作项目,成立相应的专题工作小组,开展具体的专项合作工作。专题工作小组成员由协议各方指定,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制订合作计划,提出工作措施,落实合作事项,并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合作项目落实情况。

联席会议视合作情况,经%以上成员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修订。

本协议一式份,签署各方各执份,年月日在广州签署,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签署时间:20xx年x月x日。

各成员方代表签字:

知识产权协议书 篇十四

乙方:___________。

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战略合作共识如下: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及科研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

(1)为辖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科研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申请注册,专利无效诉讼和侵权诉讼,商标异议,专利信息利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科研项目及管理的制度建设。

(4)为企业提供科研管理咨询服务,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级科技专项立项政策咨询辅导等。

1、搜集、调研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所遇到的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组织相关培训与知识讲座。

2、努力为乙方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1、对园区企业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2、及时为园区委托企业办理专利申请,并在企业提交技术交底书和其他所需申请文件并交付申请费用的情况下,完成专利申请的申报工作。在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应及时通知委托企业领取。

3、定期组织专家为园区内企业进行关于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讲座,内容包括:专利法相关知识,专利申请材料的准备,如何利用专利文献确定新产品的研发方向,专利申请的策略,如何利用专利群进行专利侵权诉讼等,具体讲课内容可根据园区内企业的要求与甲方协商确定。

(1)甲方应制定年度市场开发计划,积极利用自身优势迅速开展工作;

(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建议改善工作;

(7)甲方指定;乙方指定作为甲乙方双方合作事项代理人,负责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工作。

本合同期内,所涉及本合同条款内容、客户技术情报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透露。

如因甲方未尽保密责任,造成客户专有技术等技术秘密外泄,形成企业损失,乙方在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有权追溯甲方的相关责任。

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开展工作并与客户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甲方按乙方要求将客户相关资料和费用打到指定邮箱和账号,甲乙双方按:比例分配代理费或相关服务费(官费除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知识产权协议书 篇十五

乙方:__________。

甲方受乙方委托设计乙方厂房及办公楼现场视频监控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对厂房及办公楼的现场视频监控进行初步设计,设计方案经甲方中标后,乙方选择使用。

为保护甲方知识产权不受侵犯,明确甲乙双方在甲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发生纠纷。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所称“知识产权”,是指甲方为乙方提供设计的'视频监控方案。

2、所称“知识产权”包括:视频点位、设备型号、安装路径及安装方法、设备价格、工程费等。

3、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哈尔滨智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或持有。乙方在招标后,如甲方未中标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设计的视频监控方案,如乙方需要使用甲方为其设计的方案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提供有偿使用和设计费人民币。

4、乙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侵犯上述“知识产权”,如乙方在招标过程中或招标后将甲方的方案泄露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

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继续使用上述“知识产权”,更无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不得将上述“知识产权”作为自有知识产权使用。

6、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中标后乙方只能限于其自身使用,乙方无权转许可第三人(方)使用,并只能用于合同规定的范围。

7、上述“知识产权”依法应当保密的(如视频点位、设备型号、安装路径、安装方法、设备价格、工程费等等),乙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方)直接或间接披露、公开或传授。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上报时,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8、乙方组织涉密人员与甲方签订保密承诺书。

9、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甲方还将要求追究乙方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10、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知识产权协议书 篇十六

甲方:

乙方:

在乙方为甲方代理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了保护涉及的甲方的专有信息(本协议第二条所定义的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与甲方专利申请有关的,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版的、磁盘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资料、技术方法、仪器设备或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1)对于书面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乙方时必须表明“专有”或“秘密”。

(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乙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并进行书面记录。

对甲方的专有信息,乙方在此承诺:

1、严格保守专有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专有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专有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诺使用。

3、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专有信息的本方员工、代理人等签订保密协议,该保密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同样严格。

4、除专利申请已经提交专利局并被专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专利代理人对专有信息负有严格保守秘密的责任。

5、保证机构内部的其他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所接触到的甲方交付给乙方的专有信息。否则,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复制、仿造或修改甲方提供之专有信息作为己用或提供于他人。

1、甲方已公开泄露的该专有信息。

2、该专有信息已经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开。

3、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专利局审查、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甲方应明确书面指示乙方如何操作,其操作后果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律师费和所有损失或损害费用及预期利益。

若乙方因其违约行为而获利的,则乙方应将其获利全部偿付给甲方。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约定之事项止。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协议书 篇十七

甲方:

注册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编号:】。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在甲方任职前、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及相关事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附件,以期共同遵守。

知识产权,指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已注册、未注册、已进了注册申请的专利、专利申请、商标、服务标志、标识、形象、商号、互联网域名、设计、著作【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库、集成电路设计、专有技术等拥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论其表现为何种形式,记载于何种载体。

(一)任职前员工知识产权,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创作的且为乙方所拥有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研究和开发有关且未转让给甲方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而不限于专利、著作【包括计算机软件】、专用技术等。

(二)乙方任职于甲方前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由乙方继续拥有,不得被界定为甲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向第三方转让任职前知识产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享有优先受让权。

(三)除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协议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职前知识产权以外,乙方应就任职前的知识产权及其使用限制向甲方做出声明,并将记录这些内容的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承诺附件所做的陈述是真实、完整的。乙方理解并且同意:遵照本项披露要求,如乙方未进行相应的告知且未提供该附表,即表示乙方并无此种任职前发明/作品。

(四)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如乙方将任职前的知识产权运用到甲方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工艺或机器装置【以下称“甲方产品”】中,视为乙方对甲方授予许可,甲方有权对上述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进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销售,无论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是作为甲方产品一部分或与甲方产品有关。此项许可应是非独占的、免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

(五)乙方应保证其对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处分权。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与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相关的权利主张,甲方因此承担的任何赔偿、费用、支出和责任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六)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应将甲方享有的非独占、免许可费、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该项许可向第三方披露,并保证甲方始终享有该项许可。

(一)职务发明。

1、职务发明,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执行甲方的任务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而由乙方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改进、技术秘密和技术诀窍:

(1)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5)其他任何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上述条款(3)中所称的“甲方物质技术条件”,指甲方的资金、设备、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数据等。

2、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二)职务作品。

1、职务作品,指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

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职务作品的署名权属于乙方,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等。

(三)计算机软件职务作品的特别规定。

1、计算机软件,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计算机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由甲方享有:

(1)针对本职工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中所预见的结果或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甲方承担责任的计算机软件。

(四)非职务发明/作品。

1、非职务发明/作品,指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由乙方单独或联合他人构思、开发或实践所得的,不属于上述(一)、(二)、(三)规定的发明和作品,并且不论该等发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请专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权法》或其它相关法律获得注册登记等。

2、乙方同意在将任何与上述非职务发明/作品有关的所有权/著作权和其它相关的权利、利益向第三方进行转让时,同等条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优先受让权,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权和/或知识产权的除外。

(五)通知和披露。

1、乙方应当自职务发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甲方。

2、乙方同意自非职务发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内,将全部有关该非职务发明/作品的资料以书面方式充分披露给甲方。

(六)乙方同意保存并维护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的、所有有关乙方独自或与他人合作获得的发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书面记录资料。

(一)乙方同意协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费,在任何可能的国家,用各种适当的方式,保护甲方的职务发明/作品,及甲方在受让后取得的任职前发明/作品、非职务发明/作品上的权利及与任何国家相关的任何著作权、专利或其它的知识产权。这里的“协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以及签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认为必要的申请书、表格、转让协议和其它文书,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后,在乙方能力范围内,乙方仍负有本款规定的协助义务。

(二)如果因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其它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的签字去申请或进行有关转让给甲方的发明或原创性著作在中国或外国的专利或著作权登记的申请时,乙方不可撤销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权的官员或代理人作为乙方的全权代理人,代表乙方签署并提交任何该等申请,从事所有其它法律允许的行为以促成专利证书的核发或著作权的成功登记,并确保其法律效果等同于乙方亲自执行。

乙方同意离职时,应向甲方归还(并且不会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给他人)所有的装置、档案、数据、记录、报告、列表、商业信函、说明书、图表、设计图、草稿、原料、设备,其它文件或财产及应该归还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职期间就前述各项内容所做的复制品或者其它属于甲方或指定人员的所有物品。

若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乙方承诺向新雇主告知有关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并同意甲方对乙方新雇主发出通知书,通知该新雇主有关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为执行本协议,乙方同意签署任何适当的协议或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乙方承诺未曾签订且将不签订任何与本协议利益相悖的口头或书面协议。

1、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并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的实际损失时,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3、乙方承认前述规定的损害赔偿尚不能构成对其违约行为的足够救济,甲方可以通过获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济方式修正、弥补或预防乙方的违约行为。该等救济方式不应被视为对违约行为可采取的排他性的救济方式,而应作为对法律允许的其他救济方式的补充。

本协议的履行及解释,以及双方基于本协议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1、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判定为无效时,该无效的条款或规定不影响整个合同的继续履行的,该无效性并不影响其它条款和规定。双方经协商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