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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发放通知(优质21篇)

时间:| 作者:雨中梧

通知的形式可以是书面通知、口头通知或电子邮件通知等多种方式。如下是一些通知的常见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 篇一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各员工: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实习生)。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分为:130元/月·人。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现金形式在8、9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新入职员工,当月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给予;。

2、6月、7月、8月高温补贴在8月工资中兑现,9月高温补贴在9月工资中兑现;。

3、当月请假(各类假期)合计超过10天(含)的,不予发放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二零xx年xx月xxx日。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 篇二

根据福利管理措施规定,为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环境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事业部为高温作业的o类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一)特高温岗位:工作环境温度高于37℃及以上。

(二)高温岗位:工作环境温度高于33℃及以上。

(一)特高温补贴:标准为10元/人/出勤日。

(二)高温补贴:标准为7元/人/出勤日。

(三)高温岗位作业时间超过日出勤时间的50%以上。

(四)补贴金额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体现。

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根据各地区气温的变化特点,异地工厂按当地政策制定实施。

(一)各工厂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工厂o类特高温和高温岗位的测试和统计,其他部门由本部门自行组织测试和统计,各部门对申报的高温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果请于20xx年6月20日报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部邝金兰备案。

(二)发现虚报情况,除对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和负激励外,对已发放的.高温补贴从员工月度工资中扣回。

广东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篇三

从6月份开始,上海、广东、北京、天津、广西、江西、江苏、山东、甘肃、湖北,宁夏、贵州、浙江、山西、河南、陕西等省份开始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一般是4、5个月时间不等。

金额上,广东、上海、江苏等地每月高达300元,比如广东是连发5个月,就是1500元,相当于很多人的一个月养老金水平了。

根据《防暑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全国总工会在《关于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5月31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广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新的高温津贴标准自206月1日起施行。新的高温津贴标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118号)同时废止。

津贴发放由用人单位举证。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明确,对于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是对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特殊劳动消耗的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但劳动者因事假、旷工、休假等未提供劳动的,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这为用人单位特殊情况下如何发放高温津贴提供了依据。

若用人单位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非全日制用工以及实行特殊工时的`高温津贴又该如何发放?“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这两种特殊工时的高温作业人员,则要按月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据悉,用人单位按月发放高温津贴,须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按照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相关单位将面临《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所规定的处罚,即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省人社厅提醒,高温天气将至,用人单位需按照高温津贴的标准和发放办法,及时做好发放高温津贴等工作准备,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

链接。

问:什么是高温作业?

答: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统称为高温作业。

答: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广东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安排劳动者工作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的高温津贴发放适用我省高温津贴政策。

答:目前,广东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问:高温津贴标准是否一成不变?

答:高温津贴的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并非一成不变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述因素进行调整。

问:高温津贴与工资有啥关系?

答: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税前扣除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问: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答:《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问: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方面承担哪些责任?

答: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答: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减轻工作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海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篇四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89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二、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三、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四、本通知自6月1日起施行。《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43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5月23日。

中国关于高温之下的劳动保障政策相当空白,翻阅相关资料,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使用的高温劳动保护条例,仅有1960年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这个规定仅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以及“田间作业”,而事实上,在炎热夏季各行各业都有一个防暑降温问题,各行各业劳动者也都依法享有获得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和合理的防暑降温待遇的权利。现代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以第三产业的高度发展为鲜明特征的,而《暂行办法》根本没有覆盖第三产业。此外,该规定也没有表明,什么温度情况下,员工可以放假休息。更值一提的是,该条例没有规定任何法律责任,即使企业不遵守,它也难以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

尽管早年就有人呼吁对已经不能适应现有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的《暂行办法》进行修改,但这个《暂行办法》依然“暂行”了整整半个世纪,对高温作业者的关怀往往由各地方各单位视情况自行决定。事实上,“高温灾害”一词逐渐融入社会语言体系证明,很多地方还十分缺乏对高温作业者的必要关怀,不少企业甚至还在津津乐道地大喊“越是三伏越要上”——工人因热而死的,并不多见;更多的是因高温而致伤致病。

由于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从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6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对《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60〉卫防钱字第207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60年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同时废止。这条法规也成为了截至目前唯一生效的对于高温劳动保护具有指导性意见法规。

07月14日,人社部等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尽管国家早有相关规定,但许多地方仍有不少公众吐槽称“没领到”。高温津贴“缺失”或被偷梁换柱克扣,必须严厉查处。

什么样的天气算高温天气?根据20四部委联合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都算高温天气。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且,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与此同时,该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办法》中明确,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最重要的是,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工资。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依据《办法》规定,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就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要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其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比如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还要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们,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要注意的是,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浙江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篇五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企业要进一步增进对职工的关爱,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切实减轻高温工作环境下职工的劳动强度并适当增加休息时间,为职工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要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有关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1、高温津贴的制定。

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

2、什么是高温津贴?

《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3、哪些人可以领高温津贴?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露天作业比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温津贴。

4、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人社部门提醒:

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5、气温达37℃以上,下午暂停户外施工。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6、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就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要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7、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8、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清凉饮料”不能抵补贴。

除了发放高温补贴,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扣高温补贴。

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2年。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10、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投诉!

根据《办法》,高温津贴不是可发可不发,而是一定要发,不发高温津贴就意味着没有足额发放工资。用人单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另外,劳动者还可以打1233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依法维护劳动报酬权益。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 篇六

根据福利管理措施规定,为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环境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事业部为高温作业的o类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一)特高温岗位:工作环境温度高于37℃及以上。

(二)高温岗位:工作环境温度高于33℃及以上。

(一)特高温补贴:标准为10元/人/出勤日。

(二)高温补贴:标准为7元/人/出勤日。

(三)高温岗位作业时间超过日出勤时间的50%以上。

(四)补贴金额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体现。

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根据各地区气温的变化特点,异地工厂按当地政策制定实施。

(一)各工厂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工厂o类特高温和高温岗位的测试和统计,其他部门由本部门自行组织测试和统计,各部门对申报的高温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果请于20xx年6月20日报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部邝金兰备案。

(二)发现虚报情况,除对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和负激励外,对已发放的高温补贴从员工月度工资中扣回。

全国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篇七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安监总安健〔〕89号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因此,高温补贴的发放主要有以下条件:

1.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2.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3.劳动者被安排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

另外,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律师365小编提醒您,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就稍微高点。

对于高温补贴标准,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

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为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广东排第二,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名列第三档,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

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日。

公司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篇八

全体伙伴: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所有在职员工。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及标准:

发放时间:6-9月份共四个月;

发放标准:食堂、保安、保洁、司机、水电工等岗位200元/月/人,其他工作人员150元/月/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新入职员工,当月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给予;

2、当月请假(各类假期)超过10天(含),不予发放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职工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篇九

随着炎热天气到来,为表示公司对员工的体谅和关怀,使员工在酷暑期间能更好的工作,特向公司申请发放员工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拟为7月、8月、9月三个月,发放标准根据员工作业环境不同如下:

一、人员范围及标准:

经理级及以上级别:每人100元/月。

办公室人员:每人80元/月。

生产部、物流部:每人50元/月。

二、执行时间:

高温津贴的执行时间为:20__年7月至9月。

三、发放形式:

高温津贴随7月至9月工资每月随工资发放。

以上通知自20__年7月起执行,请各部互相转告,遵照执行。请予以批示!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 篇十

公司各部门:

鉴于当前我区各地已进入高温酷暑阶段,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确保公司暑期的正常运作,报经总部批准,区部决定对部分外勤及体力劳动强度较大的特殊岗位按月发给高温补贴,并购买一定数量的防暑药品下发到各分部及点部,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温补贴发放时间:20xx年7~9月,按月给发,发放标准均为每人每月50元。

二、高温补贴发放岗位:司机(含司机组长)、收派员、仓管员(含仓管组长,不含运作文员)、运作员(含运作组长)、理货员、点部主管和部分行政后勤人员(汽车维修员、食堂工作人员和保安)。

说明:以上岗位人员高温补贴给发时以其实际在岗时间为限(新进人员满20天的按全月发给,不足7天的不发,其余按半月发给)。

三、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建议以部门(分部、中转场或行政部)为单位统购消暑物品,每月20日之前,各单位分别汇总购物发票和实际报销人员名单(请参照附件一的格式填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填制报销单据,并粘贴好后上交财务报销(必须在规定标准范围之内报销;发票填开的要求请向财务部门咨询)。

四、区部行政部将统一购买防暑药品(包括藿香正气水、仁丹、风油精等,为3个月用量)。在防暑药品采购到位后将统一下发各分部或部门使用。

如分部07年防暑药品仍有库存(在有效期以内)的,应尽快下发使用。

五、防暑药品要下发到各点部,以便有员工需要时能及时领用。建议药品以集中保管为佳。

请各分部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不得任意扩大范围或超出标准发放。

xxx。

20xx年xx月xx日。

职工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篇十一

各部门、各项目部:

暑运将至,为切实做好公司一线员工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参照集团办发【_】12号文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_年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一、发放人员范围:

_年6月1日至9月30日在册在岗的合同制员工。

二、发放岗位范围及标准:

分类。

定义。

岗位范围。

标准:

一类:此类岗位是指较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持续工作的现场生产岗位。

车辆驾驶员、现场工作人员。

300元/人/月。

二类:其他间断性进入高温环境工作的人员。

保安、室外保洁员。

200元/人/月。

备注:

1、二级部门干部高温补贴按二类标准执行;。

2、一级部门干部不享受高温补贴。

1、高温补贴于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依据月度考勤在次月工资中予以发放。

2、新进员工若符合享受高温补贴规定,从到岗次日起享受。

3、当月因出差、培训、休假、工伤等各类原因,根据岗位的实际天数享受高温补贴。

此通知。

发放高温补贴通知 篇十二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根据物业集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方案,为提高家园物业管理处应对小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以从容、有条不紊处置未来可能发生的公共突发事件,更好的保障社区住户的人生安全,特举行此次消防应急演练。

演习内容:一、初期火灾的扑救。

二、伤员的救护。

三、人员的紧急疏散。

此外,夏季天气炎热,空调使用频繁,户内用电量增大,容易发生火灾;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请业主在出门前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特此温馨提示。

演习时间:

20xx年6月28日上午9:30。

演习地点:

家园小区7、8号楼北侧。

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家园管理处。

二〇xx年六月二十六日。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篇十三

公司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201x年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办法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公司合同制职工及季节性临时工;。

(二)离退休聘用人员;。

(三)夏季防暑期间,因待岗、工伤、病休、学习等不在岗时间超过两个月以上者,暂不享受夏季防暑护品待遇,待上岗后按月发放,夏季防暑时间为6、7、8三个月。

二、发放标准:凡享受防暑护品的职工,每人按以下条款发放:

(一)施工一线工人按每人每月240元发放;施工现场管理岗位人员按每人每月160元发放。

(二)公司机关、太原基地管理人员、后勤管理人员按每人每月120元发放。

(三)各单位施工经理、施工(劳务)队长、调度、从事现场检查指导人员按施工现场管理岗位人员待遇发放。

(四)常年享受保健待遇的工种和夏季高温环境里工作的职工,可按外地施工待遇发放。

三、发放办法:

(一)各单位、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做好施工人员夏季防暑保护工作,防暑保护设施一定要配备齐全,务求实效。

(二)发放人员按照201x年5月31日在册人员统计,由各单位造册,一式三份,经公司质量安全部安全科审批,各单位自行发放。

(三)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防暑护品,按公司规定的办法由项目部自行审批发放;其它各分(子)公司及在基地的各单位发放时,需造册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安全科审批,在外地项目部的由项目部审批发放。

(四)因国外气候与国内差异较大,国外工程项目部夏季防暑时间及护品发放可参考公司的规定,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实施。

质量安全部。

201x年6月24日。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篇十四

炼焦分厂部分岗位员工、电力分厂锅炉工、厨师等。

8元/天/人、10元/天/人、12元/天/人(根据现场工作环境分为三档)。

6—8月份。

以补贴形式在6、7、8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每月出勤天数按28天计算,当月天数不足28天时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给予;

2、享受高温补贴的岗位不再享受环境补贴。

特此通知!

发放高温补贴通知 篇十五

公司全体员工:

我公司员工自加入我公司,工作认真负责,自律自强,屡创佳绩,为表彰其表现,肯定其能力,我公司研究决定:晋升市场二部主管,从x年x月x日起执行,望其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励,再创佳绩。

各部门同事应以x主管为榜样,在本职岗位上不断提高自我素质和能力,超越自我,公司将一如既往的为每一位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总经理。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篇十六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确保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2、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3、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高温津贴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督促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同时,要把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推进“双爱”活动的重要举措,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清凉送健康”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职工的关爱。

四、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高温津贴标准自6月1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税务局。

公司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篇十七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高温天气期间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确保职工身体健康,经公司研究决定给在岗职工发放高温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每月出勤天数不少于22天且发放之日仍在岗的职工。

其他员工发放标准为100元/月。

(二)发放时间为20xx年6—8月共3个月,逐月造表发放。

(一)各单位按上述标准及要求按附表一《高温补贴发放登记表》的格式在次月3日前将人员名单报所在公司人事部门审核。

(二)所在公司人事部门审核后将名单及汇总表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审核、签批。

(三)各单位的借用人员(含试用)在借用单位发放。

xxx

20xx年xx月xx日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篇十八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二、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三、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四、本通知自20x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关于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xx〕43号)同时废止。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5月23日。

发放高温补贴通知 篇十九

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各班:。

为弘扬中华精神,增强学生爱国主义情操,吸收传统文化的精髓,挖掘历史文化的时代内涵。我校将组织举办迎国庆65周年,以爱国教育为主题的班级黑板报评比,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丰富校园学习文化氛围,提高我校学生人文素养和爱国热情,充分利用黑板报这一传媒平台传递正能量。

二、活动主题。

弘扬爱国精神,传承民族内涵。

三、活动要求。

1、板报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切合实际,健康,充实,富有精神指导作用。

2、各班必须于9月30日中午12点之前完成,校团委、政教处将进行检查,对未出黑板报的班级,进行通报、扣分处理。

四、评比安排:。

1.比赛时间:9月13-9月30日。

2.评比时间:9月30日中午12点。

五、奖项设置:。

初一年级奖励前三名、初二年级奖励前四名、高一年级奖励前三名、高二年级奖励前三名。

获奖班级颁发集体荣誉证书,班级量化考核将根据《师大附中班级量化考核办法》进行加分。

师大附中团委政教处。

x年九月十二日。

发放高温补贴通知 篇二十

尊敬的客户: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xx〕36号)的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现有的营业税制度将全面停止执行,改为缴纳增值税。因此20xx年5月1日后您在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投保的保单将为您开具增值税发票(不能开具营业税发票)。

若您投保的保单于20xx年5月1日前起保(即保险责任开始时点),请于20xx年4月25日前通知您的保险联系人或前往我司营业网点开具营业税发票,以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若您在20xx年4月25日后(国家规定的已缴纳营业税保单补打发票最后期限前),对20xx年5月1日前起保保单提出补开发票要求,我司将按照国家相关税务政策、在规定期限前为您补开发票,但如果因此产生额外增值税,需要由您自行承担。

若您投保的保单于20xx年5月1日之后起保,但我司在20xx年4月30日之前已经为您开具营业税发票,20xx年5月1日之后要换成增值税发票,请将我司已开具的营业税发票原件退回,我司核对无误后,我司会为您重新开具一张增值税发票。

从20xx年5月1日起,保险将根据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服务缴纳增值税,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由于增值税开票系统设置及向税务部门领购增值税发票需要一定时间,我司在20xx年5月初可能无法为您立即开具增值税发票。此类保单我司将在完成相关工作后,及时根据保单信息为您尽快开具增值税发票,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增值税发票分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两种,其中专用发票只能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若贵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要我司开具专用发票的,保险需登记贵司的增值税纳税人信息,并确认贵司的一般纳税人身份。若您在此之前并未向保险提供过增值税开票信息,请联系您的保险联系人,并提交相关资料,我司将为贵单位办理增值税涉税信息补录手续,并于信息补录成功后,为贵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保险有限公司。

年4月20日。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篇二十一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各员工: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实习生)。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现金形式在8、9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新入职员工,当月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给予;

2、6月、7月、8月高温补贴在8月工资中兑现,9月高温补贴在9月工资中兑现;

3、当月请假(各类假期)合计超过10天(含)的,不予发放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