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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审计整改报告(优秀17篇)

时间:| 作者:灵魂曲

通过整改报告,我们可以把握工作中的优势和不足,为我们的未来发展制定更合理的目标。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整改报告范文,这些范文涵盖了多个领域和行业,对于我们的工作总结和改进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审计整改报告 篇一

我受xx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作关于20xx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状况的报告。

今年8月25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xx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工作部署,将审计整改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区领导要求,审计结果要重在闭环整改,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重点督查,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要继续将审计整改落实状况纳入区绩效考核资料加以推进。

xx区政府为了推进整改难度大及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制订下发了《闵行区全面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闵府办发[20xx]19号)、《闵行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闵府办发[20xx]14号)、《闵行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使用状况核查工作方案》等文件,并在全区范围内重点开展往来款清理、企业清理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核查工作。

xx区各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推荐,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职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审计报告中揭示的问题,能够根据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认真分析问题,查找根源,采取措施,限时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状况向社会公开。从审计整改状况看,各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工作总体状况较好,部分下属单位较多的一级预算单位对整改工作尤为重视,如:区国资委、公安局闵行分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委、莘庄工业区、江川路街道等单位均由单位主要领导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议,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系统内单位的整改工作,并对下属单位的整改状况予以督办。

xx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着力进行闭环管理,促进整改落实到位。制发了《20xx年全覆盖审计整改完成状况表》,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问题,按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做到账对号销;对法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的问题,在调取、核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资料,梳理、分析、汇总整改状况的基础上,区审计局还进一步要求其在20xx年8月至9月间,每半月报送整改善展状况,并于20xx年10月上旬再次进行了检查。现已将个别仍有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移送区政府督查室继续督办。

纳入《关于20xx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41个审计项目,共计查出问题207个,涉及管理不规范资金97858.88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93个。截止今年9月底,已完成整改的问题79个,涉及资金30462.22万元,占总问题数的38.2%;采取建章立制今后规范的方式予以整改的问题118个,涉及资金60423.61万元,占总问题数的57%(以上两项完成整改问题数共计197个,完成率95.2%)。已采取措施着手整改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10个,涉及资金6973.05万元,占总问题数的4.8%。

(一)对街道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进一步加强对各街道预算管理工作的指导,并在修订完善街道预算管理办法。

(二)对部分基金预算编制欠精细化管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与区规土局、区征收中心等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对接,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基金收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已加强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的对接,根据政府投资计划项目执行进度安排项目预算。

(三)对国有经营预算收入未按规定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问题。区财政局20xx年将参照市局标准,按当年国资经营预算收入的22%调入公共预算资金639万元。

(四)对收入预算编制缺乏管控的问题。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将通过开展国有企业经营收益的审核、审计,加强国有企业经营收益收缴管控。

(五)对未根据当年收支变化状况编制预算调整,以及提交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调整20xx年度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中,未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状况的问题。区财政局承诺从20xx年起国资经营预算如有调整项目,将按规定程序报区人大审议。

一是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预算编报不准确、调整不及时的问题。区房管局承诺今后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的调整将在与各职责单位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向财政申报预算调减计划,有序合理的保证专项预算执行率。江川路街道已认真分析部分下属单位预算不准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原因,并承诺今后编制预算时思考全面,充分摸排,避免类似现象再发生。莘庄工业区管委会修订和完善了财政支出执行进度考核办法、预算编制及调整工作的相关细则,进一步规范工作。新虹街道承诺今后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政策培训以及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

(二)对未按实列支预算费用的问题。区残联承诺今后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不跨年下拨和使用项目经费,在20xx年底结账清算时已经严格按规定执行,不虚增支出。区卫计委自20xx年起,其下属单位的制度外用工费用不再经区卫计委转拨,而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国安公司,确保预算支出真实性。江川路街道及下属单位已将挂账福利费使用完毕或按规定上缴,并承诺今后据实列支。

(三)对存量资金清理、收缴不及时的问题。公安局闵行分局已将结余的644万元世博经费上交区财政局。紫竹产研院已将市拨专款等结余资金383万元上缴区财政。区残联已完成两家关掉机构相关证件的注销手续,账户结余资金22.09万元已上缴至区财政专户;区残联已组织13个街镇上交了专项资金检查整改报告及结余清理报告,并将结余资金共计1230.65万元上缴区财政。江川路街道已将宕于民非机构的万人就业项目滚存结余资金269.72万元收缴至街道财政。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已将宕于被补贴单位的财政补贴结余资金766.29万元收缴至管委会账户。

二是遵守法律法规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区卫计委及下属单位承诺今后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按规定实施采购,落实专人负责与供应商签定购销,采购前由专人负责询比价。

(二)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的问题。区房管局的罚没收入1万元,新虹街道的利息收入和房租收入共计10.11万元均已上缴区财政。江川路街道已与下属公司签订33套房屋的委托租赁管理协议,今后租金收入将按协议约定上缴街道。区城管局承诺今后加强案件审核,尤其是跨年度的关联案件审核,防止跨年度案件再次出现少处罚金的状况。

三是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公务支出经费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卫计委下属古美社区服务中心以民非组织名义购置的2辆轿车及牌照已拍卖,拍卖款已入账。公安局闵行分局已于20xx年1月起暂停向加油卡充值,今后将按需充值,有效控制主卡资金存量,避免资金闲置。区法院已于20xx年暂停对油卡进行充值,公务用车改革后根据法院实际需要编制预算,结余资金上缴区财政。区卫计委下属梅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20xx年4月起不再预提教育培训经费,今后涉及到奖励费将计入人员费用。

(二)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卫计委正在按照《闵行区全面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清理长期挂账资金,中心医院已将收到外单位支付的各项经费补贴款转入“其他收入”,不再挂往来款。区检察院已清理历年结存案款,并设置案款辅助明细台账。区法院根据上海市高院统一要求,已上线e号通进行专项管理。

(三)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中心医院自20xx年7月起将古美分院账户并入医院账户统一核算。20xx年起,各相关单位均已将社保账户纳入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管理。

四是内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对资金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区体育局下属区游泳池自20xx年12月起设置现金账,并制定了单位现金管理办法。新虹街道加强了现金管理,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并对短款1.2万元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区房管局制订了局财务管理规定,采取措施将内控制度落实到位。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宕在账外的大走访现金余款0.28万元已上缴区财政。

(二)对物资资产管理不完善的问题。20xx年区卫计委要求肿瘤医院、第五人民医院逐步签订采购协议,并由专人定期对门诊药房进行盘点,核实库存,起到监督和复核。紫竹产研院闲置资产已清查并有效利用,要求部分资产使用单位大学定期报告资产使用状况。

(三)对房屋资产管理较薄弱的问题。中心医院、第五人民医院、吴泾医院正在按照《闵行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使用状况核查工作方案》集中清理无证房产、房产出租等状况,第五人民医院的1套拆除房屋已作账务处理。古美社区卫生中心已重新签订房产租赁协议,规范管理。

(四)对外投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中心医院和第五人民医院正在按照《闵行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集中清理投资企业状况,稳步推进该项工作。中心医院已于20xx年1月收回为其投资的民非企业君莲养老院列支的资金152.69万元,并作账务调整。

(一)对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均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项目开工建设程序。

(二)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均按核减后的工程审定价与相关单位结算,节约工程造价资金294.47万元。前期征地动迁包干费用垫付资金227.36万元已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多计项目动迁费用7743.65万元已作相应整改:其中涉及的红线外补偿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问题已作调整处理;涉及多申报的动迁费和重复申报的续借地费,城投公司已按核减后的审定价进行结算;暂予核减尚未评估而预付的征地补偿款,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按实结算。

(三)对建设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建设项目涉及总投资超概算需调概的,已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报、办理调整概算手续。各相关单位均承诺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确保工程合同签订规范、合理;将严格管理工程资料,督促监理单位对工程资料加强检查、核对,确保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

(一)对区20xx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财政局在转发文件、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的基础上,将继续加强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的业务指导,使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认真细致对待该项工作,对于存量资金统计的口径进一步精准,做好盘活存量资金的工作。

(二)对区教育局20xx年度小学三年级游泳普及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教育局、区体育局修订完善了游泳培训经费使用办法。区体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场馆整改。游泳协会承诺在原10名巡视员的基础上再增加6―8名专业人士进行全覆盖式的巡查,对此刻培训学生实施第三方考核,并更加重视巡视结果的运用。

(三)对区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实施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经委按相关标准重新计算补贴资金,更改补贴申请资料并上报市替代办公室,经市替代办公室再次审核,按准确金额给予相关单位补贴。

(四)对区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反映的问题。个别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项目在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区建管委下属监督机构(原建管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进行了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复工。区建管委要求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目前已完成各项建设,并将相关资料送有关部门办理备案。

(一)对部分资金未按规定支付的问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动迁补偿款;在捐赠事宜中,严格按照国资委关于捐赠的相关规定执行。下属航科公司自20xx年起已停止园内企业20xx年的财政扶持兑现。下属东翼公司的网络诈骗案虽已侦破,但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莘庄工业区已对案件涉及人员作了处理,并集中开展了法制教育。

(二)对房屋销售定价依据不足、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委托昕城房产销售的剩余4套未售动迁房已停止销售,待重新评估后再做处理,截止20xx年8月14日,昕城房产已完成已售房屋首次结算工作,支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2663.49万元。莘庄工业区已将委托申莘房产代理销售房产事项作为重要事项向区国资委提出请示,要求取消申莘房产按房产销售总额的2%收取销售代理费,同意申莘房产按与第三方签订的销售协议支付销售佣金,待该事项确定后双方立即进入结算程序。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已采取措施解决空置房的现状,定期清查空置房,落实人员对空置房进行日常盘查;提请对外出租空置房,在盘活资产的同时,防止其他住户或物业的擅自占用。区国资委安排的中介机构已对闵鑫公司2处理解抵债房产进行评估,目前正在做调账处理。

(三)对公务车辆费用支出欠规范的问题。资产经营集团公司已会同辰星公司查清了车辆维修费支出的真实状况,并根据实际状况报集团公司纪委进行了处理,非公司车辆发生的修理费已追回,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对公司班子成员做了纪律教育和群众提醒谈话。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虹信医技中心均承诺租车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

(四)对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闵鑫公司经请示区国资委,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及下属公司进行不实资产查证,目前正在逐级报批核销,收入挂账、收入直接冲抵费用等问题计划与核销的不实资产同时处理。下属上海东泾制衣有限公司挂账虚增利润事项已作调账处理。

(五)对银行账户及大额资金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的问题。至20xx年8月底,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根据整改方案已关掉3个专户,目前尚保留21个银行帐户,并拟定方案请示区国资委,待区国资委批复后开展进一步的帐户清理。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已建立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大额资金的使用每季度上“三重一大”会议讨论。

(六)对部分工程项目管理较薄弱的问题。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代建的部分项目工程审价已完成,进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过程。截止20xx年9月15日,地产经营公司已完成21个历史遗留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对于20xx年之前的项目,将与区财政进一步协商处理办法,20xx年之后竣工的项目,将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承诺今后公司各相关部门将建立工程项目台帐、财务竣工决算、项目定期结转的操作流程,自20xx年起新开工项目将加强工程基础管理,建立从项目立项至项目竣工的闭环管理制度。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程序,是审计质量的最终反映。新常态下的审计整改已由单纯的查错纠弊,发展到宏观监督经济决策的科学性、体制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的高度查责问效。审计整改最终能否落到实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健全整改机制,要建立审计执法督查制度,审计部门应会同政府督查室、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审计整改督察机制,制定审计整改职责追究制度,责成各相关单位完成整改工作,实现整改闭环管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计整改报告 篇二

20xx年2月,杭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杭州市20xx年“春风行动”专项资金的募集、使用、管理和绩效及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出具了《20xx年度“春风行动”专项资金审计报告》(杭审社报[20xx]16号),重点对“春风行动”政策执行做了审计评价和审计建议,提出了有关问题,对此我们做了以下整改,具体如下:

报告指出:20xx年底“外来工特困救助”专户资金累计结余11053.59万元(其中:本金1亿元),20xx年到20xx年,共计救助外来务工人员160人,累计支出143.46万元,外来务工救助面窄额小。针对这一问题,从3月起,市春风办已先后到江干区、下城区、拱墅区、文卫体工会、工业工会、农林民政工会,走访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街道、社区工会干部,企业工会干部,以及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意见建议,发放有关政策宣传册200余份,面对面了解了当前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困难,心贴心倾听了救助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根据市委办发[20xx]1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杭州市20xx年“春风行动”的通知》精神,对《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市委办发[20xx]108号)提出完善和修订意见,进一步扩大救助面,切实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因重大疾病、急难险情等导致的经济困难,提高“外来工特困救助”专项资金的绩效。

报告指出:阿里巴巴专项救助资金每年500万元,20xx年实施1年来,实际支出74.7万元,救助效果不够理想。今年,我们与阿里巴巴重新签订了《项目捐赠协议书》,并将救助对象从老城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扩大到三区、四县(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同时,我们将请专业公司对老城区因病致贫的家庭进行调研和数据测算,进一步修改完善和宣传阿里巴巴?春风助医政策,提高该专项资金的绩效。

报告指出:对20xx年阿里巴巴?春风助医申报材料中家庭收入证明缺乏较为明确的标准和内容。目前,我们根据人社、民政等部门规范要求,制定了《申请杭州市“阿里巴巴?春风助医”家庭收入证明规范要求》(详细见附件),统一了申请杭州市“阿里巴巴?春风助医”的家庭收入证明的标准。

报告指出:针对目前相关申报资料难以准确核实的情况,市“春风办”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把审核监管关。为此,我们对与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的慰问救助项目进行专项核查,从对精神障碍患者困难家庭慰问项目核查情况来看,在市精卫办上报的20xx人中查出有272人材料不全,市春风办要求补齐材料后,再发救助款。

审计整改报告,审计工作整改报告 篇三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13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年部门预算时,将20**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17号)规定,自20**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审计整改报告 篇四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xx次会议报告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

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

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

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

20xx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

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

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xx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

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

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

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

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xx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xx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

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

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xx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

20xx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

从20xx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xx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

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xx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

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

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

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

审计整改报告 篇五

应收未收国有资产收益和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1734.57万元,影响了当年预算收入的完整性。

整改措施:县财政将阿克苏中坤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神木园门票分成款85万元作为县级发展资金缴入县级发展资金账户,未上缴国库,该款已于200x年2月全额上缴国库。国资办收博孜敦西井200x年分红收益50万元未上缴国库,该款已于200x年2月全额上缴国库。

应收未收国有资产收益1734.57万元。其中塔格拉克牧场46.73万元,青年农场436.84万元,共青团农场40万元,水稻原种场10万元,木本粮油临场197万元,吉格代牧场35万元,恰其力克牧场35万元,集富公司产权转让收入949万元。以上款项已于20xx年2月全额上缴国库。

2、内部监管存在漏洞。银行存款13.76万元用途不明,后又归还单位银行账户。

整改措施:办公室相关责任人已违反资金管理制度,已被县纪律检查部门处理。经局委会研究决定,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使其进一步加大内部监管力度。

3、挤占开行贷款配套资金50.23万元用于归还贷款本。

金及利息,不利于开行贷款项目顺利实施。

整改措施:200x年3月,因国库资金紧张,需及时归还开行贷款基建项目利息50.23万元,经请示领导,同意从开行贷款配套资金中先行支付贷款利息50.23万元,待国库有钱时及时归还,目前,已报告县领导,正在归还中。

4、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凭证为装订,财务岗位缺乏内部制约监控机制,容易发生错弊。

整改措施:针对该问题,局领导经过研究,已加强了人员配备,会计、出纳已分开。并对账务管理责任人进行了处罚,督促工作人员按照会计核算管理办法及时处理好账务,目前已进入正轨。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共【六篇】)(审计工作整改报告) 篇六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对村级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

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对村级的转移支付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要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乡镇财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从严控制购置费、招待费、车辆费用、奖金补贴等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帐。

对镇政府和镇直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评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帐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加强基础管理和增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根据《会计法》规定,结合本镇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现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制度;审核、制单、复核、记账等岗位交叉安排等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治理对策。

镇财政加强对预算外收费票证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收费票证领、销、存和登记、报告制度。收取算外资金时,必须使用省级财政机关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收取的算外资金,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坚决禁止乱收费,同时也避免了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

年初,***审计局对我县社会保障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针对财务管理及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和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整改工作责任。

审计整改报告 篇七

xxx人民政府:。

自收到山亭区审计局对我镇同志任xx镇党委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后,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检讨了我镇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的问题。虽然我镇在执行财经法规方面是严格的,但在“预(决)算执行、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部门收费”方面还存在未按财经法规去做的现象。镇主要领导和财政所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虚列的财政收支、空转税收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挤占截留的村级转移支付已列明计划,并逐步按计划拨付到位;通过镇经委向纳税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在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对农业税收的征缴,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二、对于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已加强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把以私人名义的存款已转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对库存白条进行了清理清查,公务借款,基本收回,并以做了帐务处理,个人借款以下了催款通知书,限期收回;对业务费已建立了开支制度,今后业务费严格执行开支制度,特别是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固定资产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健全了固定资产帐簿,并把已有的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加强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足额补缴入库。

三、对部门收费存在的问题,镇民政办已把违规收费所得全部上缴镇财政,并加强了对部门收费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四、对停收租金的水泥厂,我镇经过调查核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了租金征收办法,保证了集体资产的增殖和收益,不断增加镇财力。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对村级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

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对村级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

1、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对村级的转移支付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2、加强支出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乡镇财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从严控制购置费、招待费、车辆费用、奖金补贴等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帐。

3、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镇政府和镇直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评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帐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和增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根据会计法规定,结合本镇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现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制度;审核、制单、复核、记账等岗位交叉安排等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治理对策。

四是加强对镇直部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镇财政加强对预算外收费票证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收费票证领、销、存和登记、报告制度。收取算外资金时,必须使用省级财政机关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收取的算外资金,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坚决禁止乱收费,同时也避免了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共【六篇】)(审计工作整改报告) 篇八

20xx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xx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共【六篇】)(审计工作整改报告) 篇九

多次召开大队党委会议,及时传达审计整改年活动的精神和工作要求;并通过支队内网的形式发布工作情况。

目前的工作开展,大多仍停留在以前的老方法,不能创造出新的、更好的方法。

影响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功能发挥不够充分。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共【六篇】)(审计工作整改报告) 篇十

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

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关于2018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

的报告。

闵行区审计局局长王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关于2016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于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部署,各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导协调督办审计整改事宜,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注重从源头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尤其是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不断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形成监督合力,抓好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强化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重点督查,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强化责任追究,提高整改实效。

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相结合,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效果。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共【六篇】)(审计工作整改报告) 篇十一

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万元,入库率%。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截至2005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63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出,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2003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万元(未收回的贷款中2000年前的贷款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其中市财政局万元(截至2003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技局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业列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业的待收资金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的待收资金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通知》,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化项目资金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底归还了万元。余下的万元,将由蔬菜种子公司2005年6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

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共计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4月全部收回。

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于非项目支出的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2004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

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2004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长江干堤汉南至白庙加固工程项目长期挂账万元问题,已引起市水务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决定在工程竣工和财务决算时清理、调账。江岸区解放大道下延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多计工程结算款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3月调减工程决算。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等单位超付工程款万元的问题,市建委进行了清理核实,对超拨的资金已全部收回。

黄陂区财政局按预算安排,在拨付区科技局科技三项费用400万元的同时,又从区科技局收回该项资金330万元,年终按400万元列报决算,区政府已纠正了不规范的做法。在2005年预算安排中保证了科技三项费用的资金来源,并承诺将严格按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对科技三项费用据实列支。

批准后才能执行,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七)国有企业改制方面。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共【六篇】)(审计工作整改报告) 篇十二

坚持目标科学、责任明确的原则,先后制定了《大队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监督责任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宣传力度强,为确保审计整改年活动取得实效,为使全体官兵充分认识和重视审计整改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大队从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共【六篇】)(审计工作整改报告) 篇十三

20**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万元。

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20**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49万元,主要是20**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万元,从20**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17号)规定,自20**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共【六篇】)(审计工作整改报告) 篇十四

费5000元,我局已作支出并收回预付款。会计分录,借:事业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劳务费5000元;贷:其他应收款-单位应收款-德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5000元。

其他应付款。

现县水利局和县水政监察大队在20**年已合并为同一帐套,已不存在应收款、应付款或其他收入帐务处理问题;现已经根据原会计分录内转调帐。

a、原会计分录情况。

水利局帐套原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元(20**年8月6日大队汇入暂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县水政监察大队元。

借:其他应付款-单位及个应付款-县水政监察大队元。

贷:银行存款元(20**年8月9日退回暂存款)借:银行存款元(20**年8月11日大队汇入购车款)。

贷:其他收入-其他元。

县水政监察大队原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县水利局元。

贷:银行存款元(20**年8月6日汇出暂存款)。

借:银行存款元(20**年8月9日收回暂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县水利局元。

借:其他应收款-县水利局元。

贷:银行存款元(20**年8月11日汇出购车款)。

b、内转调帐后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单位及个应付款-县水政监察大队元。

贷:其他应收款-水政大队-县水利局元。

借:事业结余-基本结余元。

贷:其他应收款-水政大队-县水利局元。

2、单位应付款有工程结算多余款元,其中工程竣工多余款:标准堤钱仓段.99,标准堤肖江段,标准堤宋埠段,并正在和财政等单位对接中,已做好项目计划,预备起草财政局和水利局联合发文,准备调整安排用于三段标准堤维修养护项目。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共【六篇】)(审计工作整改报告) 篇十五

以摸得清家底、查得出问题、提得出建议、经得起检验为基本要求,加强财务人员培训。

以请进来教为基本途径,邀请专家,进行电算化、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整体财务管理水平。

以送出去学为首选方式,将财务人员送到上级审计机关和大专院校强化培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培养财务管理精兵。

(四)加强廉政建设,塑造廉洁透明的形象。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共【六篇】)(审计工作整改报告) 篇十六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05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04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00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6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万元,已于2004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04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万元,已归还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万元。制定了归还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万元。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行实际存款少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2000年将档案保证金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万元,已于2004年12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03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万元、水电费万元、租金收入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共【六篇】)(审计工作整改报告) 篇十七

其中挂帐时间是20**年2月元、20**年1月元。现县水利局和县水土保持监督所在20**年已合并为同一帐套,已不存在应收款、应付款或上级补助收入帐务处理问题;现已经根据原会计分录内转调帐。

a、原会计分录情况。

水利局帐套原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县水土保持监督所元。

贷:银行存款元(20**年2月28日暂借办公费)。

借:其他应收款-县水土保持监督所元。

贷:银行存款元(20**年1月28日暂借款)。

县水保所帐套原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元(20**年2月28日暂借办公费)。

贷:上级补助收入元(20**年3月份会计分录有误)。

借:银行存款元(20**年1月份暂借款)。

贷:其他应付款-县水利局元。

b、内转调帐后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水保所-县水利局元。

贷:其他应收款-单位应收款-县水土保持监督所元。

借:事业结余-基本结余元。

贷:其他应收款-单位应收款-县水土保持监督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