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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课英语(专业16篇)

时间:| 作者:文轩

英语是一门通用的语言,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对于工作和职业发展同样至关重要。英语学习需要耐心和毅力,没有捷径可走,只有不断努力才能取得好的成果。

我喜欢大熊猫英语作文 篇一

听说家乡位于四川卧龙的大熊猫“阳光”,住进了邯郸从台公园,我便迫不及待的让妈妈带我前去观看。

它长得圆滚滚的,胖乎乎的,它的头部和身体都是白色的,只有眼圈、耳朵和四肢部是黑褐色的。特别是那一对黑黑的眼圈,长在白白的脸上,像是戴了一幅黑色的墨镜。它嘴里总是不停地嚼着竹叶,走起路来东倒西歪、东张西望的样子,显得非常笨拙、可爱。

大熊猫不仅长得逗人喜爱,而且是世界上最珍贵的濒危动物,它还是友谊的使者,大熊猫“团团“、”圆圆“出使台湾为海峡两岸的同胞架起了美丽的彩桥所以说大熊猫是我国的”国宝“我们都要爱护它、保护它。

我喜欢迪斯尼英语作文 篇二

暑假来了,爸爸妈妈都带着孩子去各个旅游胜地玩儿,我也不例外。这不,就在休业式的前几天,我们一家人在香港奏起了一首首狂欢曲。

想必大家都听说过迪斯尼乐园吧?呵呵,我也听说过,只不过,我也没有亲眼目睹过这一番圣景。而就在这个夏天,我来到了做梦都想去的迪斯尼乐园。

你一来到大门口,成片成片的椰子树矗立在你的眼前,周围是足足有几千平方米的高灌木丛围起来的绿色迷宫;周围有一盏盏灯,里面都是萤火虫,还挂着一幅幅迪斯尼出版的电影的人物画,有《美女与野兽》里面的'美女和野兽,有《白雪公主》里面的皇后,有《灰姑娘》里面的灰姑娘,有・・・・・・数不胜数,看得我目不暇接。

往里走,就到了检票口,爸爸把票递给我,我一看,我的票上印着一条绿色的龙,好q啊!终于排到我了,我递出票,检票员把票插进验票口,栏杆立刻开了,我一看,迫不及待地跑进去,差点忘了把票拿回来。

再往里走,你会看到一个美国小镇,不论是建筑风格还是售卖的物品,都让你感觉像是走进了美国的某个小镇。我们继续往前走,看见了一条笔直的大道,直通迪斯尼城堡。我和姐姐见了,不假思索地跑上去,跑着跑着,就来到了城堡的大门口。城堡的大门敞开着,门前门后的四个角落分别站着四个“守门者”,是充气假人做的。

接着,我们又来到了灰熊山谷(最刺激的游戏在这哦!),因为这里有过山车,叫灰熊矿工过山车。我和蕙蕙姐姐一起坐上了这班过山车。过山车出发了,我们来到了一个山谷里,听见了灰熊的怒吼,看见了咸鱼。出了山谷,我们的过山车直冲云霄,突然,过山车停了,我还以为卡住了呢!正当我们没有心理准备时,过山车突然“咻”得一声倒着往下冲,把我的魂儿都吓飞了。

迪斯尼乐园还不止这些好玩的呢!有机会,你可一定要去游玩游玩哦!

我喜欢旅行高二英语作文 篇三

大连,坐落在我国的东北部,一年四季气候适宜,所以有不少老人决定在那里度过自己的余生,每年去那里度假的人们更是不可计数,而我,因为姥爷的关系,有幸到那里度假访友。

去大连,就当然要去一趟星海湾啦!清晨,云雾笼罩着整座城市,海面上出来阵阵微风,让这幅静谧的画卷又增添几分神秘。一切都如同在梦境一般,在海边散步就像行走在云雾里,此时的人们,一个个仿佛就是仙境中的神仙和仙子,这样的美,是任何言语都无法形容的,神秘而不失优雅。

正午,阳光洒满了海面,把沙子照得金灿灿的,我骑着自行车,绕着海湾骑行,欣赏着沿途的风光,听着大海的声音,看着一朵朵浪花拍打着金黄色的海滩,这时,你才能感受到源自于生活的朴素,或许,这就是深入一个城市最好的方法吧。

在旅顺,还有一个必去之处,就是博物馆。馆内,一件件外表看似朴素而实则异常华丽的文物中,却包含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文化的精华,或许,只有那些经得住时间的考验的文物,如今才能在博物馆内大放光彩。一双双雕刻近乎完美的筷子,一件件晶莹透亮的.瓷器······,每一件,都是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完美的代表,是人民的心血。

大连的海告诉我什么叫做勇往直前,大连的旅顺口号核潜艇告诉我什么叫做英雄,旅顺博物馆则告诉了我有一种无形的东西叫“时间”。

大连,一座既美丽又让我心生敬佩的海滨城市,成就了我人生旅途中一次难忘的旅行!

我喜欢的老师英语作文 篇四

我们的英语老师是我们的班主任,她有一双水灵的眼睛,一头短而黄的`头发,上面她总喜欢戴头箍。

不管学校布置什么作业,她都第一时间让我们完成。如果下午有人不交的话,除了中午不回家的人外,其他的人,如果下午有人不交的话,老师就要请他吃又香又辣的鸡毛炒肉丝了。

大家快猜猜她是谁吧?谜底要揭晓了,她就是杨玉萍老师。

我喜欢迪斯尼英语作文 篇五

我设计的游乐园也叫迪斯尼乐园,但切记,不要和香港的迪士尼乐园搞混了。

我的乐园与众不同,让你们见识见识吧。

走进乐园,你会发现我设计的第二代迪斯尼乐园只有风景,一个游乐项目也看不到。别着急,好戏在后头呢。

乐园的中心点,有五扇门,这就是我的游乐项目。你可不要小瞧了它,这门比较特殊,你任意开启一扇,进门瞧一瞧,就知道了。

先进第一扇门吧,这扇门的里面是一个魔法世界。

在这里,你可以骑上扫把飞来飞去,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带你观摩魔法世界的风景。路边的野花,一扭一扭跳起了欢快的舞。草叶奏起了交响曲,沙沙沙,沙沙沙。你好像进了自己的童话世界。

在这里,有长着翅膀的`猪,掉糖果的树,心形的太阳,奇异的花朵。。。。。。

此时此刻,你又惊又喜,继续往前走,突然,天上开始下雨了,雨打得你抬不起头来,等你抬头一看,哪有什么雨啊!全是巧克力!这一切全是女巫的功劳,她住在魔法世界的边缘,如果你找到她,那可太幸运了,弄不好,你会成为第二个魔法女巫哦。

从第一扇门出来,你一定想知道第二扇门里有什么吧。哈,那里面更奇妙。

你进了门,发现自己身处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太阳挂在天上,那么红,那么亮,荒无人烟。别怕,人还是有的,只不是是些野人而已,当心哦,进这种地方,要多约几个朋友,否则,吓死不偿命,后果自负。越往深处,树就越高,甚至有100米多高,形成一片树林。当你看到一些早已灭绝的生物时,千万别慌,一定要冷静一点,如果不听我们的劝告,那你必定死翘翘。

爬上山,想看风景时,千万别吓着,除了看风景,运气“好”的话,可能会碰到一大群恐龙,千万记得赶紧往回跑,也别拍照,恐龙追着你跑,可不是件好玩的事。

感觉脚下有震动时,一定要躲藏起来,或许有一只四,五十米,重10多吨的地震龙正在你身后盯着你哪。

最后我要告诉你,恭喜答对,这里正是侏罗纪世界。

如果你走进第三扇门,那太不幸,这里是惊恐乐园——鸡皮疙瘩。不要一进去就出来,否则,本可以毫发不伤走进去的你,会被毒打一顿再被扔进去。

这个惊恐乐园请来了世界各地的鬼,书上的,电视上的,想象中的,新创造的……统统都有。所以,我们的宗旨是:服务全面,包准气死您;服务到家,包准晕死您;服务态度,包准吓死您;服务满意,阎王殿报名。

我喜欢动物英语作文 篇六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因为小狗很可爱很淘气也很聪明,对人也很忠诚。

小狗很喜欢啃骨头,因为小狗觉得骨头很好吃,对小狗来说骨头就是美食。我很喜欢看小狗摇尾巴,小狗摇尾巴看起来就像一个快乐的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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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老师英语作文 篇七

我的老师是教英语的,教初三。他很严厉,刚开始我是很讨厌他的,没有为什么。如果真有说的话,那就是八字不合。

他长得不怎么样,一副大男子主义的样子。不高,不胖,戴着眼镜。但他很厉害,能用眼睛反光看我们在他背后做什么小动作,也喜欢说‘狠话’。当我没完成作业的时候,他就会说:没完成作业的都再给我抄多几遍。他这多几遍不可不是你们想的`那多几遍,这可是要断手的节奏。

我的老师喜欢说反话,很糟糕就是很好的意思。如果他夸了你一句很好,那就意味着你要完蛋了。念答案的时候总喜欢倒着念,比如:第二题的答案是倒数第五个。你要知道这道题有八个答案,那应该是第几个呢?这样做题就是累,你们不懂。

之后呢,我的英语成绩提升了,我也对他改观了。其实他挺好的,我想,是我太过于矫情了。他会为我们着想,担心我们这我们那的。但他却不表现出来,我知道这叫闷骚。之前,总感觉他有点猥琐。看着他那张脸,我总有一种想发笑的感觉,就是有一种莫名的喜感。

我很感激他,能为我们做了那么多的事。至于是那些事呢,我就不告诉你们了。其实,就是一些有责任心的老师会做的一些事。昨天是教师节,而我却没有去看望他,挺可惜的。我是真心喜欢这位老师。

上了高中之后,有些事都需要自己解决,老师是不会帮助你的。这让我很无措,也很迷茫。我就开始是想念我的这位老师,想念他为我们着想,想念他为我们做的一切。感谢你,我的老师。

人生几何,遇上一位好的良师益友;人生几何,有一位除了你父母之外为你着想的人;人生几何,能有指引你想正确的方向前进的他。所以,谢谢你老师。

我喜欢万圣节英语作文 篇八

今天,我和奶奶.弟弟上了一堂特殊的英语课,因为,今天是万圣夜。万圣节是西方节日,在每年的10月31日是万圣夜,11月1日是万圣节,每当万圣节或万圣夜时,西方的.小朋友们就会迫不及待的穿上千奇百怪的服装,带上五颜六色的面具。万圣节有两个特点――“提着自己做的杰克灯,”“不给糖就捣蛋。”

我们这节课,还要和家长们一起做杰克灯,和学三个新单词。让家长们知道我们学英语不简单,让我们知道家长给我们做饭很辛苦的。看是学单词了,我们都学了糖果、万圣节、南瓜……我们学得很认真,家长们学得更认真。

接下来,我们高兴得不得了,因为我们人做杰克灯了。我们还要进行比赛,看哪一个组做的最快,老师说:“现在开始”。

我首先在南瓜的顶部画了一个圆,然后,我让奶奶帮我把它的顶端挖下来,做灯盖。我又拿了一个勺子,把里面挖空,这是用来放蜡烛,接着,我在瓜上画了两个棱形的眼睛和一个三角形的大鼻子,一个大嘴,尖尖的牙。我和弟弟试着自己挖,可怎么也挖不动,“别伤了你们的手”,我来帮忙,奶奶说,啊!我们终于挖完了,我们看着南瓜灯特别快乐!

我俩点好蜡烛,慢慢的放在南瓜灯里,哇,太漂亮了!我喜欢这个南瓜灯。

我真希望下一年的万圣节快快到来,我还要吃糖果,做南瓜灯,我喜欢万圣节!

我喜欢英语作文 篇九

你若问我最喜欢的老师是谁,准会得到这样的答案:裴老师,他是教我们班英语的。要问我为什么喜欢她。我会回答:风趣幽默这也是我们全班同学对她的评价,她确确实实很幽默。

高高的个子,长长的头发,一双漂亮的眼睛,一看就是一位美女老师,绝不会想到她有风趣幽默的性格。

裴老师在上课时总会联系到一些幽默的话语来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有一次,我们在背一首刚学的古诗《马诗》,因为刚学,所以我们都不怎么太会背,这时,老师和我们说了一个关于《马诗》的广告,逗得我们哈哈大笑,原本不怎么会被的我们不知怎么,一下就背起来啦,想被他施拉魔法一样。

裴老师不但幽默,还很关心我们。记得一次我们的一位同学穿的很少,我们都去问他:“今天,天那么冷,你怎么穿的那么少?”我们说着说着老师来了,他把自己的`棉袄给了这个同学穿。

这就是我们风趣幽默,善良体贴的好老师。我最喜欢的老师。

我喜欢旅行高二英语作文 篇十

今年暑假我们去四川玩儿了,通过这次游玩让我更加喜欢旅行了!

整个旅程分为三大块。第一块儿玩的有:武侯祠、杜甫草堂、宽窄巷、锦里。第二块有:青城山、峨眉山、都江堰。第三块有:亚丁、海螺沟、泸定桥、木格措。当然,最让我难忘的是:亚丁、峨眉山。

先说峨眉山吧。峨眉山的海拔比亚丁低,最高的海拔有3099米。这天,我和妈妈坐大巴车到了峨眉山,又坐了公交车才能到峨眉山的大门口。进了景区,就先坐车到雷洞坪,也就是快到金顶的地方,金顶就是山顶。后来,我们住在雷洞坪了,准备明天一早去爬金顶,然后坐车再下到半山腰的万年寺。半山腰还有生态猴区。

第二天,我们早晨四点就起来,出门居然发现外面黑黑的,并且雾蒙蒙,还挺吓人的。登山的不光是我们,还有其他一些人,爬了一段后,到了坐索道的地方,索道一直通向金顶。为什么要这么早起来登山呢?是因为要看金顶日出。最后我们买了单程票,来到了金顶。

那时,天已经亮了,跟我们一起爬的还有来自珠海的一个姑娘,她比我小,但比我高。她们也坐索道了,一起到了金顶。“哇!”妈妈很惊喜的赶紧给我们两个拍照,因为此时此刻,我们眼前有一个非常非常高大的佛像,妈妈说是普贤菩萨,四面四个大象背对背驮着四个普贤菩萨的塑像,有三层佛头,每层都有四个佛头,很是壮观,妈妈都看的出神了。今天天气很好,我们幸运的看到了日出,并用延时拍摄技术拍摄了一段日出的视频,并配了一段音乐合成了一下,很美。

下山了,我们又坐车到雷洞坪拿上行李,先下山,看了一个寺庙,又到了生态猴区,这是我盼望已久的景点!

生态猴区,我就好好讲讲了,现得爬了一段三四公里的山路才见到猴子,我生气急了,因为爬山的时候一直看到很多牌子,上面写着有猴群出没,但我连猴子的半根毛也没有见到,大约快走到猴区时,有好多人也有好多猴子出现了,那些猴子是看见你有食物就会给你抢,当猴子知道你包里有食物时就一直跟着你要,有时候,它还会突然爬到你的头顶上去。猴区那里有监管人,主要是买猴粮,五元一小袋,里面有花生红薯干什么的。后来有几只猴子坐在我的肩膀上要吃的,我们赶紧给它买了猴粮它才下去,挺好玩儿的。我们准备走的时候,有点舍不得离开,最后正考虑还买不买猴粮时候,突然两只猴子一边一个的扑过来咬了我的胳膊两口,很快两道血印渗出鲜血,我又疼又恨,我又没有惹你……,可恶的猴子!后来妈妈很快带我去附近管理处打了狂犬疫苗,有好几个人都在打针,可见猴子野性不改,还是离它们远一点,出门游玩注意安全,避免受伤!

最后我们又坐车,去跟爸爸汇合了。此行还去了亚丁,这是我第一次遇见高原反应。

亚丁的最高海拔4700米,来到景区门口,先坐观光车,有些人徒步走过去,我们第一天先走长线,第二天走短线。第一天先乘坐观光车到了骑马的地方,再骑马到接近目的地的地方,骑马单程要305元。爸爸要徒步,让我和妈妈骑马前往,马可以把你驮到舍身崖,剩下路程陡峭,需要自己爬到目的地牛奶海和五色海观景。

到了舍身崖,我们就开始继续爬,爬了没有几步,我就开始呼呼喘气,我感到很奇怪,我摇摇头,头很疼,走了几步,大口喘气,原来这就是高原反应呀!走走歇歇大约有一个小时也没有爬到五色海,有人会问:为什么会有高原反应呢?是因为山上缺氧气,别看风呼呼的.吹,但其实你吸进去的没有多少氧气,有些人受不了会买氧气瓶,我们没有买,要让自己慢慢适应高原反应。

从开始爬山我们就没有买氧气瓶,快到山顶时候,我居然可以一口气上100个台阶了,“哇!”这时,我们看到的是一座高大的雪山,那白白的雪如同白雪公主的裙子一样洁白,这时妈妈说:“这就是神山央迈勇!”上山牵马的小伙子是藏族人,他说这个神山,没人可以登上去,我说飞机也可以飞上去呀,他说飞机上去燃油就会冻住,虽然他说的不一定是真的,但他说的很认真,好像央迈勇就是一座圣洁的大神仙!那个小伙子还挺好玩儿的,他说让我妈给他点吃的,要不就没力气给你牵马了,他说着还装作很累的样子趴在马背上,妈妈给我一个面包,又给了他一个李子,他一会儿就吃完了,最后我们没有东西给他吃了,他说他家里养了四只狼,不给吃的就让狼把你女儿吃了,妈妈说着我咯咯的笑了起来。

终于爬到顶了,我们欢呼起来,望着五色海和牛奶海,心里不由自主的兴奋起来。

五色海仔细看真的有很多颜色,海旁边还有玛尼堆,站在海边儿,还真有些冷,你的手都不能露在外面。“看!”妈妈手指着远处山坡,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群野生岩羊,多着呢!它们是来这儿吃草呢,跑的欢着呢!

牛奶海的颜色真是名不虚传!海边的颜色真的很像牛奶,中间是碧绿的,四周是奶白色的,看着就想喝,从高出往下看牛奶海,真的很美观啊!

逗留了一会儿,我们就下山了,我下山的时候因为太陡峭还不小心差点摔了一个狗啃泥,终于走到观光车起点的地方,爸爸要给我做个榜样,让我知道什么才是一个真正的旅行者,也想再细细的欣赏一下亚丁的美景,他没有给我们一起坐观光车,自己徒步下山了。我们到宾馆等到快晚上八点半爸爸才走回来,浑身都湿透了,精神还很好。

第二天我们走短线看了神山仙乃日和珍珠海,还有冲古寺,都是非常好看的景点!

这次旅行让我认识了很多有趣的人,也体会了什么是高原反应,收获了许多快乐,增长了见识,这也是我喜欢旅行的原因!

我喜欢上了英语课 篇十一

不知道那一天起,就莫名喜欢上了你,近乎不顾一切地追求你,你却浑然不知,甚至没有给我留下名字。

——但是,我并没有就此罢休,可能是未曾发现自己的愚昧,因为,我习惯活在单纯又真诚的梦里。只有在梦里,你才显得如此完美。

你,就是我的文章。

虽然,我无法理解你的心思,但是我却对你情有独钟,仅仅是你记载了我的故事?

小时候,隔壁的胖叔叔教我用黑炭头在地上画个太阳,太阳下有条大路,大路上有辆拖拉机。胖叔叔告诉我,农村里就差一辆拖拉机来运输粮食和化肥了。每次看到胖叔叔挺着肚子,半蹲在地上,用松树皮一般的手在地上慢慢勾画红红的太阳,冒着浓烟的拖拉机在公路上驶过,一笔一画挺用力的,看到那些粗细不均的线条,然后拼凑起来的图画,似乎忘了胖叔叔憋的红了脸的表情,还有时而皱时而松的眉头和冒着大粒汗珠的鼻子。当我叫叔叔给画命名的时候,他会为难的搔着头,在地上歪歪扭扭写上“一个o”,当我问他这个圈是什么,他便露出两排褐色的牙齿,憨笑着说是一个梦字,怕我看不懂,所以画个圈。其实我就知道叔叔不懂写这个字。我歪着头,眨了眨眼睛,似乎慢慢懂了,地上的作品就是梦。

上小学的时候,村里的老师就常常用白色粉笔在黑板上写上《我想有个家》,然后转身一手举起竹藤教鞭打着节拍,一手张开五指比划着,用沙哑的声音教我们唱这首歌,尽管演唱的跟歌曲内容是格格不入,跟歌手演出存在天渊之别。但是,老师自我陶醉般将歌曲一遍又一遍教我们时,我们清晰地记得他花白的头发,还老花镜里面深陷的眼睛,瘦瘦的脖子上的青筋暴露,微驼的背脊。我们会很快就学会了这首歌,而且经久弥新。当我们回家看到简陋的房子,冬天来风,夏季漏雨的家。渐渐开始理解了,歌里的家,就是我的追求。

中学的生活,就是醉生梦死里的追星生活。每次都是语文课上想着数学课本上的内容,或者是英语课里做物理课的实验,班主任是个身材矮小的中年人,圆圆的脸蛋,两只眼睛炯炯有神。他饱读诗书,满腹经文,才高八斗,出口成章,我们常因此而骄傲。主任会在晚自习课上跟我们谈理想,用故事形式引导我们进入理想之门,他说,大学就是我们的下一个站点,至于如何选择自己的人生和站点,就看个人的努力,“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就是他的。

座右铭。

我们总算受到了启示,从中学到一点点:读书,就是唯一的出路。

到后来,告别学校,以为走出了光明,来到了天堂。出了社会后,在城里找工作就如无头苍蝇一般,常常因为没有经验而碰了一鼻子灰。好不容易在某个工厂落脚,那一天起听不惯领导带刺的话,就起了所谓的野心,眼高手低地急着跳槽而摔倒遍体鳞伤,从堂堂的经理降为普通员工。

——社会才是最大的学堂,在里面学习,永远学不完学不够。想想自己带着面具,佯装欢笑,几年光阴似箭,就爬到了高层,可谓是懂了人生。领导教导我们,经营管理企业就如种花,要懂得气候、懂得季节、懂得土壤、懂得护理、懂得修剪、懂得欣赏。曾经的我总是自以为是懂得了管理,做起了个体户,谁知社会太现实,客人太挑剔,偏偏不选我的门店,不久便关门大吉。这次,我看清了失败的面目,饱尝了失败的滋味。我把这些写入。

日记。

却没有渗透里面的玄机。

事业的失败,载了,从头再来。爱情的失意,摔了、伤了、痛了。再回头已是数年。

只有看到眼前的文章,才给自己莫大的欣慰。文字,不会骗人,记载了我的过去。文章,最真实,是我最忠实的朋友,永远没有背叛。

喜欢上了我的文章,因为里面有我的梦。

我喜欢旅行高二英语作文 篇十二

旅行使我感到快乐,而在这个快乐的暑假旅程中,最令我感到难忘的两个旅程是上海之旅和重渡沟之旅。

去完上海我就回老家了,在家里休息了几天,就又开始我的旅程了。

这次去的时重渡沟,我在重渡沟玩了两天,重渡沟分为南沟和西沟,第一天,我们去了南沟,南沟是一座山,我们从山脚开始往上爬,爬到了一个名叫金鸡瀑布的地方才休息,我和哥哥一起脱下鞋在水里玩,还背对着瀑布一起拍照。休息过后,我们又开始向上爬,过了一会儿,我们在一个叫锁蛟崖的地方休息,传说这个地方在以前是锁恶龙的,这里是一个龙的牢房。过了一会,我们爬到了网红桥,这里就是山顶,我们在这里坐了索道,坐完索道,就下山了,下了山,我们走了一段路,便到了美食街,我们品尝了当地特产的豆腐和一些当地有名小吃。第二天,我们去了西沟,在哪里我们走了迷宫,玩了旋转秋千,到了下午我们就回家了。

我喜欢旅行,因为旅行能让我锻炼身体,磨练意志,还能给我留下许多难忘的美好记忆。

英语作文我喜欢我的工作 篇十三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就是自己。我有粗壮的身体,一拳就能把别人打得八丈高,但我可不是那种暴力的人。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自己吗?因为我有时候跑步会得第一名,我跑起来就像一头豹子,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捕捉猎物。而且,我读书也很厉害,我每天都读书,每到看书的时候我都很开心。到现在为止,我已经看过无数本书了。而且有一次我被老师表扬,还被老师发到班级群里,我感觉非常自豪!

我玩最强大脑——是一个走迷宫的大球。球掉了,我会再试一次,就比刚才走得远一些。遇到困难,我鼓励自己再试一次!

我喜欢旅行高二英语作文 篇十四

旅行,是人生漫漫长路上不可缺少的一次历练。大自然也给予我一次难忘的旅行,那是大自然赠送我的一份特殊的珍贵礼物。

“春意暖,桃花上枝头。”

大自然带着我到春天去旅行。在那里,我看见了复苏的万物,忙碌的昆虫……到处都是生机勃勃的画面,我似乎品尝到了清甜的花蜜,闻到了桃花散发出的悠悠清香。温柔地阳光洒在了绿色的大地上,为整个春天增添了好几分活力与色彩。那一刻,我看到了一个朝气蓬勃、活力四射的青春少年从我面前走过。大自然对我说:“那,便是春天。”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大自然牵起我的手,带着我到了夏天的世界。宋代杨万里写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便是描写了夏天开的莲花。炽热的太阳光照射下来,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舞动,在清澈的水底下跳来跳去。蝉噪声从四面八方传过来,不绝于耳。这时,一个顽皮的男孩向我蹦了过来,我一眼就认出了他---夏天。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秋天,真是浪漫又豪放的一个季节。大自然带着我东转西转,来到了美丽的枫叶林。红叶上的秋霜还未来得及化掉,就被阵阵萧瑟的秋风吹散了满天。树叶发出了清脆的“沙沙”声,落叶唱起了轻快的歌谣。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旅行结束了,临走时,只听一个声音低声喃喃道:“这次旅行,你喜欢么?”我想,我喜欢这样的旅行。

我喜欢上了英语课 篇十五

喜欢上了很多人认为好好的话不去好好的说非要拐弯抹角、并且酸不拉叽的东西。当然这很多人中也包括我。

喜欢上了诗是因为两个人,而且是两个男人。一个叫皖安,一个李锋。影响我的这两个人有相同又有不同。

相同点同是因为一首诗。

不同点却是皖安的一首《黑夜》让我认为很多人都没有读懂的诗,我都懂了。那是一种真真切切的懂。我甚至很夸张的认为我比写作者本人更懂这首诗。不是吗?往往或许有些时候,真的会有一个别的什么人比你自已更懂你!

而李锋。一首诗叫《疯女人》,这首诗我没看懂。这首诗不是李锋的作品。是李锋让没有看懂这首诗的我看懂了。

先说皖安。

认识皖安是因为他的那首诗。

《黑夜》。

一个人走在漫长的街上。

星星看到的不是星星。

月亮没有光亮。

点不闪灯光。

推不开湖面。

烧烤的小男孩。

还没烤熟韭菜就将鸡翅放到架子上。

不停的翻转,不停的刷油。

煤炭将他熏成了三十岁老男人的模样。

农村里的人疲惫的睡的很香。

矿区里的卡车将水泥路压得没有方向。

多想把月光装进眼里,独享。

因为前天晚上的中秋没有月亮。

还害怕明年的十五依然没有月亮。

皖安的这首黑夜采用回放的手法,在中秋后第三天的白天、夜晚或是凌晨的某个时间,写着中秋那夜黑。

这首诗看似在写那个卖烧烤的小男孩、在写那条肮脏的通往矿区的路、在写中秋那个漆黑的夜。而我却懂了作者写诗时的心境。孤寂、徘徊、失落、迷惘,以及对现实生活强烈的不满和失望。仿佛自己就是那个烧烤小男孩,一把暗黑的刀正在刻着自已快速衰老的纹路。这种生活什么时候是个头?明年的这个时候会有所改变吗?明年的中秋会不会有一个圆圆的月亮。

后来我认识了皖安。

聊天中知道,这个农大毕业的后生3年前通过公务员招考得到了一个最基层的偏僻小镇政府里的岗位。公务员在很多人眼里都是种很体面、很光鲜的职业,但安徽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却依然很差。3年是一个尴尬的时间线,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对于一个从省会大都市到偏远农村的这个落差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在有次聊天时当他得知我有曾在省里组织人事部门工作经历后,他弱弱的问我,你有办法帮我调回家去吗?我好想家!我知道他这个问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而且还在期待着我给他一个哪怕很模糊的回答,就像期昐明年中秋的那个夜晚只要能看到月亮既使不是很圆很亮一样。

那是一种希望。

我答,没有!

现实本来就是如此的残酷。

再说李锋。

也是偶然,也是因为一首诗,一首不是他写的诗,一首我读了几遍都没有读懂的诗。那首诗叫:

《疯女人》。

诗/大友。

初中女同学。

毕业后就再没联系。

我不知道——。

她等了我十年。

出嫁那天喊的是我的名字。

又十年过去了。

她以为我才是她三个女儿的爹。

酒桌上一个老乡说起她的时候。

不知道。

我就是她常常念叨的他拨通了她的电话。

我接过来。

说了句。

你还好吗。

我是大友。

再后来我读到李锋的《疯女人》诗评,再后来我和李锋成了朋友,再后来我通过微信红包发给他50元预订他的诗评,再后来我说出书后签上你的名字后寄我,再后来李锋说,我的字实在是太丑。

最后夸下自个的这3首诗。

第1首直白。

第2首晦涩。

第3首厚重而又有温度。

人果然是善变的动物,突然间就喜欢上了诗。

以我理解诗的魅力在于,用最少的语言去表达一种信息量强大的情绪。而这种情绪又让每一个读者因心境、性格、角度以及理解程度的不同而变化万千。如那台上的魔术表演,你永远无法得知下一秒他会变出一个啥玩意儿出来。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

关于诗。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是否感动了你自已。

我喜欢大象英语作文初一 篇十六

一双小小的眼睛,庞大的身体,长长的鼻子,组成了陆地的主宰者“大象”。

大象全身深灰色,有双像扇子一样的大耳朵,时不时地扇动着,大象的两根牙齿像白色的长矛,是大象们搏斗时有力的武器,还有一双让人觉得像睡觉似的小眼睛,不停地眨着。最值得一提的就是那长长的鼻子了,可以从高高的树上摘果子吃,吸水冲在身上洗澡。

大象虽然体型庞大,但是动作不快,就像笨重的坦克,它总是迈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地移动着。

我没有见过大象,它的可爱已经足以让我喜欢上了它。哪一天,我真想亲眼见一见大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