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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大全(21篇)

时间:| 作者:ZS文王

民族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以下是一些关于民族团结的成功经验,希望能给大家以启示。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篇一

xx年5月17日下午。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乡变的越来越漂亮,

以爱家乡为主题,通过绘画的活动形式激。

发学生的爱家乡及团结协作的情感!

绘画纸,铅笔,尺子,水彩笔等。

1、给每位同学发一张绘画纸。

2、同学们讨论一家我们的家乡在什么地方,有什么特色,

例如,住的房子有楼房,毡房,穿的衣服有什么特色,戴的帽子有什么特色,周围山的特色…..同学们把自己眼中的家乡的样子画下来。

3、让孩子们提前和老师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交流一下,让他们讲述一下,或看看xx年前阿合奇的照片是什么样子的和现在家乡的情况比较一下,让孩子们明白。建设家乡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树立为家乡的每天变的更好而努力的信念。

一起评出优秀的作品。

5、奖品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鼓励奖(交。

作品的同学都有)。

二等奖3名奖状3张转笔刀3个。

三等奖5名奖状5张水彩笔5个。

鼓励奖若干名铅笔10包。

活动结束后总结,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了解了家乡的风土人情,增强爱家乡的意识。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4篇 篇二

今年是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民族团结进步年”,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在全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教工委〔20**〕1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自治区党委教育教师工作会议、市委十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市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治校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主要内容。

(一)以完善学习教育机制为抓手,强化对教职工的教育引导。

1、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明确学习重点、内容和活动步骤,组织广大师生反复深入学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教育工委、市委各级民族团结进步年相关会议精神,明确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党政办公室4月下旬完成)。

2、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从规范“三会一课”活动入手,持续强化党性教育,严格党员管理,引导广大党员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校党委全年贯彻)。

3、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引导,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机制、假期集中教育长效机制,抓牢政治学习、教职工大会等常规教育,持续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工作条例》,引导广大教职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部署要求上来。(校党委全年贯彻)。

4、开展宣讲教育,邀请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宣讲团来学校宣讲,让广大师生了解党和国家的援疆政策,了解新疆、我市经济社会取得的辉煌成就;增强民族自豪感,凝聚思想共识,让“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成为各族师生的自觉行动。(党政办公室9月完成)。

(二)以阵地建设为抓手,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1、坚持教育教学和宗教相分离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不动摇,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绝不给违法有害言论提供传播空间。(校党委全年贯彻)。

2、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高一年级开展民族团结进课堂,开设“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确保教材、课时、师资到位,对学生教育起到实效。(教学处全年贯彻)。

3、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教育系统教职工遵守政治纪律的若干规定(试行)》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综治办《关于加强假期学生教育引导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对师生的教育管理。(校党委全年贯彻)。

4、以平安校园建设为主线,认真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六项措施,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定期组织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队伍,组织校园防暴应急队伍的日常训练,不断提升学校的安全管理能力,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保卫科全年贯彻)。

(三)以大力传播现代文化为抓手,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组织高一、高二年级开展清明节扫墓祭祀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参观烈士纪念馆,了解新疆民族史,不断增强各族师生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生处4月完成)。

2、组织高一年级学生参与健康路社区“社区学堂”民族团结主题道德讲堂活动,学模范,讲述自己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唱民族团结歌曲,增强民族责任感。(团委4月完成)。

3、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通过全校动员,课堂渗透,号召全体师生广泛开展“文明养成”教育,从遵守交通规则、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公共秩序等点滴平常事做起,使学生养成重修养、明礼仪、讲文明、守规则的良好习惯。(学生处全年贯彻)。

(四)以深入推进“讲促防”活动为抓手,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1、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责任落到实处,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校党委全年贯彻)。

2、深入推进“讲法治、促团结、防渗透”活动,总结前期开展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制定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思想动态分析的长效机制,筑牢抵御渗透的坚固防线。(党政办公室全年贯彻)。

3、结合“七五普法”和“宪法法律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开展与师生密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师生的法制意识。(保卫科全年贯彻)。

4、扎实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加强对全校师生的科学普及工作,通过课堂渗透教育、全校集中学习,做好“去极端化”思想教育工作,用好“五把钥匙”,坚持“四管齐下”,铲除宗教极端思想向学校渗透蔓延的土壤。(校党委全年贯彻)。

5、加大“三非”治理力度,强化校园网络管控,加强对校园网、微信平台的管控,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教学处信息中心、保卫科全年贯彻)。

(五)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强化四种意识。

1、加强党员党性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教师始终以党的事业和各民族群众利益为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向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看齐,坚持从我做起,带动家人、同事、朋友,做民族团结的模范。(校党委全年贯彻)。

2、严守选人用人标准,对照“四强”“三力”干部标准,把政治坚强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切实做到知人有道、识人有法、用人有据、公正公信。(校党委全年贯彻)。

3、结合“群众满意好班子”创建,深入开展“庸懒散拖”、“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整治“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办学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完善制度规定,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成果,提升学校行政效能,维护师生切身利益。(校党委全年贯彻)。

4、深入开展争做新疆特色“四好教师”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讲政治、塑形象、修师德、创业绩”的主题,通过学习动员、对标定位、主题实践、完善提高四个阶段的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打造一支“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专业过硬”的新疆特色“四好老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为首府教育做出贡献。(校党委全年贯彻)。

(六)以融情实践为抓手,促进交往交流交融。

1、扎实开展与农十二师高级中学结对子活动、促进兵地融合,开展与南疆巴楚县二中的帮扶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名校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优质资源共享,从教育教学、课程开发、学校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交流活动,推动民族团结,促进学校发展。(教学处、教研处全年贯彻)。

2、开展对南疆喀什巴楚县麻扎阿勒迪小学的帮扶活动,通过组织学生义卖、募捐筹款所得购买文化体育用品,由驻村家长寄送物品,完成对该校的帮扶。(团委4月、5月完成)。

3、继续开展与达坂城回民中学的联谊活动,通过班与班、学生与学生的结对子活动,在学习、生活各个领域全面推进各族师生的交往交流交融,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团委4月完成)。

4、组织全校师生向阿克苏贫困地区捐赠书籍。(团委9月完成)。

5、开展“学双语、用双语”活动,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全体教职工年内掌握15句以上维吾尔语。(校工会5月—11月)。

6、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民族舞课间操,学习少数民族文化和节日传统礼仪。(校工会9月)。

7、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主动与困难家庭、退休教职工结对子,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真心诚意地与各族干部群众交朋友,带头促进各族群众的交往交流,汇聚起民族团结的正能量。(党政办公室、校工会、退管会12月)。

8、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力度,加强受资助学生信息管理,实施精准资助。(学生处全年贯彻)。

(七)以系列“微活动”为抓手,增强德育工作实效。

1、解决“微问题”,致力于解决各族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具体问题。(工会、团委全年贯彻)。

2、践行“微言行”,将维护民族团结的大道理细化为爱亲人、爱老师、爱同学的小道理,着眼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在细微之处践行民族团结,使之成为全校师生的生活风尚、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工会、团委全年贯彻)。

3、征集“微故事”,用身边的民族团结点滴小事为素材、以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为原型,通过校广播站在每周二和周四上、下午大课间播报,在各班举办民族团结黑板报评比和手抄报评比。(团委全年贯彻)。

4、组织“微演讲”,每周一晨会开展学生3分钟微演讲,每月安排不同主题,每周确定不同内容,让学生进行自我教育,将热爱伟大祖国的大道理细化为爱新疆、爱家乡的小道理,将维护民族团结的大道理细化为爱亲人、爱邻居、爱同事、爱同学的小道理。(学生处全年贯彻)。

5、建设“微媒体”,充分运用校园网、微信平台等网络资源,及时宣扬身边的民族团结事、民族团结人,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信息中心全年贯彻)。

(八)以民族团结模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弘扬社会正能量。

1、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处室、模范年级组、模范班级创建活动,以评选促创建,真正让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有声势、有特点、有亮点。(党政办公室、学生处11月完成)。

2、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好教师”和“民族团结好少年”活动,树立典型、树立模范,让每一名师生学有榜样、行有示范。(党政办公室、学生处11月完成)。

3、根据评选结果,收集先进典型事迹案例,在校内进行典型事迹宣讲,大力宣传,弘扬正能量,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人感染人,努力形成人人争当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的浓郁氛围。(党政办公室、学生处12月完成)。

三、方法步骤。

按照自治区党委、市教工委的统一部署,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筹备启动阶段。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市教育工委的要求,成立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刘建军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对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民族团结活动的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制定市教育系统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各处室、年级组按照方案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并且及时将活动信息报送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信息报送不得少于了2篇。

(三)自查总结阶段。各处室、年级组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长效机制。

四、领导小组。

成立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重视组织。各处室、年级组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作为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列入各自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庆祝建党**周年、自治区纪律教育年活动、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日常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强化措施落实,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见人、见事、见成效。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处室、年级组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展板、黑板报、电子屏、校园网、微信平台等,及时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积极将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融入到校园文化建设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出人人争先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活动中,各年级组、各处室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典型人、典型事、典型经验和做法上报给党政办公室,并由党政办报市教育局。

(三)抓好活动落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师生的思想实际,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注重贴近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充分调动各族师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六篇 篇三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实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也叫项目执行方案,是指正式开始为完成某项目而进行的活动或努力工作过。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六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密切民族关系、党群干群关系,着力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奠定坚实基础。《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创建主题、创建目标、主要措施、具体要求等方面。

一是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从学校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切实把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落实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使其真正转化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巨大力量。

二是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研究,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托该校的人才、科技与教育资源,深入调查分析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研究,努力解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三是创新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团结教育列为各机关党委、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常规性的学习内容,增进各族师生的沟通交流和相互了解,在全校营造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的良好氛围。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开展理论学习、宣传引导、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措施扎实开展,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学校党委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单位要制定长期计划和阶段性目标,精心组织,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加强协调、突出重点,通过各种有效方式,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二是注重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齐抓共管,上下联动,注重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从实际出发,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体系,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三是加强宣传报道。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进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挖掘民族团结活动中的典型案例,集中宣传报道民族团结的丰硕成果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成功实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营造学校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做好督促检查。要制定监督检查规划,采取专题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

为推动全市创建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进一步扩大创建工作覆盖率,常态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镇”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和《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党办字〔2020〕1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和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弘扬三线精神、深化三变改革、谱写三交新篇章”为创建主题,把创建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维护基层民族团结,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凉都新未来贡献力量。

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乡镇测评指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和各级支持乡镇发展的政策措施,建成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村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提供强大助力。

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各县(市、特区、区)重点打造2—4个民族团结创建示范乡镇(街道),高标准将六枝特区落别乡、盘州市淤泥乡、水城县米箩镇、钟山区月照街道打造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镇”活动示范点。

(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乡镇(街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切实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采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政治理论集体学习或干部职工会学习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等民族理论政策法规。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充分运用新媒体打造宣传载体,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学习宣传活动做到有活动、有载体、有学习资料、有成效,制定检验学习成果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通过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合乡镇(街道)实际,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创新手段,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村寨建设。重点对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乡镇测评指标》,以“五个一”为载体(一个领导小组、一次会议部署、一个创建方案、一份典型材料和一个宣传载体),把创建工作融入本乡镇(街道)各项工作方方面面,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乡镇(街道)、村寨,切实提高创建工作质效。成功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村寨的,优先推荐申报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和模范集体。

(三)积极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纳入县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持续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三变”改革持续深化等重点任务,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稳步提升、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农民人均收入逐年提高、贫困人口清零,实现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基本完善并提升。支持乡镇推进“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力争每个乡镇建成至少1个特色农产品支柱产业。支持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农用地、集体经营性资产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兴办企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发展旅游产业,力争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示范。

(四)促进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发展。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支持开展民族节庆、歌舞、传统手工艺等民族文化传承活动,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日、纪念日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富有民族特色的文体娱乐活动。深入挖掘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人才,积极培养民族工艺领军人才,组织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支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人才兴办企业,促进少数民族手工艺传承发展。支持民族古籍、民族语言、民族文字的挖掘、保护和传承。

(五)积极构建和谐良好的发展环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导各民族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了解各族群众意愿、呼声和利益诉求,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提高各族群众满意度。建立涉及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处理协调机制,定期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确保社会治安良好。宣传民族政策法规,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六)坚持党对基层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强乡镇(街道)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引领促民族团结”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在做好基层民族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乡镇(街道)要把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法规,注重对乡镇(街道)领导、党组织负责人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培训,注重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注重培养和发展少数民族职工加入党组织,进一步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教育引导党员在创建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民族团结创建办负责牵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乡镇”工作,制定印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乡镇”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报道。深入挖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镇”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充分利用报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通过正面宣传报道,既造声势、又鼓干劲,为推动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汇聚强大正能量。各乡镇(街道)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上报不少于1篇创建信息到各县区创建办,由县区创建办汇总后上报市创建办。

(三)注重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注重创建工作过程中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结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乡镇测评指标》,完整收集各项工作印证材料。各项资料要充分突出各乡镇(街道)履职尽责情况,体现工作成效,梳理出特色亮点。各项资料完整收集后,认真审核、分类装订,做到规范有序、保质保量。

为进一步加大都兰县创建工作力度,全面巩固提升都兰县创建工作成果,充分展示都兰县创建工作综合效果,9月8日,都兰县创建办结合都兰县工作实际,由县委副书记普华太同志带队,积极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负责人、讲解员,开展了讲解员互观互学培训活动。

互观互检组先后深入蒙藏医院、都兰一小、热水乡龙玛日寺院等受检单位进行实地观摩学习,观摩组一行通过采取实地观摩、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观看专题片等方式,认真了解了各受检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就各单位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提炼、总结出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展开了深入交流,并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次讲解员互观互学,有效地加强了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讲解员间互相交流、共同进步的学习氛围,将好的典型做法与经验,挖掘提炼成为具有都兰特色的工作亮点和典型,使之相互学习,达到固强补弱、共同推进的目的,同时,通过交流学习及时发现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以整改,努力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基础。

根据红教党发[20xx]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牢把握各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努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校园”。面向广大师生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和创建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规范的长效机制。

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在我区范围,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师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年内使我校成为民族团结示范校。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关、宗教观和股价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努力营造和谐与人的氛围。

为切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创建活动,现成立民族团结教育创建工作学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宁林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一)、全面宣传阶段(20xx年4月——20xx年11月)。

1、以课堂教学为载体,加强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应有计划、有安排、有教案形成长效机制。

2、征文活动(20xx年5月中旬)。

1、征文内容:讴歌六十年来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描写家乡六十年的巨大变化;歌颂红寺堡区健康发展美好图景,讲述发生在校园、身边关于民族团结方面的动人故事。

要求思想健康、富于时代气息、文笔流畅。

2、体裁:以散文(记叙文)为主,兼顾诗歌、小说等,标题自定。

3、征文对象:七年级、八年级。

4、评奖办法:评出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及奖品,对开展活动效果良好的班级颁发优秀组织奖。

3、聘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民族团结法制方面的讲座。(20xx年6月中旬)。

(二)、阶段性总结(20xx年12月)。

1、以弘扬民族精神爱国歌曲大家唱为主题的文艺演出。

2、将前段时间的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局文艺室。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教研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由政教处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紧密联系实际,集思广益,大胆创新,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民族团结进步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核心,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按照州、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xxx统计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州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和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为全力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而努力奋斗。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民族团结观念更加牢固,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更深入人心。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八五”普法活动结合起来、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建活动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民族团结“十一进”及“贵南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条例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组织干部职工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结合帮扶工作,关怀少数民族贫困户。

我局党员干部要把结对帮扶和工会活动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贫困户、重大疾病户进行慰问和帮扶,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做好数据统计。

各室、中心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密切关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及时进行客观准确的监测和预警分析,注重提高解读数据的能力,在深度开发数据上下功夫,不定期推出情况摸得准、数据质量高、意见建议针对性较强的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准确、及时反映贵南县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其它各项社会事业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室、中心要把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全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将创建工作与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创建工作与“学党史”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正确处理创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的关系。将创建工作不断融入统计改革和发展中,深入分析和解决统计部门在创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保证统计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服务的情况下,持续推动创建工作的创新发展。

活动时间:20xx年12月15日。

活动地点:各班教室。

活动对象:全体师生。

活动内容:

1、跳一段民族团结舞蹈。要求组织幼儿园学生跳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歌舞,开展民族歌舞进校园教育活动。各校充分利用课间操、音乐课等时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民族歌舞学唱、学跳、演唱活动,将民族歌舞引进校园、引进课堂、引进课外活动。

2、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组织一、二年级学生学唱民族歌曲,增进民族师生的相互交融和鱼水之情;教育小学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热爱祖国,热爱和平,热爱生活。

3、看一部民族团结电教片。要求三年级观看民族团结教育电教片,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共同关注民族团结、描绘民族团结、参与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师生团结一致,共同建设美好校园的信心和决心。

4、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四年级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通过举行座谈会的形式积极研究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探讨做好学校民族团结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利用座谈会积极化解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存在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苗头,切实维护学校各民族学生团结稳定。

5、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组织五年级充分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生召开“民族团结、从我做起”、“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通过召开座谈会使学校学生进一步明辨是非,统一思想,树立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理念,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为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6、办一期民族团结主题板报或墙报。六年级发动全体师生参与,组织安排班级利用黑板报或墙报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精神,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到校园中。在班主任的引导下,发挥各自优点,做到主题突出,内容充实,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将自己的才华展示在黑板报或板报设计中。

7、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七年级为学生推荐民族团结的好书,增长学生的民族知识,使学生懂得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相处。

8、组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作文或演讲比赛。八年级开展民族团结为主题的作文比赛,通过比赛,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激发学生读书和写作的兴趣,提高他们的写作能力;同时,促使教师加强对作文教学的研究,不断提高作文教学效果,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9、开展一次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故事会并写出心得。学校积极组织师生开展一次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故事会。讲述少数民族优秀人物的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如文成公主、索南达杰、多杰太、苗俊仁、尕仁卓玛等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让少数民族优秀人物的形象呈现在学生的面前,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通过故事会,让全体学生珍惜今天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好环境,勤奋学习。

10、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主题团队活动。少团队负责组织一至九年级学生利用团队日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团队活动,进一步感受民族团结的力量,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民族团结意识。

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篇四

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各个环节,在人民中牢固树立“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引导全国人民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为实现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其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的氛围。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常态化,促进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氛围。为使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我们将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祖国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族干部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的思想,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以营造浓厚的氛围,使民族团结工作深入人心。

2、进一步弘扬民族团结精神。按照要求,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互助、共克艰难、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使人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倍加珍惜当前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为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3、经常对职工进行民族常识教育,让职工更清楚地了解民族风情和习俗,在各个方面都注意做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少数民族和睦相处,共同进步。

4、坚持集中抓和全年抓相结合,做到以月促年、常抓不懈。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各项活动,通过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帮助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城镇和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继续扩大民族地区低保覆盖面,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创建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活动与帮助我区边远落后地区发展结合起来,与解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与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结合起来,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加便民、利民、惠民、安民。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六篇 篇五

  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生活,增强学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提高中小学生民族民族团结意识,构建和谐校园,制定雄先中心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018年12月15日。

各班教室。

全体师生。

1、要求组织幼儿园学生跳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歌舞,开展民族歌舞进校园教育活动。各校充分利用课间操、音乐课等时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民族歌舞学唱、学跳、演唱活动,将民族歌舞引进校园、引进课堂、引进课外活动。

2、组织一、二年级学生学唱民族歌曲,增进民族师生的相互交融和鱼水之情;教育小学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热爱祖国,热爱和平,热爱生活。

3、要求三年级观看民族团结教育电教片,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共同关注民族团结、描绘民族团结、参与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师生团结一致,共同建设美好校园的信心和决心。

四年级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通过举行座谈会的形式积极研究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探讨做好学校民族团结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利用座谈会积极化解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存在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苗头,切实维护学校各民族学生团结稳定。

组织五年级充分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生召开“民族团结、从我做起”、“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通过召开座谈会使学校学生进一步明辨是非,统一思想,树立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理念,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为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六年级发动全体师生参与,组织安排班级利用黑板报或墙报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精神,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到校园中。在班主任的引导下,发挥各自优点,做到主题突出,内容充实,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将自己的才华展示在黑板报或板报设计中。

七年级为学生推荐民族团结的好书,增长学生的民族知识,使学生懂得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相处。

八年级开展民族团结为主题的作文比赛,通过比赛,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激发学生读书和写作的兴趣,提高他们的写作能力;同时,促使教师加强对作文教学的研究,不断提高作文教学效果,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学校积极组织师生开展一次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故事会。讲述少数民族优秀人物的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如文成公主、索南达杰、多杰太、苗俊仁、尕仁卓玛等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让少数民族优秀人物的形象呈现在学生的面前,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通过故事会,让全体学生珍惜今天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好环境,勤奋学习。

少团队负责组织一至九年级学生利用团队日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团队活动,进一步感受民族团结的力量,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民族团结意识。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 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自治州《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的意见》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结合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在经贸委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各地特别是援疆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不动摇,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关系发展与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奋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成就。目前,自治县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各族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显著提高。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

“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社会安定和谐,民族团结进步。这些都为自治县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的召开,为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带来了重大历史性机遇。国家民委和区、州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必将有力地指导我们开展好创建活动。目前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州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正紧紧围绕实现“三个率先”和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展火热实践,必将为我们进一步筑牢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民族团结基础和社会稳定基础,为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维护祖国统一、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是县委、县人民政府新时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眼于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举措和现实需要,也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开展好创建活动,对于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全系统干部职工一定要坚定信心,从推进木垒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三个率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长足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以实际行动不断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穿于业务工作,通过探索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长效机制,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统筹协调发展,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扎实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增进各民族大团结,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走出一条新时期创造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新路子,为实现“三个率先”目标,推进自治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促进发展。开展创建活动要与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落实“三个率先”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抓好中心工作,为创建活动提供强大的动力,推动创建活动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充满生机与活力;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创造团结稳定的环境,充分调动全委各族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推动经贸系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开展创建活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高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党(总)支要根据实际情况,着力探索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定期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经验,为创建活动开展源源不断地注入活力,使创建工作更加切合实际,富有成效。

(三)夯实基础、整体推进。开展创建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要充分尊重和体现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组织和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投身到创建活动之中,通过创建活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

合起来,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主要目标。

自2011年起,在全系统范围内用两年半时间集中开展创建活动,将各党(总)支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企业”,实现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奋力开创我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四、具体形式。

(一)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按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创建评比标准,规范创建工作的要求和程序。结合实际,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其他形式的表彰活动。受到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除了授予荣誉称号,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待遇。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在全系统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活动。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等活动,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竞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活动,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的美好前景。

(四)促进民族文化的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现代文化的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文化建设,开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鼓励创作民族文学作品。充分利用各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的交流和团结。

(五)注重发挥教育基地作用。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六、主要内容。

(一)做好重点工作。

“三化”进程、促进民族团结与和谐稳定。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强文化建设,在弘扬、继承和发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激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打造团结奋斗、开放融合、感恩向上、进步创新的现代民族文化。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长效机制,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大宣教、大创建、大结对”活动,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和“六史”教育,加大《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学习力度,打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全过程、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国民教育全过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过程。坚持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既要教育群众,也要教育干部;既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也要教育汉族干部群众;既要教育一般干部,也要教育领导干部;既要注重社会宣传,也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理论宣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富有内涵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典型引路,在全社会不断发现、培育、推出民族团结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向先进看齐、向典型学习、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

2.全力推进经济跨越。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以产业集群、技术先进、行业领先、规模生产为总体要求,以龙头企业带动和重大项目建设为基本路径,以老君庙、笈笈湖和农副产品特色产业园区为载体,做大做强煤炭煤化工、石灰石沸石开发加工、风电能源综合开发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四大产业,重点扶持壮大一批本地骨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全力提高工业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和综合经济效益。大力推进旅游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选好配强各企业党组织班子。继续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建立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

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机构学习或到内地发达省市、上级机关、重点建设项目挂职锻炼。

5.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维稳工作常态化,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筑牢维护稳定的社会基础,形成反分裂斗争强大合力。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社情民意,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力做好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防范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和维稳十项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确保社会正常秩序。加强防范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社会风险等社会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开展活动。

1、围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大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纪念建党9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企业。

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2020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9篇 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精神,确保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着力增强中华民族共同意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新凤山、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认真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标准,全面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各项工作,努力在加强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关系、文化繁荣发展、经济科学跨越、保障改善民生、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生态文明等方面作出示范。深化创建工作,夯实创建基础,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使全局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形成各民族干部职工团结友爱,共同进步的氛围,力争达到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

(一)宣传动员(2020年5月)。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开展宣传创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二)全面实施(2020年5月至9月)。

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根据创建活动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真正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全局日常工作中。结合审计部门工作职能职责,认真落实中央、区、市民族扶持政策,推进创建活动顺利实施。

(三)争创达标(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

认真对照民族团结创建的工作标准,查找我局在民族团结教育及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经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适合我局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民族教育和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努力将我局创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一)强化创建学习宣传。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主线,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培训研讨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遵循,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三是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

(二)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挖掘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背后的故事,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区制度发展成就,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部门举办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三)精心指导帮扶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合帮扶联系村平乐乡登亭村实际,全力支持和精心指导帮扶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派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创建工作责任,全力配合和精心组织帮扶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各项活动。二是局领导班子利用进帮扶联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帮扶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和指导解决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帮扶干部充分利用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的同时,积极向贫困户、群众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政策法规和知识,引导群众积极配合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一)强化组织,提高认识。成立由局长罗盛海任组长副局长黄武进、罗著生、罗著庄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蒙天佐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通报等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使创建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與论导向作用,通过qq、微信等方式等进行宣传,为创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国。

(四)健全档案、迎接检查。安排专人负责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建档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申报事宜,以及及时上报相关文字材料。

1.深入开展网站、公众号宣传。以qq、微信等方式及时转载中央、自治区、市、县等网站民族团结进步专栏内容,推学民族团结应知应会知识,加强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

2.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参加县委、政府组织的评先评优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干部职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3.确保社会稳定和谐。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培养局机关各民族干部职工团结干事的热情,尊重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增进各民族干部之间的团结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4.丰富活动开展载体。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局机关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法制宣传活动、党员主题日活动等,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5.注重民族干部培养。积极录用和调入少数民族干部,强化对民族干部的学习教育及培养提拔,大力培养民族干部人才。参与民族节庆活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积极组织参与当地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促进各民族同志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甘委发〔xxxx〕9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乡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乡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工作摆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落实到全乡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各基层单位,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宣传教育,各民族团结友爱、和谐共处的宣传教育。及时协调和解决各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用好用活省、州、县的民族专项资金,努力为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保障。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力度,让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按照“优化布局、扩大总量、完善功能、提高质量”的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民族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就业援助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不断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推进文化软实力成为发展的硬支撑。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文体服务中心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建设,保障全乡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打造少数民族文化亮点工程。加强民族文化发展政策法规建设,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方式和手段创新。加大对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民族文化品牌的培植力度,不断扩大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努力提高文化产业对乡域经济的贡献率。

(五)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乡”战略,积极落实党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政策,调整和优化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途径和方式,形成科学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胜利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二)实行目标考核。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纳入到全乡总体目标考核体系,由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验收细则,指导全乡有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大对村、乡直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力度,把创建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履职履责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教育活动和遵守“三纪四德”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面向全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大宣传、大创建活动,让“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四个认同”重要思想深入人心,为全乡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1、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教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2、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引导他们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路子。努力做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行典型引领示范。要将创建活动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三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各族群众的整体素质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取得实效。要不断创新创建工作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村、进学校等活动,激发全乡的创建工作热情。注意在不同民族、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人群中发现、培养、树立团结共事、和睦相处、世代友好的先进典型,在全乡形成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的良好道德风尚。

(五)落实创建经费。将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民族团结实施方案 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全院干警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温宿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教育。

教学。

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温宿县推进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教育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1.按照温宿县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总体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地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本院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全院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结合五月份自治区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重点抓好新疆“三史”教育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宣传活动,将宣传活动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让全体干警进一步感受到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增强检察系统干警的免疫力、鉴别力。

3.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结合我院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选树一批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1.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组织好《新疆历史》、《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的学习。

2.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及中国共产党“三史”和新疆“三史”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了解新疆历史,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3.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庆典活动,组织开展“红色经典”歌曲大家唱、“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举办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使“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深植人心,从而达到陶冶情操、增强团结、凝聚力量、鼓舞士气的教育目的。

4.组织开展教育干警竞赛活动。组织开展教师乒乓球和拔河比赛,广泛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使之凝聚成推动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

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

总结。

及创建成果和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接受检查验收,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五)第五阶段:巩固拓展阶段。

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面临问题,解决学校教职员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温宿县县人民检察院。

2012年3月。

民族团结实施方案 篇十一

为加快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街道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我社区开展民族团结促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社区居民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活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活动,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使辖区内居民了解民族风俗习惯,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将民族团结工作与社区市民学校、青少年暑假教育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将民族团结活动内容作为社区党总支和市民学校学习的计划和内容及党总支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成为社区宣传的重要内容。

三、活动计划

面。具体来说,由社区牵头,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开展好以下三项宣传教育活动。

1、制作一期以宣传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等为主的宣传栏。

2、在社区主要地段悬挂一批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口号和海报。

3、向社区居民发放一组民族团结宣传资料。

二是办三件实事,为少数民族群众送去真情服务。

1、建立少数民族咨询服务窗口,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如办理少数民族更改民族成份、学生优录政策与程序等。

2、建立各民族人员之间“结对子,交朋友,促团结”工作机制,在不同民族的热心居民中“结对子”,相互了解,增进友谊;社区党员干部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结对子”,帮助流动人员解决困难,适应新环境。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民族团结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丰富活动载体。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将活动搞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取得成效。

2

3.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制订活动方案,把民族团结活动与创建和谐社区相结合,为社区各项工作的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4.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进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结合实际,开设宣传专栏,不断挖掘民族团结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报道民族团结的丰硕成果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成功实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xx社区

2011年9月

3

一、学习、宣传动员和申请复验阶段(2017年3月至4月)

1、要开好2017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作好动员报告,学习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全年的工作计划任务(3月至4月完成)。

2、要按照地区民创办“关于对历届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进行复验、抽检的通知”精神和认真对照《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及“地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验收打分标准”,做好复验申请和复验准备工作,争取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检查验收(4月完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3月至11月)

1、要坚持“以月促年”,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浓厚气氛。在“第三十三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好师生阿依特斯(歌舞)社团、双语比赛、演讲比赛、唱“双语”歌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事迹演讲报告会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5月完成)。

2、要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示范典型的培育和选树工作,使之成为常态化的工作。要在进一步深入挖掘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班级、科室级和校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要积极做好民族团结班级、科室和民族团结家庭等的评选创建工作(5月完成)。

3、要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新疆“三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法制、“一反两讲”和《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的宣传教育活动(3月至11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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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7篇】 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米东区卫生食药局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动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3.加大现代文化引领。坚持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各民族文化,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传播方式,大力宣传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感恩、文明、科学的现代理念,引导群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米东区零距离”及“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5.加强监督检查。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各科室民族团结进步年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并及时进行通报反馈。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年深入开展。

民族团结实施方案 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各族师生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沙湾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全校师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沙湾县推进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校园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教育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1.按照沙湾县党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总体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市党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全校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结合五月份自治区第28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重点抓好新疆“三史”教育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宣传活动,将宣传活动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让各族干部职工进一步感受到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增强教育系统各族师生的免疫力、鉴别力。

3.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结合校园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选树一批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1.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队伍的要求,树立“让学习成为一种常态,让学习成为一种风气”的理念,通过开展教育,使各族教师和党员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

2.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组织好《新疆历史》、《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的学习。

3.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及中国共产党“三史”和新疆“三史”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了解新疆历史,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4.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庆典活动,组织开展“红色经典”歌曲大家唱、“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举办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使“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深植人心,从而达到陶冶情操、增强团结、凝聚力量、鼓舞士气的教育目的。

5.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慰问各族困难师生活动。一是对我校各族贫困教师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二是结合建党91周年之际,开展慰问家庭困难的各族学生活动,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学校的关爱,送到各族困难教师和学生当中。

6.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军民共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8月初以“八一”建军节为契机,开展“警民共建鱼水情民族团结心连心”共建活动,通过双方开展共建共育活动,发挥学校和部队各自的优势,共同提高,从而进一步密切军民关系。

7.组织开展教职工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开展教师乒乓球和拔河比赛,广泛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使之凝聚成推动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

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学校实际,对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结对帮扶工作、教育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师生办实事上。

2.对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领导小组对我校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准备相应材料。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

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和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接受检查验收,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五)第五阶段:巩固拓展阶段。

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面临问题,解决学校教职员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成立由王子涛校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室。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教职员工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种活动,适时举办专题活动,学习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各部门要及时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信息上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

(三)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重点做到“六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创建学习型组织结合起来,与扶贫帮困、解决具体困难问题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单位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市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更加贴近教育工作实际,并取得实效。

沙湾县第五小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沙湾县第五小学2012年3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7篇 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10〕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10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民族团结实施方案 篇十五

城建科民族团结月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结合城建科实际工作的情况,特制定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在本科室工作人员和保洁员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普及教育;推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使民族团结思想真正融入到大家的血脉,成为各族人民共有的精神家园。

二、目的意义。

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我科室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党委八届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把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引导和激励大家感恩伟大祖国,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发展信心。

三、

领导小组。

为切实抓好此项活动,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郭凯(城建科科长)。

副组长:马相龙(城建科干部)。

成员:努尔麦麦提(城建科干部)。

赵萍(城建科内勤)。

郭晓岚(城建科内勤)。

罗冬梅(保洁班长)。

马金虎(保洁班长)。

四、主要活动。

一、是结合实际进行理论学习。结合本科室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利用每周例会和保洁员大会时间采取集中学习、小组学习、个人自觉学习、座谈讨论等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形式,组织科室干部、工作人员以及保洁员认真学习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新疆“三史”以及自治区、地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使大家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生命线的观念,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复杂性,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本职岗位上自觉做民族团结的带头人,做民族团结的表率。

二、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新疆“三史”学习宣传,进行爱国主义和维护国家统一的宣传教育,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宣传教育,进行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宣传教育,统一思想坚定各族居民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决心和勇气。

三、是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主题讲座。围绕民族团结教育月主题,增强大家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四、是开展慰问活动。关心慰问家庭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保洁员,对生活中实际存在实际困难的保洁员给予关心和照顾。

五、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评选活动。制作民族团结月活动宣传,开展“民族团结个人”评选活动,通过评比增强大家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保证民族团结月工作开展顺利进行。

(二)注重实效,落实计划。要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为立足点,创造新的工作亮点,积累经验,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同践行新疆精神结合起来,同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按照实施方案活动,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严格纪律,自觉参与。科室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参加学习和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在工作和生活中注意做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少数民族和睦相处,共同进步。

榆树沟街道城建科。

2014年5月10日。

乡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 篇十六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创建活动的要求,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我乡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根据xx乡实际,现就我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乡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形式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手段、以广大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构建和谐淤泥。

二、基本原则

依法治乡进程,为全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创建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坚持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全乡广大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共享和谐,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促进“和谐淤泥”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全乡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群众路线。创建活动要面向群众,以造福于各族群众为目的,充分调动各族各界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创建活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特色民族村寨建设、平安和谐淤泥等活动结合起来。

(四)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各民族群众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健康水平。

(五)坚持典型引路。各村、各企业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加强指导,抓好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整体工作向前发展。

三、总体目标

作各项机制,着力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民生改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牢牢把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历史机遇,乘势而上,顺势而为,进一步调动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努力建设经济繁荣、文化先进、生态文明、社会和谐的新淤泥。

四、创建示范乡的重点工作任务

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乡建设是我乡多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继续,又是在新的历史机遇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的重大举措。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真抓实干,以示范乡建设为抓手,努力推动全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打牢思想基础。民族团结工作是一项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工作。需要各族各界、各行各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加强宣传教育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内容。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施教,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和方向,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和各族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上,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担当。

二是在各族群众中,增设民族团结知识宣传专栏,着重加强民族团结、发展成就以及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可,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 “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三是在青少年学生中,积极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政策进教材、进课堂,使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理念深深根植于青少年的头脑之中。

四是在宗教人士中,持续推进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的教育活动,普及法律常识和科学文化知识,进一步增强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提高明辨是非、抵御渗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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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实施方案 篇十七

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29个、我区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根据地区文体局党委《关于深入开展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意见》(喀地文体党字[2011]23号)、《地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系统深入开展大宣传大发动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喀地文体党字[2011]24号)的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我馆积极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开展2011年“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稳定。为保证活动开展的实效性,我馆特制定“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思想为统领,以“热爱伟大祖国、促进团结和谐、建设美好喀什”为主题,以“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教育为核心,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以“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唱响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全馆干部职工感恩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感恩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激励各族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坚定自觉地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的喀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学习内容。

为提高全馆职工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为深化全馆职工对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新疆“三史”和喀什发展史的认识,我馆将组织干部群众阅读《新疆历史我知道》、《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书籍,通过学习讨论、写。

心得体会。

出墙报等形式使全馆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正确认识新疆发展的历史,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深化干部职工对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重要性的认识,以实际行动维护新疆的稳定。

三、活动内容。

为确保今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我馆决定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演讲比赛。

文体局党委一直都把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加快喀什文化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党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维护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为进一步强化民族团结教育,大力宣传身边民族团结感人事迹,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新疆各族人民的关怀和支持,大力宣传新疆的科学发展成就,引导全馆职工倍加珍惜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美好生活,我馆决定开展以“加强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演讲活动。(后附演讲比赛相关事宜)。

我馆将选派两名选手参加5月18日地区文体局举办的“民族团结”演讲比赛。

(二)建红色专栏推荐我馆红色经典书目。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深情回顾党的奋斗历程,热情讴歌党的光辉业绩,抒发各族读者对党、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引导大众阅读红色经典,进一步扩大红色读物在群众中的影响,使读者在阅读中缅怀先烈的光辉业绩,继承和发扬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感悟时代责任,开创美好未来。我馆将购进了一批有关中国共产党党史和党风党建的优秀图书和热点图书,主要涉及党史资料、人物传记、战役纪实及红色经典小说等,这些作品从多角度多层面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其中包括《中国共产党历史》、《历史的轨迹》、《时代先锋》等,并且在5月中旬开始建立红色专栏,组织开展“百本红色书籍推荐”活动。

(三)开展民族团结讲座、红色影片放映活动为唤起了各族读者对革命年代的回忆和心中的红色情怀,激发了人们感恩祖国、奋发向上的精神,为向建党90周年献礼我馆将在每周六利用本馆电子阅览室和资源共享中心设备播放播放民族团结讲座、红色主题经典影片,以此宣传优良革命传统,传播红色文化。

(四)积极参与自治区的征文,(五)积极参与“红歌会”

为缅怀革命烈士、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各族职工的爱国热情、展现当代青年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地区文体局将举办红歌会,我馆将准备3首歌曲参加红歌会。

(六)5月23日图书馆服务宣传周外出宣传。

(七)积极组织开展建党九十周年图片展。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全面展示中国共产党90年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在馆内唱响时代主旋律,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我馆将利用自身的特色与优势,精心准备红色图片、民族团结图片,5月20日至25日在图书馆一楼大厅展出。

本次图片共展出有关民族团结、党建理论、党的历史、党的成就、党的领袖人物等100余张,供读者现场阅读和咨询。读者通过观看图片,获得了更直观、生动的知识,得到更深刻的视觉体验。

喀什地区图书馆2011年5月9日。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7篇 篇十八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工作精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贯彻落实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年大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县统战部要求,结合发改局实际开展民族团结工作八进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确定目标。

一是在发改系统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的学习、宣传、教育;二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进各民族群众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发改局全体职工学习的全过程。

(二)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差异、尊重风俗习惯。解决好执法领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大力推进各民族互学语言。形成互帮、互学、团结和谐的氛围。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在发改系统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引导各民族同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坚持到人、管用、有效原则,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加强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民族在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形成各族群众感情相融、心灵相通、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社会环境。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尊重规律,把握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方向,既不能无视共性而放弃引导,也不能超越历史阶段,忽视民族差异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

(五)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发改局全体职工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把遵守和执行《条例》变成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为抓手,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发改工作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创建,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进机关”重点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凝聚各族群众的向心力,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七)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远离宗教极端,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威胁,也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要结合近年来的典型案例,讲清楚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和危害,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宣讲,每月至少一次,结合区情、州情、本单位实际,宣讲要言之有物。要加强对用好“五把钥匙”,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管齐下”,切实增强各族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八)精准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民族团结进步的民心基础。继续开展好民生建设年活动,科学规划民生建设项目,把精准扶贫、脱贫与争取和凝聚人心相结合,要从群众呼声高、与百姓生活密切的具体事入手,从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做起,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事,重点向基层倾斜,向“访惠聚”倾斜,向促进民族团结倾斜,在凝聚人心上更加见到实效。

三、重点工作。

(一)发挥民生发改的功能,配合有关单位,部门,落实好自治区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27项举措和自治州提出的23项举措。要逐项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活动。以《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为主要内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的专题辅导,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掌握《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讲透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和带来的巨大变化,讲明博州各族干部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取得的成绩,讲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讲清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和现代文化的引领方向,讲好民族团结的动人故事。

民族团结实施方案 篇十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米东区卫生食药局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米东区零距离”及“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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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 篇二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创建活动的要求,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我乡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根据xx乡实际,现就我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乡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形式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手段、以广大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构建和谐淤泥。

二、基本原则

依法治乡进程,为全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创建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坚持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全乡广大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共享和谐,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促进“和谐淤泥”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全乡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群众路线。创建活动要面向群众,以造福于各族群众为目的,充分调动各族各界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创建活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特色民族村寨建设、平安和谐淤泥等活动结合起来。

(四)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各民族群众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健康水平。

(五)坚持典型引路。各村、各企业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加强指导,抓好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整体工作向前发展。

三、总体目标

作各项机制,着力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民生改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牢牢把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历史机遇,乘势而上,顺势而为,进一步调动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努力建设经济繁荣、文化先进、生态文明、社会和谐的新淤泥。

四、创建示范乡的重点工作任务

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乡建设是我乡多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继续,又是在新的历史机遇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的重大举措。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真抓实干,以示范乡建设为抓手,努力推动全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打牢思想基础。民族团结工作是一项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工作。需要各族各界、各行各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加强宣传教育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内容。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施教,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和方向,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和各族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上,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担当。

二是在各族群众中,增设民族团结知识宣传专栏,着重加强民族团结、发展成就以及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可,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 “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三是在青少年学生中,积极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政策进教材、进课堂,使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理念深深根植于青少年的头脑之中。

四是在宗教人士中,持续推进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的教育活动,普及法律常识和科学文化知识,进一步增强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提高明辨是非、抵御渗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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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十一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下面是有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组长:王桂峰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镇工会主席。

成员:郑学文镇党政办主任。

周洁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xx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

规章制度。

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