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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缓刑矫正(优质16篇)

时间:| 作者:影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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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社区矫正调查提纲范文通用32篇 篇一

——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的进步。在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需求下,在群众工作路线的具体实践中,在以人为本的时代主题下,如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规范化、管理社会化、教育人性化,对于构建“和谐**”、“平安**”有着特殊的现实意义。近期,市委政研室、市司法局联合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一次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臵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立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自2007年推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市始终坚持“夯基础、重创新、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依法规范运作与管理,积极探索出了社区矫正工作新经验新做法,走在了**市前列。截止2013年7月底,全市累计接受各类社区服刑人员1264人,按期解除矫正869人。目前,仍在矫395人。在矫期间,无一例因脱管漏管而重新犯罪,矫正工作成效明显。六年来的社区矫正实践,着重把握好了以下三个方面:

1关系。一方面理顺横向的协同合作关系。在多年的实际操作中,市公、检、法、司四个主要成员单位逐渐摸索出一套协调的工作机制。要求各单位在严格履行组织实施、判决裁定、依法监督和刑罚执行职能的同时,各部门在交叉执法过程中必须坚持积极沟通,力求配合默契。如法院在审判前,会委托市司法局开展审前评估,并认真采纳评估意见;司法局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中也积极邀请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支持。另一方面理顺纵向的业务管理关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了“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了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在矫正业务管理中的指导与隶属关系。2012年7月份,市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联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市的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今年4月份,市委、市政府批准了司法局对基层司法的“三权上收”,实行完全垂直的管理方式,进一步理顺了社区矫正的业务管理关系。

二是规范执法。在市司法局的牵头协调下,各部门紧紧围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这个核心,全面抓好了衔接接收、监督管理等工作流程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社区服刑人员报到、会客、请销假、迁居权利行使限制等工作制度,统一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工作环节,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档案管理,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2警不足的现状,市司法局积极更新观念、创新思维,在宽严相济的的工作理念指导下,按日常表现情况将社区服刑人员分为宽松、普通和严格管理三类,实行区别对待,对部分家庭条件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尝试特殊帮扶,体现人性关怀。在创新管理手段上,我市在**地区率先尝试使用社区服刑人员gps手机定位系统,及时掌握部分严格管控对象的行踪,并作出反馈。同时,市司法局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在金神镇一园林企业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基地,对在矫人员进行定期集中开展职业培训、公益劳动和法制教育,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安臵帮教过渡性安臵基地,目前各项尝试已初见成效。

二、当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

社区矫正这种社会化、人性化的刑罚方式加速了罪犯的再社会化进程,有效降低了刑罚执行成本和犯罪人员再犯罪率,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在实际操作中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矫正环境方面,社会认同与群众支持不足。从全市的社区矫正推行情况看,无论是价值理念取向还是社会意识接纳方面,都没有很好的环境支持,矫正工作缺乏必要的社会群众基础。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多数群众认为罪犯就永远是“坏人”,损害他人危害社会,所以关押、重罚是“最解恨”的处理方式,认为监禁是理所当然的行刑方式,社区矫正是对“坏人”的迁就和放纵,是对被害人的不公平,是对社会的不负责,甚至对社区服刑人员产生“恐慌”和“抵触”心理,敬而远之,更遑论日常工作生活中帮助支持矫正工作。在这种认知环境下,非监禁的社区矫正思想很难引起民众的共鸣,缺乏公众基础,加上我市大多数农村地区社区承载力偏低,3社区矫正的“社会化”功能大大削弱。

二是矫正对象方面,法律意识与思想认识淡薄。社区服刑人员在思想状态、认罪态度和再次危害性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部分社区服刑人员会认为执行日常矫正管理的司法局(所)缺乏强制力,对执行机关的监管行为心存抵触,不服从监管改造;有的社区服刑人员认为自己犯了罪,没有脸面继续在居住地抛头露面,想尽办法逃避监管;还有的矫正对象迫于生计,外出务工,以致不能按时报告活动情况、数月不交思想汇报,甚至不请假外出,脱离监管。

三是矫正执行方面,强制执法与重新收监困难。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司法所具体执行。由于《社区矫正法》还在研讨之中,司法行政机关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处于“责任很重、依据不足、手段不硬”的状况。当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需要抓捕时,只能依靠_门执行。对不服从日常管理,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收监需要经过繁琐的程序认定,收集证据更是困难重重。缺少专门的社区矫正法规,强制力不足,从根本上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

4差甚远,难以维持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经费的需要。

三、多维视角下完善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考。

社区矫正制度是当前刑罚社会化和人性化的集中体现和必然需求,只有紧随社会管理创新步伐,及时更新工作理念,积极夯实群众基础,才能进一步激发社区矫正工作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

从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环境来看:

一要变“管控”为“管理”。从“管控”到“管理”,表面看是一字之差,实质上是从“控制得住”到“管理得好”的理念革新。实现这一转变,要增强人力保障和财力投入。人力财力不足是调研中被提及最多的问题。从管控到管理将意味着要做更多、更深入、更细致的工作,就要求从人力和财力上予以保障,以投入成本的增加来换取矫正者再次犯罪的社会成本的降低。实现这一转变,要探索部门善管和矫正者服管的体制机制。逐步摒弃原有“监控-维稳”的管控理念,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管理、社会支持和自我控制相结合的多元化管理模式。调研中,基层司法所提出可要求矫正对象交纳“社区矫正保证金”,从而对不主动积极服从管理的矫正人员有一定的惩戒手段。

5天候在线”。

从群众工作路线的具体实践来看:

一要变“抵触”为“接触”。群众是服刑人员的“监督者”,更是社区矫正活动的“参与者”。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紧紧依靠群众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才能真正的接“地气”、显成效。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社区矫正的法制宣传工作,促进公众法治理念的转变,理解和接受社区矫正工作,理解和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要在矫正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力求群众参与,在审前评估阶段要充分征求和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在矫正日常管理中积极邀请社区群众参与监督,在整个社区营造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与帮扶氛围,培养社区居民对矫正管理的主动参与意识,变平时“抵触”为主动“接触”。

二要变“来访”为“走访”。在社区矫正活动中,司法行政机关是执行者,更是帮扶者;矫正的对象是服刑人员,也是一名“特殊群众”。这就要求刑罚执行机关用新时期群众工作方法来进一步提升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与水平。要在社区服刑人员“定时来访”报告情况的同时,主动“登门走访”,及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难题与困难,从而拉近与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距离,营造和谐的社区矫正氛围。

从以人为本理念的时代主题来看:

缓刑社区矫正的工作计划(必备10篇) 篇二

今年以来,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社区矫正工作正在规范有序的开展。截止目前,我镇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有13名,没有一个重新违法犯罪的,在家庭里、社会上表现良好,受到其家属和所在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我们对矫正对象从接收、管理、教育、公益劳动到扶贫帮困等五个环节的工作都在按部就班,有条不紊,规范有序的开展。

一是接收环节。对接收的矫正对象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建立档案等。给矫正对象下发《社区矫正告知书》,让其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进行教育谈话,使其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内容,明确矫正对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其服从监督管理;与具有监护能力的矫正对象直系亲属或单位、村委会鉴定监护协议书,明确司法所和监护人的责任。

二是管理环节。坚持依法、规范、科学、文明管理,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严格的制度管理相结合。一方面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汇报一次,随时掌握服役人员的行为动态;另一方面宽严相济,充分调动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每月至少到每个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一次,还不定期地进行电话联系;特别注重运用朋友式的个别谈心,提倡见面谈、经常谈,了解现实思想、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

三是教育环节。我们认真了解分析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特征和生活状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案,每月定期不定期地把矫正对象请到司法所谈心,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谈心教育有一定的.效果,着力实施个性化矫正,分类施教,因人施教xx司法所着力对矫正对象加强教育矫正,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新意识。在矫正过程中,通过集中教育、个别教育、专题教育、组织参加社会活动等多种形式,安排法律常识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时政教育及职业技能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教育过程中注重加强正面教育,使其正面认识社会,迷途知返,有所作为。

四是公益劳动环节。我们每月组织每个矫正对象完成不少于8小时的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通过回报社会,减轻他们的罪责感。

五是帮扶环节。在实施扶贫帮困方面,设身处地,积极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在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充分运用教育和感化功能,以情感人,用生活上的关心促进思想上的转变。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xx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坚持注重引导,正面宣传,通过出黑板报、法制宣传栏,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法制宣传,将社区矫正知识进行宣传。提高了社会各界和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度,营造了以司法所管理为主,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有力地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将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纳入到社区各项工作当中,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共同管理的联动局面,一方面使村民了解社区矫正,另一方面也使矫正对象顺利的融入到平安xx建设当中。

半年来,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因此我所工作人员一定会再接再厉,弥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

缓刑社区矫正调查提纲范文通用32篇 篇三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改革。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经中央批准,我国社区矫正从xx年开始试点、xx年全面试行以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1万多人,再犯罪率一直控制在%左右的较低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社区矫正事业的蓬勃发展呼唤法律的支撑。xx年刑法修正案、xx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社区矫正在刑罚执行中的法律地位。xx年3月1日实施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是目前为止我国该领域唯一一部司法解释性质的专门法律规范。这一改革成果,促进了监禁刑执行和非监禁刑执行协调统一的新型刑罚执行体系的建立。目前,由司法部承担起草的《社区矫正法》,已经提请_审议,我们期待这部法律早日出台。

在立法形式上,送审稿更加注重体例结构的技术性和完整性,相对实施办法不分章节流水账似的立法体例不同,全文六十三条共分六章规定了社区矫正机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几项重要制度,条文的排列和表述更加科学规范,具体规定更加全面细腻。除矫正工作流程、分类管理和公检法各部门如何配合方面规定得仍然比较原则以外,基本实现了社区矫正执法行为规范的全覆盖。在内容上,比照现行的实施办法,这部草案有以下几个突出要点。

一、送审稿规定了社区矫正机构的具体职责和执法队伍的组成及责任,赋予矫正机构部分执法人员人民警察身份。与实施办法里呈现的,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社区矫正机构职责散乱分布于各条文中的情况不同,送审稿明确罗列了其八项职责,更加体现了立法的逻辑性和科学性。规定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由人民警察和其他执法人员共同组成,特别强调人民警察组织执行刑罚。社区矫正部分执法人员亟需配备警察身份的问题,一直困扰实务界多时,这关乎执法人员的执法权威和矫正效果,本次立法就是侧面回答了执法人员的警察身份问题。但该法对社区矫正警察的法律地位和职权的规定相对还比较原则,缺乏更加细致的规范。

二、送审稿对社区服刑人员增加了“缩短考验期”和“不计入刑期”的司法奖惩方式,加大了刑罚执行力度。赋予社区矫正机构提请假释的权力,扩大了矫正机构的执法权限。除实施办法规定的减刑外,对受到两次以上表扬或有立功表现的缓刑、假释社区服刑人员增加了缩短考验期的司法奖励。对于管制犯脱管期间和暂予监外执行犯严重违反监管规定行为期间,不计入刑期,进一步增强司法惩罚的力度。这种奖惩分明的制度,极大提升社区矫正的执法权能,有利于提高矫正工作效果。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犯可以申请假释的权力,一直归于_机关,送审稿突破这一拘囿,将社区矫正机构的权限扩充于此,有利于增强矫正机构对暂予监外执行服刑人员的威慑力和感召力,提升监管效能。

三、送审稿增设集中管理、强制带离等方式,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在矫监管。对于提请收监的、需要心理干预和有再犯罪或妨害公共秩序危险的服刑人员,进行集中管理,是送审稿监管制度的一大突破。虽然其法律合理性还有待商榷,但客观上无疑是一种提升监管效果的刚性措施。对违反禁止令的服刑人员实施制止和强制带离,也是监管的一项新举措。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实务界一直抱怨的矫正执法手段软、功能弱的制度缺失,极大地提升了社区矫正监管的力度和强度。

四、送审稿增加了对_门的职责要求,以保证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的衔接“进口”更顺畅。社区矫正试行阶段,就存在着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进口”不畅,收监阶段特别是追逃工作中公安机关配合不紧密的问题,一直存在安全隐患。而实施办法中也一味规定社区矫正机构的义务,没有明确此阶段公安机关的职责。送审稿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决定收监的,公安机关应立即将其羁押,如果其在逃,由公安机关负责追捕,社区矫正机构协助。这就很好地解决上述困扰实务界的问题,用公安机关的积极参与保证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降低了工作风险。

五、送审稿特别增加了对服刑人员行使合法权利的保障。总则单设一条规定服刑人员权益保障,第四十四条特别规定在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的条件下,服刑人员的政治权利可以正当行使,同时注重发挥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作用,体现了我国人权理念的进步,是对“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立法原则的进一步落实。

缓刑社区矫正范文共78篇 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

欢迎各位领导在百忙中莅临延津县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现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社区矫正基础设施及规范化建设。

延津县司法业务用房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批建设项目。

2010年9月经新乡市发改委批复建筑面积为2030平方米,总投资426万元。

为节约集约用地,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设司法业务综合楼,该综合楼建筑面积11284平方米,总投资2600万元。

在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司法业务综合楼于今年4月15日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我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约3200平方米,经多方筹措资金,已配置多功能教育培训中心、同步录音录像多媒体社区矫正应急指挥中心、标准化档案室等现代化设备,办公用品和配套设施一应俱全,机关面貌和工作环境焕然一新。

延津县社区矫正中心业务用房约1068平方米。

内设社区矫正报到登记室、社区矫正宣告室等12项业务职能:

使用面积约105平方米。

职责:

一、专职负责报到的工作人员按程序对社区服刑人员办理登。

记手续。

二、对每位报到对象严格实行入矫谈话教育,制作谈话笔录。通过个别谈话教育认真核实矫正人员及其家庭情况,并初步告知社区矫正期间的法定义务和权利。

三、制作书面通知书告知矫正人员到指定司法所报到列管,一式两份由社区服刑人员签收。

书面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到指定的司法所报到、建立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接受社区矫正监管。

四、采集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建立工作档案,施行“一人一档”。

五、严格实施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管报备。

矫正中心每周一次向分管领导进行手机定位情况信息报备,严防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脱区。

六、做好与司法所衔接工作,登记手续办理完结,向社区服刑人员告知下步管理流程,同时及时与司法所联系,做到无缝衔接。

使用面积约35平方米。

职责:

一、社区矫正宣告包括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社区矫正的宣告(以下简称入矫宣告)和解除社区矫正的宣告(以下简称解矫宣告),是社区矫正的必要程序,是宣示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社区矫正和社区矫正期满解除的工作。

二、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解矫宣告必须坚持严格规范、公开、准时的原则。

矫正宣告不公开进行。

入矫宣告在社区矫正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

入矫宣告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当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情况,通知社区服刑人员本人、家庭成员或亲属、监护人、保证人、社区或村(居)委会成员,所在单位(学校)代表、矫正小组成员准时到场。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担任入矫宣告主持人。

六、入矫宣告内容:。

(一)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

文书的主要内容;。

(三)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

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

(四)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以及应当履行的义务;。

(五)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

(六)矫正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七)其它有关事项。

七、入矫宣告程序:。

(一)核实被宣告人身份;。

(二)宣读宣告室纪律;。

(三)社区服刑人员起立听取社区矫正宣告;。

(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宣告本规定第八条所规定的内。

容;。

(五)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誓;。

(六)社区服刑人员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七)司法所与矫正小组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

(八)社区矫正人员和矫正小组代表表态发言;。

(九)主持人宣布入矫宣告完毕。

八、司法所在入矫宣告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时,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

(1)人格不受侮辱;。

(2)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3)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

(二)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管规定;。

(2)按时参加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

(3)定期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

九、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在期满之日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

十、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解矫宣告主持人。

十一、司法所应当对在1个月以内矫正期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解矫教育。

十二、解矫教育内容应当也括:指导社区服刑人员作出个人总结;进行形势、政策、生活、就业、遵纪守法等教育。

十三、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村(居)意见等情况,对其作出书面鉴定。

十四、解矫宣告前,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情况,通知社区服刑人员木人、家庭成员或亲属、监护人、保证人、社区或村(居)委会成员、所在单位(学校)代表、矫正小组成员准时到场。

十五、解矫宣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宣读对社区服刑人员的鉴定意见;。

(二)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三)提出社区矫正人员转入安置帮教后的要求。

十六、解矫宣告程序:。

(一)宣读宣告室纪律;。

(二)社区服刑人员起立听取解矫宣告;。

(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宣告本规定第十七条所规定的相。

关内容;。

(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向社区服刑人员出具《解除社区。

矫正证明书》;。

(五)刑满释放人员宣读保证书;。

(六)参加宣告的代表表态发吉。

(七)填写帮教接茬登记表;。

(八)主持人宣布解矫宣告完毕;。

3、档案资料室:

使用面积约70平方米。

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负责管理司法行政系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档案室的规章制度;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归档工作;负责档案的保管、保护、利用登记、严守秘密,确保安全;负责档案员队伍的建设,兼职档案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档案的统计、移交、鉴定、销毁工作;负责档案信息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制检索工作,编研档案史料,发挥档案的功能。

使用面积约53平方米。

职责:

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以及矫正对象的具体实际,制订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二、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按收矫正对象,办好有关衔接手续。

三、根据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制订教育矫正方案。

四、对矫正对象实施法制教育、公益劳动和培训学习等日常。

监督管理。

五、根据矫正对象的考核情况,按照规定提请对其进行行政奖惩。

六、指导社会志愿者对矫正对象实施教育矫正活动,适时开展“一帮一”、“一带一”等社会帮教活动,充分利用社会和亲情力量,提高矫正对象的教育质量。

七、积极开展调研,收集管理社区矫正个案。

八、加强与社区公安民警,社会志愿者以及其他力量的配僵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为矫正工作服务。

九、接受上级机关以及地方检察院的监督维护矫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十、完成上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履行法律、法规的其他职权5、心理矫正室:

使用面积约35平方米。

职责:

制定本辖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目标和计划。

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测量、心理预测与危机干预等工作。

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档案。

对基层司法所心理辅导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6、警务检察室:

使用面积约35平方米。

职责:

一、定期组织协调公检法等单位对我县区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的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

二、负责我县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惩处工作,包括:

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假释、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三、协助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处理、抓捕脱逃监控的社区服刑人员。

四、协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法院判处有禁止令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执行。

五、监督自入矫至解矫期间的社区矫正管理执行工作,保障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顺利结束。

7、图书阅览室:

使用面积约35平方米。

职责:

图书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借阅时间。

及时认真地做好图书资料的分类、验收、登记、编目、上架、整理、修订和卫生工作。

经常学习先进管理经验,改进图书管理工作。

从严借阅手续,严格执行借阅规则,防止图书的丢失、损毁与霉蛀。

图书不对外单位借阅,借书要按期归还,丢失损坏要赔偿。

加强图书资产的管理。

8、社区矫正应急指挥中心(监控管理室):

使用面积约70平方米。

职责:

一、协调指挥社区服刑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监督检查司法所社区矫正执行活动。

三、监督检查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活动情况并对其实施手机定位和定位终端核查。

四、分析研判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轨迹,发现活动异常的及时向执行地司法所下达预警通知。

五、对脱离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组织追查。

六、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组织查找。

七、接受司法所报告,并下达有关指令。

八、接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指令,并组织实施。

使用面积约350平方米。职责:

二、制定全县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计划;

三、组织实施各类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

四、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社会志愿者工作室:使用面积约70平方米。

职责:一、协助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活动。

二、与社区矫正责任人、监督人组成矫正小组,协助社区矫正机构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道德、文化等方面的教育以及其他日常帮教工作。

三、积极提供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共同做好个案矫正工作,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情况的评估。

四、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及工作人员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奖惩考核等工作。

五、积极反映并帮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1、“雨霁”住宿部:

使用面积约140平方米。

职责:

主要用于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教育培训、公益活动等住宿使用。

12、食堂:

使用面积约70平方米。

职责:

主要用于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教育培训、公益活动等用餐使用。

缓刑社区矫正的工作计划(必备10篇) 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v^^v^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增强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安全感,保持我院医疗工作大局稳定。根据《凉山州卫计委关于印发凉山州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x卫办发〔2018〕x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州委、州政府以及州卫计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医院法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涉及黑恶势力的医闹、伤医事件,铲除医院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医院和谐稳定,保护患者及医院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医护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卫计系统决策部署,在州卫计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努力办好群众满意医院为出发点,根据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式和广大患者、医护人员的要求,解决医院扫黑除恶突出问题,维护卫生工作大局稳定。

三、目标任务。

利用三年时间,通过严厉打击盘踞在医院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和患者、医护人员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使医院就诊患者及职工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平安医院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

医院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在全院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

对干扰医疗卫生工作、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恶霸、地痞;干扰医院周边环境,危害患者、医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三阶段(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

医院要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医院党支部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上升,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五、打击重点和整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行业特点,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一)坚决整治职业“医闹”乱象。建立医疗纠纷化解台账,敦促各相关科室主动对涉医投诉、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排查,对久拖未决、反复投诉的医疗纠纷要挂牌督办。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有固定投诉窗口和接待场所,并在门急诊、住院病房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认真落实“首诉负责制”,耐心接待咨询和投诉,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定期开展职业“医闹”线索摸排,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固定证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移交相关线索。

缓刑社区矫正范文共78篇 篇六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第75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维持家庭生活。特提出申请,请你们给予批准。

申请人:

保证人:,保证在外出打工或经商期间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

缓刑矫正人员入矫心得体会 篇七

缓刑矫正是为了帮助服刑人员在刑罚期限内内心改造的一种刑罚方式。自己因为犯罪而被判缓刑,成为缓刑矫正人员,虽然有了机会避免监禁的压力,但是想要顺利完成断罪之旅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经历了一年的缓刑矫正之后,我对于犯罪的认识更深刻,同时也获得了许多珍贵的人生经验和感受,下面将分享我作为一名缓刑矫正人员的入矫心得体会。

第二段:心态稳定是入矫的关键。

入矫初期,心态的调整和稳定非常重要,也是完成矫正任务的关键之一。由于受到监管和限制,自由度受到比较大的限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种任务,需要有一颗坚定的决心,将心态调整到积极向上的状态,去寻找对未来有益的事情去做,例如:练习感恩、学习新技能、多与家人交流等等,从而使自己逐渐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第三段:准确的认识自己。

在缓刑矫正期间,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通过反思自己的过去和思考自己的人生目标,我更加清晰地了解到自己的长处和缺点,可以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把控自己的行为和情绪,去掉不良的思想和习惯,进而成为一个更好的人,对社会和家庭做出更多的贡献。

第四段:取得进步与改变。

除了自我认知,自我改变也是成功完成缓刑矫正的重要因素。在矫正期间,我积极参加各项自我教育活动和技能培训,充实自己的大脑,提升自我的技能水平。此外,与恶劣的社会环境相比,缓刑矫正环境更加和谐,人们在里面能够身临其境地感受到社会关怀和温暖,这种情感的激励也对人的改变起到了很大的助力。

第五段:未来的展望。

缓刑矫正期间涵盖了人生中的一年时光,但作为人生的一个阶段,它不应只是个人生的小插曲。通过缓刑矫正,我更深刻地领悟到犯罪的严重性,以及争取自己和身边人的健康平安和社会和谐的责任重大。今后的日子里,我将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遵纪守法,认真规划和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通过实际行动证实自己的改变和对社会做出贡献,并通过自己的经历和努力,鼓励更多的人走上正确的人生之路。

总之,缓刑矫正是为重新被社会认可提供的二次机会,是走上正路的机会,如何把握和利用这个机会是每一个缓刑矫正人员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但凡有信心、有理智、有爱心的人,都能够在入矫过程中发现自己的瑕疵并加以改正,不断改善自己,迎接未来挑战的到来。

缓刑的社区矫正工作计划(32篇) 篇八

不设县(市、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并履行县级的职责。

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内”,包括本数;“以下”“超过”不包括本数。

本实施细则所称“情节轻微”,一般是指社区矫正对象非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并且未造成损害后果或者负面影响的情形。

本实施细则所称“情节严重”,一般是指社区矫正对象三次以上或者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情形,或者其行为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或者恶劣负面影响的。

对情节认定存在争议或者有其他不宜适用上述解释的,由社区矫正机构通过集体评议或者听证等方式讨论决定。

本实施细则由广东省司法厅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以及有关部门、单位解释。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3年5月《广东省贯彻落实细则》(粤司〔2013〕104号)同时废止。

缓刑矫正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篇九

缓刑矫正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帮助那些犯罪行为错误的人纠正自己的行为,并在社会中重新开始。为了提高缓刑矫正工作的效力,我参加了缓刑矫正培训学习。在这个过程中,我收获了很多,本文将详细介绍我的学习心得体会。

第二段:课程内容。

缓刑矫正培训学习中包括了很多课程,涉及到矫正理论、心理学知识、社会工作技巧等多个方面。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心理学知识。我了解到,犯罪行为背后往往有着潜在的心理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得到有效的处理,才能够真正避免再次犯罪。因此,我们在缓刑矫正工作中必须聚焦于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深入探究背后的问题,并给予适当的帮助和支持。

第三段:实践体验。

除了理论学习之外,我们还会进行实践体验。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实践方式。在实践中,我真正体会到缓刑矫正工作中的困难之处,包括在与矫正对象交流时遇到的难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难题。通过实践,让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并提高了处理矫正对象问题的能力。

第四段:思考与反省。

在缓刑矫正培训学习中,我发现自己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在很多情况下,我容易被情绪所影响,处理问题的能力不够强。对此,我深刻反思并找到了解决的方法。例如,我可以通过更多的学习和实践来提高自己的应变能力,更好地处理突发事件。

第五段:总结。

总的来说,这次缓刑矫正培训学习对我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缓刑矫正的工作方法和技术,也提高了自己的能力,使我能够更好地处理矫正对象的问题。虽然我还有不足之处,但我会继续通过学习和实践来提高自己的能力。

缓刑社区矫正工作计划(优选12篇) 篇十

1、统一思想认识。教育学习贯穿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的全过程,也是实施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社工要充分认识教育学习的重要性,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负责,切实做好教育学习的组织开展、情况记录和归档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教育学习工作的落实。

2、加强协调配合。司法所与矫正社工要紧密配合,根据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的不同特点,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实际情况,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思想和行为,共同开展集中教育、个别教育等教育学习工作,注重教育的质量和实际效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工作、生活观念,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3、加强资源整合。司法所要充分利用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指导手册、文件资料汇编等有关资料,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充分挖掘社区资源,利用辖区内资源建立集中教育基地。积极协调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借用其他教育性资源,为司法所开展集中教育创造条件。

4、做好教育计划。司法所要认真制定年度教育计划,系统、周密、全面地确定教育主题、教育内容、教育形式和教育时间,切实做好教育评估,切实按时间节点落实教育学习。同时要开展多样化教育,采用授课、座谈、讨论、咨询、参观等多种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

5、强化督促管理。司法所要认真组织落实,督促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中教育。组织人数众多、规模较大的集中教育时,应当事先做好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社区服刑人员因客观原因缺席集中教育的,要以书面请假的形式,报司法所批准,并通过个别教育等形式进行补课教育;因主观原因不参加集中教育的,要开展针对性的个别教育;无故缺席集中教育并不愿补课的,应当予以警告处分并进行训诫教育,经教育仍不改过,严重违反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规定的,应及时提请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予以处置。

6、落实效果评定。司法所要认真做好集中教育学习记录,重点记录教育主题和内容,并通过个别教育和审阅社区服刑人员情况汇报等形式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反映。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教育的效果评定。通过问卷测试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集中教育的内容、形式、效果进行总结和评定,避免集中教育流于形式。

矫正缓刑心得体会 篇十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矫正缓刑制度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刑事犯罪的处理中。矫正缓刑作为一种针对刑事犯罪人员的特殊处罚方式,不仅是对犯罪分子进行特殊待遇的一种方式,也是对他们进行教育改造的机会。通过一段时间的矫正缓刑,犯罪人员有机会反思自己的错误,并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笔者在矫正缓刑期间深受教育和改变,通过本文将与读者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在犯罪之后,我被法院判处进行矫正缓刑,这是人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转折点。刚开始,我对这个机会不以为然。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对社会造成的伤害。在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的过程中,我开始意识到自己的罪行是如此不可原谅。同时,我也认识到,犯罪并不仅仅是伤害了受害人,更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阴影。我深深感受到了犯罪带来的痛苦和后悔,这让我对矫正缓刑制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和渴望。

第二段:接受教育和改变。

在矫正缓刑的过程中,我参加了一系列的教育培训和心理辅导。在这些课程中,我了解到犯罪的原因和后果,学习了如何对待他人和管理自己的情绪。通过和其他犯罪人员的交流和互动,我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与他们一起分享改造的心得体会。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会了关爱他人、尊重他人和发现自己的优点。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改变,我逐渐找回了自己丧失的人格和信心。

第三段:重建家庭关系。

作为一个犯罪者,我不仅伤害了受害人,也伤害了我的家人。在矫正缓刑期间,我积极与家人沟通,并尽力弥补给他们带来的痛苦。我意识到只有通过重新建立亲情关系,我才能真正地超越犯罪的阴影。通过与家人的沟通和相互理解,我逐渐恢复了家庭的和谐,也使自己在家人心目中找回了尊严和信任。

第四段:积极主动地回归社会。

矫正缓刑并不是为了让犯罪者永远隔离于社会的惩罚,而是通过授予他们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在矫正缓刑的过程中,我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并主动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通过参与社会服务活动,我对自己的价值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发现,帮助他人不仅能让我获得满足感,还可以让我找回自己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对生活的热爱。

第五段:对未来的展望和感激。

通过矫正缓刑,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通过努力进行改变和学习,重新找回了自己失去的尊严和价值。矫正缓刑不仅改变了我的行为,更改变了我的心态和人生观。我对未来充满了期待和希望,我知道只要保持对自己的要求,积极面对生活,我一定能够重新融入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

总之,矫正缓刑是一个对于犯罪者来说极其重要的机会。通过这个机会,我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努力改变自己,重新获得了家庭的关爱和社会的认可。我深深感激这个机会,并决心用自己的行动证明自己的改变和价值。通过这段经历,我相信我能够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走得更加坚定和自信。

缓刑智慧矫正工作总结(共72篇) 篇十二

xx年栖霞司法所将继续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依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自身建设,以社区矫正为重点,不断完善社区矫正试行工作。

截止到6月,栖霞司法所在册矫正对象57人,其中普管35人,宽管22人,新入12人,解矫11人,对各项日常管理教育工作真正做到从严出发,从细节出发,同时注意在工作中进行创新,自三月开始我司法所多次开展创新活动。在谈话教育上,严格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定期进行谈话,在谈话资料上注意与矫正对象的个人状况和当前的社会形势相结合。在社会敏感日、重大节日我们组织矫正对象适时进行谈话教育,确保地区社会治安稳定。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针对我司法所矫正人员比较多,状况复杂,为提高管理效率,更好改造,20xx年3月19日,司法所组织了部分矫正对象以旁听者的身份参加了由栖霞人民法庭审理的一场民事纠纷案件。4月23日栖霞司法所组织在册所有矫正对象参加雨花台烈士陵园警示教育活动,目的: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矫正人员对中国革命历史好处的认识,提升爱国主义情操,促进自我改造。两次活动均取得较高成效,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上半年,我司法所对在册的2名重点矫正对象进行了手机定位跟踪管理。针对未成年人矫正对象具有团伙性强、重新犯罪率高、社会交往复杂、观念不成熟、受外界因素影响比较大等特点,4月初联合区司法局开展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工作,活动专门聘请南大心理学硕士辅导,透过心理疏导纠正其不良心理。5月21日,为强化帮教工作,我司法所联合区关工委、区法院和在册的4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进行一对一帮教谈话,现场大家相互了解了一些基本状况,开展了谈话教育,讲述了犯罪给社会、家庭、自我所带来的危害性,透过此次零距离的教育,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感触很深,保证必须要好好珍惜这次缓刑的机会,认真改造,痛改前非,争取早日度过缓刑考验期,顺利融入社会,做一名对社会有益、孝敬家人的守法公民。

缓刑矫正思想心得体会 篇十三

缓刑矫正是一种针对犯罪行为进行矫正的刑罚方式,旨在通过宽恕和教育,帮助罪犯认识到错误,并改变其行为。在我参与缓刑矫正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缓刑矫正的重要性和效果。本文将以五段式方式,对我的思想心得体会进行叙述。

首先,缓刑矫正给予了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在我接触的案例中,有许多罪犯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所犯罪行深感懊悔。然而,将他们送入监狱可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相反,缓刑矫正给予了罪犯一个机会,通过接受辅导和教育,改正自己的错误。我见证了很多罪犯在参与缓刑矫正后,真心悔过并积极改变自己,最终成功融入社会。

其次,缓刑矫正通过教育帮助罪犯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在缓刑矫正方案中,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通过心理咨询、法律教育等形式,罪犯能够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罪行的严重性以及对他人造成的伤害。我曾经和一位罪犯进行了长时间的交流,在我和他的对话中,他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犯罪的原因,并开始思考自己未来应该如何改变。这样的教育机会为罪犯提供了思考和反思的空间,激发了他们内心的自省意识。

再次,缓刑矫正注重社区的支持和监督。矫正的目的在于使罪犯重新回到社会中,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社区的支持和监督是非常关键的。在缓刑矫正过程中,我们与社区相关组织积极合作,以确保罪犯能够在外界的帮助和监督下继续改正自己的行为。通过社区的关心和支持,罪犯们能够建立起新的人际关系,形成良好的社会支持网,从而更好地实现自我矫正和社会融入。

此外,缓刑矫正注重罪犯的自我管理和责任感培养。在缓刑期间,罪犯需要积极参与各种活动以培养自己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责任感。我参与的一个案例中,罪犯积极参加各类劳动和志愿者活动,通过自我付出和奉献,他逐渐形成了一种为社会贡献的意识,并发展出一种愿意为他人着想的习惯。这种自我管理和责任感的培养对罪犯的改变具有重要意义,从而推动他们走上了一个更加积极向上的人生轨道。

最后,缓刑矫正成功的关键在于个人的内心觉醒。缓刑矫正只是提供了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最终的成功与否,还是要看罪犯自己的决心和努力。在我所接触的案例中,那些能够真正改变并成功融入社会的人,都是那些在思想上产生了根本性觉醒的人。他们深切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并有着坚定的决心去改变。这种内心的觉醒是成功的关键,也是缓刑矫正的最终目的和意义所在。

综上所述,缓刑矫正是一种重要而有效的刑罚方式,具有诸多优势和特点。通过给予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帮助罪犯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重视社区的支持和监督,以及培养罪犯的自我管理和责任感,缓刑矫正使得罪犯有机会彻底改变自己的行为,成为一个有用的社会成员。然而,成功与否还是依赖于罪犯个人内心的觉醒。我深刻体会到了缓刑矫正的价值和意义,并将继续参与并支持这一工作,为矫正罪犯、保护社会秩序和人权做出自己的努力。

缓刑矫正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篇十四

缓刑矫正是国家对罪犯的一种特殊惩罚方式。为了让罪犯在服刑期间获得更多的教育、培训和改造,使其重新回归社会并且成为一名负责任的公民,缓刑矫正培训学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本文将分享我在缓刑矫正培训学习中的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学习过程。

在缓刑矫正培训学习中,我首先学习了法律知识和相关法规。这些知识大大帮助我了解了自己的罪行和责任,并且明确了自己在社会中应该怎样行为。同时,我也发现了一些自己不了解的法律条款和程序,这些知识都对我的未来有很大的帮助。

其次,我学习了人际交往和沟通技巧。在过去的人生中,我一直缺乏一些基本的交际技能,这往往使我陷入了麻烦。通过缓刑矫正培训学习,我了解到了如何在与他人交往时更好地了解他们的想法和感受。这为我改善了与他人相处的能力。

第三段:学习收获。

在缓刑矫正培训学习后,我明确了自己教育和学习的重要性,意识到不断学习是自我成长、改变和以后成功能力的关键。我也显然更能够了解并尊重他人的不同文化背景并发展跨文化技能。这不仅能提高我与人交往的能力,还能帮助我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

我还深刻地认识到自己无论何时都要遵守公共规则和法律,一旦犯错,必须承担责任并寻求建议以便下次不再犯错。这种意识帮助我做出正确的决定,并避免了再次陷入麻烦。

第四段:学习反思。

缓刑矫正培训学习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但是,在整个过程中,我发现自己也还有很大的改变空间。首先,我需要更加积极的态度去学习,以便更好地应用一些知识和技能。其次,我需要继续学习沟通技巧和解决冲突的能力,以便更好地与他人协作。最重要的,我也发现自己需要继续反思自己的行为,并尝试做出改变,使我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环境和人际关系。

第五段:总结。

缓刑矫正培训学习是一次非常宝贵的经历,这不仅帮助我了解了法律和文化,而且在许多方面都帮助我提高了自己的能力。通过这次经历,我得出的结论是:不断学习和改变是重要的;遵守社会规范和规则是人人都要坚持的;通过沟通和合作,可以更好地和他人相处。我希望我的经验能够激励更多的人接受缓刑矫正培训,选择正确的道路,得到帮助和改变。

缓刑智慧矫正工作总结(共72篇) 篇十五

xx年,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在各级领导的不断关心指导下,各项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较大程度的提高,但也存在一定得不足,对此,进行总结和阶段性梳理,旨在理清工作思路、改进矫正措施、提高工作实效。

目前,我所登记在册的矫正对象有45名,其中缓刑对象38名,假释对象3名,剥权对象1名,管制对象1名,暂予监外执行2名,20xx年累计新增矫正对象26名,期满解矫18名。

1、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其议题分别为“布置社区矫正排查工作,切实维护春节期间社会稳定”、“贯彻上级要求,突出矫正工作实效,维护国庆期间稳定”。

2、积极发动责任心强的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加入矫正志愿者行列,切实发挥矫正志愿者工作队伍实际作用。

3、组织各类排查工作两次,重点对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目前生活、工作、家庭情况进行全方位摸底,通过综合各方面信息对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内心动态做出评估。

4、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矫正对象重新犯罪风险进行预估,开展心理测试工作,对部分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评估。

5、组织开展审前调查八人次,详细查明犯罪嫌疑人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情况提出客观合理的司法建议,协助审判机关依法量刑。

6、与各大骨干企业以及私营业主开展广泛的沟通,为矫正对象营造安心踏实的工作环境,预防在经济危机面前,矫正对象因不能忍受巨大的经济压力而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7、每月组织一次集体公益劳动,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教育。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街道人事调整,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认真摸底调查、理清可行思路。

缓刑矫正思想心得体会 篇十六

缓刑矫正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方式,它在保持社会治安稳定的同时,也给予罪犯重新认识自我的机会。在我参与这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缓刑矫正的意义和价值。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五个方面的心得体会。

首先,缓刑矫正重视罪犯的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在我参与的案例中,我发现很多罪犯并非心理变态,而是在一时的冲动下犯下罪行。因此,针对他们的思想进行教育是非常重要的。通过与罪犯的交流和引导,我发现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希望能在缓刑期间重新开始。在这个过程中,心理辅导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让罪犯能够暂时忘记过去的悲惨经历,转而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逐渐调整心态和价值观。

其次,缓刑矫正鼓励罪犯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公益活动不仅给罪犯提供了机会展现自己的价值,也使他们认识到自己对社会的重要性。在我实践的过程中,我发现许多罪犯参与了帮助弱势群体的活动,他们帮助孤寡老人修缮房屋,陪伴孤儿,还有的参与环保活动等等。这些活动不仅提升了罪犯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也增加了他们的社会交往能力和融入社会的意识。

第三,缓刑矫正注重培养罪犯的就业技能。解决罪犯的就业问题是缓刑矫正工作的重要一环。通过培训和学习,我见证了许多罪犯在缓刑期间掌握了一门技能,比如烹饪、木工和电子维修等。这些技能不仅为罪犯提供了谋生的手段,也为他们重返社会打下了基础。更重要的是,通过就业技能的培训,罪犯也得到了一份肯定和尊重,这对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的恢复具有积极意义。

第四,缓刑矫正提倡家庭教育的重建。许多罪犯犯罪的原因与不良家庭教育有关,而家庭又是他们重回社会的根基。因此,在缓刑过程中,重建家庭关系是十分必要的。通过与罪犯的家庭成员进行沟通和协商,让他们明白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培养他们正确的家庭观念和家庭责任感。在我参与的案例中,我亲身参与了一些家庭工作,见证了罪犯与家人的和解和重建,这对他们的再教育和矫正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最后,缓刑矫正着重对社会监督的引导和提升。通过加强对罪犯的监督,社会能够更好地了解他们的表现和调整情况。我参与的案例中,我亲眼见证了一些罪犯身边朋友和亲人的监督,他们会定期向负责人汇报工作和生活的情况。这种监督不仅能够有效地促使罪犯积极改造自己,还能够减少他们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缓刑矫正思想注重罪犯的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重视罪犯的社会参与和责任感培养;重点关注罪犯的就业技能培养;注重重建家庭教育;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和引导。通过这些措施,缓刑矫正能够使罪犯重新认识自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为他们在未来的生活中提供了积极的契机和可能性。我个人也因此深受启发,坚信每个人都值得得到改变和挽救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