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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管理制度(精选18篇)

时间:| 作者:念青松

职工应该积极参与组织的管理与决策,发挥自己的智慧和才能。接下来是一些职工总结的范例,希望可以给大家一些关于写作的灵感和思考。

职工管理制度 篇一

1、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实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3、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实行特种作业资格制度。

6、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指根据妇女的生理特点以及教育子女的需要而采取的有关保护女工在劳动中安全与健康的措施的总称。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对女职工特殊的劳动保护主要包括劳动就业方面的保护、禁止女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对女工的“五期”保护等。具体为不得安排妇女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未成年劳动者是指年龄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他们的身体发育尚未完全定型,正在向成熟期过度,因而必须对他们给予特殊的保护。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对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为:不得招用16岁以下的童工;对经批准需录用未成年工的特殊行业,应当经过体检证明合格,录用后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为其提供适合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保证和照顾他们的文化、技术学习和休息;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工作;禁止安排他们加班加点。

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是指国家劳动部门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状态实施强制执法的一种手段。包括一般监察、专业监察、事故监察三种形式。一般监察是对企业进行的常规监察,其重点是发生事故和职业病的企业。专业监察是对危险性或危害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作业环境、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等进行的专项技术监察。事故监察是对各类特别重大事故、职工伤亡事故组织和参与调查、分析、处理和审批结案工作。

职工管理制度 篇二

1.职工小家由工会派人负责管理,主要为我队职工提供娱乐、健身活动,原则上不对外开放。

2.职工在职工小家活动应注意自身和他人安全。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宠物带入职工小家。

3.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禁止随意挪动室内安防设施。

4.使用活动室的职工应对室内设施的.完好负责。活动设施和器材用后应及时归还原处。活动器材无管理人员批准一律不外借,更不得私自带走,如有损失双倍赔偿。

5.自觉遵守文明公德,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乱画。

6.遵纪守法,严禁以个人为名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

7.私人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在职工小家擅自存放。

8.活动结束时,应关好门窗,断开电源,检查后方能离开。

9.如遇特殊情况由工会领导协商解决。

1.周一至周五17:30—21:00;

2.周六日9:00—11:00;15:00—20:00。

职工管理制度 篇三

20xx-20xx学年学校出勤管理,按照中心校《方圆集》考勤管理制度,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执行,总的是以为构建和谐提倡自觉体现外紧内松的模式,在松得有度,乱松而不乱的前提下,尽量凸显人文关怀的原则。

1、导辅师签到上岗时间上午7:30,下午1:00到岗巡视,一个在一楼,一个在二楼。

2、其他教师签到时间上午8:00之前,下午1:00-2:00之间。

3、今年为了方便、公平起见,用指纹机签到,每周打印一次,月底公示,希望各位老师及时签到。

4、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需向中心校作秋校长请假并做好登记手续,迟到、早退要向有关老师打招呼安排好课程并向校长说明原因做好登记。

5、代课老师每学期给予2天事假,其他与公立老师等同。

6、若迟到、早退无说明原因未做好登记的,按照《方圆集》规定给予扣除当月绩效考勤部分规定的工资。

职工管理制度 篇四

通过高职院校工管专业实习实训制度的现状分析,重点讨论双导师制教育模式在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意义与实施,以天津滨海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为例,提出较为完整的实施方案,构建校企合作双导师制度保障体系。

双导师制;实施方案;职业能力

2014年8月教育部正式出台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该工作开展以来,我国一些高职院校在探索现代学徒制的工作中有了一定的突破,但由于一些实际操作问题,使得人才培养质量不尽如人意。如何能在高等职业教育的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实习实训环节尝试现代学徒制,研究双导师制度的意义、制度、实施、监督等内容,从而借助企业导师为纽带,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现实中是非常有意义的。

(一)双导师制理论基础。导师制是一种教育制度,与学分制、班建制共同称之为三大教育模式。导师制来源于十四世纪的牛津大学,导师不仅要指导学生的学习,还要指导他们的生活,特点是师生建立起一对一指导学习的关系,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双导师制在我国经过实践证明逐渐被社会认可,使用范围不断扩大,由研究生发展到本科,现在到高职生;导学内容也随之扩展,由校内课程学习推广到毕业环节再到大学教育的全过程。现代学徒制在高职阶段作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化,是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推进的一项育人模式,较适用于理工科专业。

(二)高职院校工管专业双导师制模式问题分析。据调查,高职院校的工管专业的实习实训环节一般实行传统双导师制,即学生在第五学期开始进入毕业实践环节,从组织的角度分析流程,学校组织开展招聘会,学生自主选择实习企业和企业导师,学校指派校内导师配合指导,由于以下原因校企合作和实习效果不佳。首先是上级管理部门和高职院校的认识与实力不足。高职院校应服务地区经济和企业,一些地方政府没有认清这一事实,本应发挥的指导规范和组织协调作用没有显现。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也微乎其微,一些国外双导师制的推行工作主要有行业协会来牵头,而反观国内的行业协会经常出现在组织年会和技能竞赛上,而没有做好校企衔接工作。校企合作的结果是双方共赢的局面,但是现在一些企业重视眼前利益,急需学校协助其提供劳动力、技术开发、人力培训,高职院校并不能完全发挥作用,使得校企合作后劲不足。加之高职院校虽然十分重视就业实习工作,但是工管专业一直沿用的导师制管理模式需要相关配套和设施建设,导师制需要学校提供适合的实习就业平台和完善实习就业导师制管理运行体系。其次是企业的观念和管理类岗位的局限。一些企业急功近利,希望招聘低成本的学生员工充实操作岗位,或是不想在培训上进行过多投入,个别企业导师能力素质差强人意,导致实习效果不佳。对于工管专业的学生,企业无法像工科专业一样提供大量的实习岗位,校企实习合作仅停留在很浅的程度,学生认知实习易达到,而真正的大规模顶岗难以实现。按照以往的情况工管学生在实习阶段通过校内外招聘会,系部教师推荐等途径寻找实习企业,实习地点和企业导师比较分散,学校对企业导师认定管理评估无从谈起,效果差强人意。

三是导师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工管专业往往采用传统双导师教育模式,高职院校需要校内导师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突出,校外导师要求德才兼备,具备教学能力和管理组织能力。现实情况往往是校内导师实践能力不足且专业授课任务重,校外导师实践能力强但是理论知识和实践教学能力达不到要求。以往松散的导师制不易于学校的管理,不能激发学生实习动力,如遇到不负责任的企业导师,无法保证指导效果,学生实习就业对口率和流失率很高。分散的实习现状使得校内教师无法逐个走访学生实习企业,与校外导师无法沟通产生合力,在校企合作和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收效甚微。四是学生能力和动力不足。能够被高职院校录取的学生,本身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和本科院校学生有一定差距,电子产品的普及使学生的沟通能力更无法适应社会要求。有一部分学生不会主动学习,对学校安排的各种课程实习实训都提不起兴趣,面对老师也不愿意表达心中的想法意愿。在就业前夕的集中表现就是对于职业规划不足,专业学习不深入,前途一片迷茫。以上都是近几年通过调研得出的工管专业实习问题现状。然而我们同时发现近几年我校的工商管理类优秀毕业生服务滨海新区企业,在各自岗位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他们所在企业对于我校的毕业生逐步认可并产生新的用人需求。为提升职业教育对于滨海新区地区经济的贡献,拓展校企合作的内涵,挖掘企业的教育资源,兼具盘活我院工管类专业优秀的毕业生资源。欲基于现代学徒制的双导师制度建立一种全新的学生指导模式,聘用本学院优质的毕业生资源为校外导师,双导师对接合作,学生二年级提前进入指导阶段,进行为期一年的双师双导的实习实训教育模式。

(一)激发学生学习动力,服务学生。学生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相应行业和岗位的导师,形式灵活,行为自主。高职学生在学期间即使参与实践课程的学习,但也无法在二年级就接触到行业企业岗位工作,高职院校工管专业应培养服务于地区的高技能人才,双导师制度最大限度的将掌握专业知识与熟悉本地企业实践两方面的教师充分融合,让学生更早的了解到行业与岗位,明确学习方向,激发实习动力,实现专业培养目标。

(二)提升导师管理和实践水平,服务导师。校外导师是来自于对学校有感情的优秀毕业生,由他们担任校外导师,一是和在校生有共同经历和话题,易沟通好相处,有动力和责任感;二是体现反哺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便于管理和监督。在项目调研的时候,毕业生就业后疏于学习和工作积累也是一大现象。通过对学生的指导,校外导师会由职场人转变为指导者的`角色,在平时工作中注意完善知识结构,积累经验,指导学生过程中将经验反复提炼总结传授,提升水平。校内导师专注专业研究和课堂教学,通过频繁的接触曾经的学生现在的校外导师,也会对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有提高作用。

(三)打造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服务高职院校。高职教育的本质特征决定了教学团队的必须是专兼结合的,既要有校内专业素质过硬的专业课教师,也要有行业内高层次有份量的校外专家。我校现有校外专家指导委员会制度,校外专家由企业家和高级职业经理人组成,他们代表管理者的角度,对于实际操作岗位的了解不足,能不能打造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利于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四)加强校企合作,服务地区经济。以往的校企合作,企业不能大量消化工管岗位实习生,合作深度和效果比较流于形式,很多毕业生对滨海新区的本地企业不了解或失败的实习经历易导致人才流失到其他地区。滨海新区现有高技能人才15.3万人。经调研显示,2018年滨海新区急需紧缺人才6000余人,涉及52个行业,覆盖互联网、电子商业、金融保理、高端商贸等领域。作为本地高职院校应该为地区经济的人才建设添砖加瓦。双导师制度是对传统学徒制和实习实训制度的重新组合,学生在二年级确认过自己的职业方向并取得校外导师的近距离指导,校外导师通过指导发现人才,对其职业发展精准指导,并向本地企业推荐适合人才,增加校企合作的黏度。校外导师来源于本地企业,一定程度上增加高职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机会。

(一)运行机制。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能,健全制度确保开展。需通过协议来明确界定学校、企业导师、学生三方各自的职责。由院级系级领导、工管教研室主任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该项工作。工商企业管理教研室及教师负责具体实施,学生社团辅助。校外导师签订聘书,明确权利义务。校外导师应积极配合学校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参与学生技能训练和学业评价;学校提供必要的支持系统,如制度、交流机会等。在学生和导师中营造一种不断学习互相分享的氛围,后期可以组织校外导师的校友会和文化沙龙活动,资源共享。学生应遵守指导准则,尊重导师悉心求教。

(二)导师选择机制。学生选校外导师环节避免学校硬性指定,学校采用学生事先了解导师的行业企业岗位等基本情况后,根据个人的职业规划自愿报名,让导师和学生有个互相选择的过程,后期辅导过程才能开展得顺畅。每位校内导师与几位校外导师结成固定搭档,校内导师自动负责校外导师指导的学生。

(三)监督机制。学生与导师通过填写指导记录,被指导记录来相互落实相应的规章制度。校内导师在完成自己的指导工作时,还要承担联系学生与校外导师的工作。校内外导师要经常性的研讨和沟通,提升双重指导的效果。实习结束时督促学生提交实习材料交至班主任,协助系部做好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和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并汇总实习成绩交存系部。系部及教研室通过多种途径随时对指导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考核激励机制。对于校外导师应提倡将担任导师的经历与本人的个人职业发展结合起来,担任导师是为企业一线员工培养管理才能的一个很好的机会,作为导师会有一种内在的驱动力。指导结束时由系部进行优秀校外导师评比活动,随时收集学生反馈信息,结合校内导师意见,建立不合格导师淘汰制度。对于校内导师,可以将指导效果纳入年度考核及评定职称等工作中。对于学生也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他们的每一点进步,优秀的实习生除了获得宝贵的实习经验和实习成绩,校外导师应该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一)双导师制度实施计划。双导师制度的实施计划是学生从第三学期开始第五学期初结束,时间为一年。学校方面搭建平台建立制度,审核选聘优秀的校内校外导师并实现二者对接。学生提前建立自己的职业发展规划,自主选择导师后实现双师双导指导过程,双导师管理学生实习就业并完善后期管理和评价。该计划的一大特色是经过筛选的校外导师是我院管理类专业优秀的毕业生,二是双导师指导实践的时间一年,不与后期毕业实践环节相冲突。如果学生能够在校外导师结束指导后选择到双导师的企业或其推荐企业实习,校外导师的指导工作还可以持续进行。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6级工管专业已于2017年9月开始实施双导师制,2017年12月召开了由学院系部领导教师及学生参加的启动会,学校陆续开展一系列特色活动,如人才培养方案调研,创业创新指导,技能竞赛指导,职业生涯规划讲座,企业入校宣讲,学习经验交流等。

(二)探索建立双导师制度。根据工管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我院历经一年多的探索,逐步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方案,建立了《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工管类专业现代学徒制的双导师制度实施方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双导师制度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对于其中的导师选聘,指导过程,激励制度都有所涉及。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按照计划实施,已形成较有特色的教育模式,并根据实际进行动态管理随时完善。

(三)校内外导师选聘标准。校内导师的主要职责侧重于学生的学习与专业能力,指导伊始学生接触专业课,着重基础知识的理解,课程之间的关联认知和专业实践的联系运用。校内导师从专业课教师中选拔,要求导师政治素质过硬,专业基础扎实,从事教学工作至少8年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双师型教师。校外导师侧重于指导学生了解滨海新区经济形势和行业动态,确立正确的职业方向,培养积极的工作态度,弥补专业理论课程学习不足,强调竞争环境和对未来岗位的适应性。校外导师从我院优秀管理类毕业生中选取,为了方便指导范围选定在滨海新区及周边地区,要求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专业水平,优秀工作能力的至少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企业员工。校外导师从事的行业要符合学生的需求,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如房地产,保险,零售业,制造业,教育业,服务业等,岗位如销售,市场营销,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聘用导师环节前学校与校外导师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以保证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职工管理制度 篇五

1 . 1为了 规范 食堂职工 卫生 管理,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 . 2本规定所称的 卫生管理 ,指职工食堂 在食品采购、运输 和贮存 、 食品加 工、 餐饮具的卫生 、 食堂 服务 的食品卫生管理 。

2 职责

食堂经理对食堂卫生负直接责任。

3 内容与要求

3 . 1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卫生

3.1.1 采购的食品 原料 必须符合 食品 卫生标准。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禁止采购无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和 超过保质期限及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3.1.2采购车辆 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1.3库房 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期食品。

3.2 食品加工 场所 的卫生要求 :

3.2.1 墙壁有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和 地面;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 、 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 设施 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3.2.2地面每天洗拖干净,见本色、无积水污垢。墙壁、门窗干净、无蛛网、无积灰污垢,玻璃明亮。

3.2.3炊事机械放置有序,机械内外无积渣杂物、无污垢积尘,器皿要加盖加罩,机械定期保养维修,干净完好。

3.2.4炊具如锅、盆、刀、勺、料筒、案板等要存放整齐。每日清洗一次,达到无脏物、无油垢、铁器无锈,木器见本色。

3.2.5水池、灶台、桌台,每日清洗三次,达到干净整洁,物见本色。

3.3 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3.3.1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3.3.2 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行为;

3.3.3 服务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 穿 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戴口罩 。

3.3.4 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使用专用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3.3.5 食堂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双手,保持双手卫生。

3.4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3.4.1 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4.2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4.3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心脏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3.4.4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3.4.5 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3.4.6 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3.4.7 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3.5 餐饮具的卫生要求

3.5.1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 在专用水池 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3.5.2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3.5.3 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3.6 食堂 服务的卫生要求

3.6.1 食堂应当保持整洁 ,保持食堂内外整洁卫生。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做到经常性的灭蚊灭蝇工作。

3.6.2 发现所提供的食品可疑变质时,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 立即 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3.6.3供应 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

3.6.4 供 就餐人员 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3.6.5炊事人员在售饭前必须先洗手,严禁抽烟,严禁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出售食品应用盛具或夹具。

3 . 7 卫生检查规定

3.7.1 卫生管理人员每天对食堂及食堂的大厅、 厨房 、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3.7.2总务管理处 抽调相关管理人员每周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所有检查资料须在 食堂经理 签字确认后交 总务管理处 存档。

3.7.3 食堂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

4 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经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考核。

5.附则

5.1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解释权归总务管理处。

5.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职工管理制度 篇六

探索新形势下行之有效的德育方法与途径,同时加强对德育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建立过程(平时)考核与终结(期中或期末)评议相结合,重在平时考核的考核评估机制,努力使德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正常化。

组长:陈晓波

副组长:万德良、倪涛

成员:杨宗胜、缪国梅、陈智明、刘礼奎、郭平、黄建。

领导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由学校行政人员、后勤人员、值周组、值周班级、值周学生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情况收集整理、考核评估等具体工作。

班主任、下班教师(补充职责及其考核办法附后)

1、学月考核

考核内容:班队纪律、环境卫生、安全工作、黑板报、表册资料、学生活动。(具体操作附后)

2、学期考核

考核内容:常规工作(15分)班级建设(15分)、体育卫生(30分)纪律(20分)、学生活动(25分)。(考核细则附后)

1、学月考核结果作为当月班级工作考核质量奖。

2、根据学期考核结果设班级评估一等奖6名;其余均为二等奖。

3、学期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班级才能被评为校文明班;各级先进班队集体的推荐只能在学期考核前6名的班级中推荐;各级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只能在学期考核前6名的教师中推荐。

4、各班主任负责该班的班级考核结果,直接与当年的年度考核、增资、晋级挂钩。

职工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hb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福利费核算和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以下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三)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117号)执行。国家或集团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办法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五)非货币性福利,即公司以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自己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第四条各部门要加强福利费支出的管理,不得随意扩大福利费开支范围和提高提取标准,不得任意挤占、挪用福利费用,切实保障职工福利不受侵害。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公司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组织日常福利费用的归口统计,并实施监督管理;财务部负责公司职工福利费的日常核算以及监督管理。每季度分析福利费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反馈至综合办公室,共同商议并采取措施,切实有效地管好用好职工福利费。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

(二)负责职工取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各项费用管理、核算和发放。

(三)负责疗养费、困难补助及慰问费、托儿费、计划生育费、独生子女费管理及发放。

(五)负责离退休统筹外费用、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探亲路费等管理及发放。

(六)负责女职工慰问('三八'妇女节福利、女职工卫生保健福利)、职工生日福利等管理及发放。

第七条取暖费补贴。

取暖费补贴根据国家或hb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根据国家或hb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职工误餐补助费用。

(一)在武汉市郊区办事并误餐的,每人每天30元伙食补助,无公杂费补助。

(二)在武汉市以外出差人员伙食补助一律按出差(日历)天数实际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条离退休统筹外费用。

是指企业承担的本企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主要包括企业承担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及其他费用。离退休统筹外费用标准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职工困难补助及慰问。

(一)伤、病、亡慰问。

职工因病住院五天以上(含5天),慰问金不超过1000元/人;。

职工因工伤、职业病、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慰问金不超过20xx元/人;。

职工家属(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过世的,慰问金1000元。

职工灾困扶助标准不超过20xx元/人(不含公司组织的针对本人的募捐款项)。

(三)困难职工慰问。

困难职工慰问时间一般为春节,标准不超过1000元/人(不含公司组织的针对本人的募捐款项)。

第十二条女职工卫生保健费。

女职工卫生保健费发放标准为20元/月。

第十三条独生子女费。

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员工的福利,具体标准为单职工5元/月,双职工10元/月。

第十四条职工疗养。

参加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体检费。

体检费标准为人均1200元/年。

第十六条探亲路费。

根据集团公司《请休假管理办法》及上级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三八'妇女节福利、生日福利。

'三八'妇女节福利标准不超过500元/人,生日福利标准不超过300元/人。

第十八条其他福利费。

其他福利费由发起部门上报公司领导办公会审定会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中所列的各项职工福利费用,各部门在支出时需报综合办公室实行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审核、备案。

第二十条福利费用支出审批流程按公司非定额费用审批流程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职工管理制度 篇八

为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健康安全原则,保证职工健康和安全,以减少影响健康的危害因素,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职工在生活服务区及钻井服务现场的健康管理,以及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

2.职责。

2.1综合办公室负责职工健康档案及预防性体检,负责发生健康事故的处理.

2.2安全环保部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及影响健康安全的检查。

2.3项目部、钻井队负责发生人身事故的应急现场处理及报告。

3.工作程序。

3.1.1公司员工要进行三级培训:入公司培训、安全培训和项目部、钻井队现场培训,以增强职工健康安全意义。

3.1.2培训内容为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中的相关文件、健康常识及典型案例分析。要求职工遵守健康安全法规和文件,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3.2职工生活保障。

3.2.1职工饮食、饮水、住宿、起居等,按《职业健康管理》程序,由生活服务公司提供保障。公司应和生活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或协议。

3.2.2生活服务公司应具备饮食及住宿业的资质和管理制度,讲究卫生,预防疾病,保证不售有害食品、生活水。以防止食物或饮水中毒。

3.2.3职工应遵守和活服务公司的制度、规定和作息时间。

3.2.4职工住宿应按章执行,生活区有安全防火设备和逃生路线图.

3.3.1职工招聘时应进行体检,公司每年应进行体检,并将结果纳入职工健康档案.

3.3.2发生疾病应抓紧医治,如发现急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食物中毒,应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或打120求教。

3.4劳动保护按《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要作到夏防中署,冬防冻伤.

3.5井场安全按《生产安全管理制度》、《hse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3.6健康监测。

3.6.1有影响健康安全的环境因素,应按《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进行识别、评价并采取消减和预防措施。

3.6.2有影响健康安全的危险源,按《危险源辨别与评价》进行辨识、评价并采取消减和预防措施。

3.6.3影响健康与安全的监测,应按《职业健康管理程序》进行.

3.6.4出现影响或发生不符合项,应按《不合格(项)控制程序》进行,并按q/ptr8.5.0《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执行.

3.7健康事故。

3.7.1当发生健康事故或紧急情况,按《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执行.

3.7.2事故发生后,按《事故处理与报告程序》进行.

4.相关文件。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

《危险源辨别与评价》。

《事故处理与报告程序》。

5.相关记录。

《职工人事、健康档案》。

职工管理制度 篇九

1、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教职工评聘职称、晋级、考核、评先提供准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廊坊一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2、考勤是对教职工到校、到课、到岗、到会等出勤情况的考核。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对学校教职工上、下班全员采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签到、签退进行出勤管理,按处室、年级组(备课组)实行坐班制。

3、教职工应按时到校,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一线教师应按时上、下课,随铃声进入课堂,严禁拖堂。上课时,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得接打手机或与外人会谈。

4、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遵守坐班制度,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在办公室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办公,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在办公室内玩游戏或看与工作无关的影视节目。

5、考勤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6、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工。

7、各科室、年级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组坐班考勤的执行,教务处负责对教师上课(包括早读、晚自习)情况进行考勤,行政值班人员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年级工作人员的坐班情况,办公室负责人脸识别考勤机的管理和坐班考勤数据的采集、整理、统计工作。

8、理论学习、教工大会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家长会由本年级负责考勤、班主任活动由政教处负责考勤,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由指定人员负责考勤,办公室负责汇总公布。

9、教职工请假(含病假、事假、法定假、公假等)由相关科室、年级组负责管理。

10、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采用人脸识别系统签到、签退的方式进行考勤,每天四次。考勤机设在教学楼、办公楼和学校传达室,教职工视情况可到任何一部考勤机签到、签退。

11、坐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冬春季l4:00--17:40,夏秋季l4:30―18:1012、签到时间:

一线教师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l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科室人员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1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之后三十分钟之内签到视为迟到。

13、签退时间:

一线教师

科室人员

应在规定时间内签退,之前三十分钟之内签退视为早退。

14、坚持人性化管理,对下列人员给予适当照顾:

15、学校安排的各类会议、集体活动、业务学习等按学校安排执行。

16、加班及各类值班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否则不视为加班或值班。

17、考勤内容:

a、迟到:上班时间前未签到;

b、早退:下班时间前签退;

c、病假:因病不能到岗工作;(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d、事假:事先已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内因私事外出不能到岗;

h:婚假、产假、丧假等依具体规定。

18、请假手续:教职工因故不能工作,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方可离岗。

19、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

a、一线教师:

一线教师请假,填写《廊坊一中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3)请假5 天以上,由年级和教务处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b、一般教工:

一般教工请假,填写《廊坊一中非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半天,由科室主任批准、办公室备案,科室保留存根备查;

(3)请假3天以上,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科室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c、中层干部请假办法:

科级干部请假,填写《廊坊一中非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批准、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2)请假1天以上,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d、校级副职请假,由校长批准、办公室备案。

20、理论学习、教工大会、教研组、备课组等活动,因故不能参加,需提前按相关规定请假,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通知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21、请假期满,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销假时经批准人同意后由请假人本人在请假条“本人签字”栏目内签名,交本处室组备查。

22、逾假应及时履行续假手续。

23、奖励性绩效工资比照基础性绩效工资值计算,以后根据考勤结果按月足额发放,出现下列情况,按规定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减除:

b、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减除20元/次;

d、当月没有上班的减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24、学校另设全勤奖。全勤奖按周计算,按月发放。本周内无迟到早退,无任何请假(包括机动假),无任何照顾的教工,奖励50元。

25、考勤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每周各科室相关情况汇总统计,考勤结果每周统计一次并公示,每月汇总。与职称聘任、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26、考勤结果与本人实际情况有出入,由本人于公示后三天内持当周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材料到办公室核实更正,逾期不更正者按公示结果计算。

27、各科室、年级每周一将上一周的请假情况统计表交办公室,以便办公室及时统计出勤情况。各科室、年级的请假条存根每月交办公室一次,以便核查。

28、特殊假的具体规定:

a、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的教工结婚,凭结婚证按请假程序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可享受晚婚假l5天。假期遇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b、产假。法定育龄女教工生育,单胎顺产,假期为90天;遇难产由医院出具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由医院出具证明,增加产假l5天;晚育(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45天;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明,增加产假30天。假期遇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内休产假,其见习期相应延长;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c、丧假。教职工因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去世,假期为7天。假期遇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29、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职工管理制度 篇十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规范劳动纪律,明确考勤和员工请销假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培训部(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行政、教辅、后勤等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

(二)专职教师在正常教学周内按授课日和教研活动时间考勤,中心培训部(学院)规定的其他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

(三)中心培训部(学院)按国家规定执行双休日(每周周六、周日),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值班人员执行轮班休息制。

(四)员工考勤采取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的办法,由各部门指定考勤员(各系由教学管理干事担任)。每月5日前将考勤表汇总交人力资源部。

(五)考勤员必须每天做好考勤记录,真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六)各部室负责人必须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本部室上报的考勤表。

(七)各部室考勤员要对员工的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情况作好记录,人力资源部将以部室记录核发当月工资。如记录有出入个人必须写出申诉报告,部室签署意见交人力资源部核查。

(一)请销假程序。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按要求办妥请假手续并进行工作移交后方可离岗。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及时以电话形式请假并获批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部门考勤员考勤,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请假期满应及时到部室及人力资源部(人事处)销假。凡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请销假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一律按旷工(旷课)处理。

(二)请假的类别、期限及审批权限。

1、公假。

请公假应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须经中心培训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同时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其假期按相应证明材料办理。

由中心培训部(学院)工会组织安排的员工疗休养,按公假办理。

由本人申请,经中心培训部(学院)批准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每年给予10天公假,超过10天以上者,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的,全部按事假处理。

员工在公假期间待遇不变。

2、事假。

(1)员工因办理私事请假为事假,须办理请假手续、工作移交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各部门对事假要严格控制,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2)事假一天由部室负责人批准;三天以内由分管院领导批准;三天及以上由主任(院长)批准;部室负责人请假,由主管院领导批准。

(3)员工请事假按天数扣发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本人月绩效工资/20、83,下同)。

(4)员工在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病危期间需请假,假期在十天以内按病假处理,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按事假处理。

3、病假。

(1)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可请病假。

(2)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书或病休建议单(病休建议单须经校医务室鉴定认可),办理请假手续、工作移交后方可请假。在外地生病应及时电告或通知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回单位后必须凭就诊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急诊住院者,可在入院后补办请假手续。

(3)病假在三天以内(含三天),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病假超过三天,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主管院领导批准,七天以上由主任(院长)批准。

(4)员工每月病假三天以内不扣绩效工资,从第四天起扣绩效工资。

(5)请长病假者,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如下:

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年功工资、薪点工资发给,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90%,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100%。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70%,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80%。

4、婚假。

(1)适龄员工结婚,可凭结婚证请婚假3天;男女双方均按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男年满25岁,女年满23岁),可增加婚假12天,员工到外地结婚(不含旅行结婚)可根据实际情况另批给路程假。婚假应一次连续休完,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2)婚假期间工资绩效照发。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5、丧假。

(1)员工的子女、配偶、父母(含公婆、岳父母)死亡,可请假三天,另给往返路途假。

(2)丧假期间工资绩效照发。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6、探亲假。

(1)符合国家探亲规定的员工,可请探亲假。

(2)中心培训部(学院)实行寒暑假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学院员工探亲假原则上利用寒暑假探亲(不另补休寒暑假),特殊情况按有关政策办理。

(3)探亲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往返路费按财务制度报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7、年休假。

根据湘电公司人资[938]文规定,已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寒暑假待遇的员工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8、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1)女员工请产假须持本单位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由中心培训部(学院)工会备案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2)生育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3)女员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4)女员工生育期间,采取节育或绝育措施的,可分别请计划生育假7天和15天。

(5)按有关规定,女方生育,若平产,男方可休陪产假7天;若难产,男方可休陪假15天。

(6)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9、离职哺乳假。

(1)哺乳期间,女员工按规定每天可给两次喂奶时间,每次30分钟(包括路途往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喂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可增加30分钟。领取了独生子女证且需要长期哺乳的,按国务院文件规定,可请离职哺乳假至小孩满周岁时止。

(2)请离职哺乳假,须写出申请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中心培训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休假。

(3)离职哺乳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工资按(年功工资+岗位薪点工资)80%标准发放。

10、工伤假。

(1)员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后,可办理工伤假(即工伤治疗期)。

(2)工作治疗期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假的'其他规定。

1.中心培训部(学院)领导请假,按省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部门负责人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主管院领导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病假、产假期间的公休日、法定假日及寒暑假计算在假期天数之内。婚假、丧假、事假期间的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不计算在假期天数之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者;

(2)假期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者;

(3)假后查明请假理由确属伪造欺骗者。

职工管理制度 篇十一

1、员工住宿必须凭人力资源部填写的住宿申请单及押金收据办理住宿手续,并服从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的房间和床位对号入住,不得随意更换房间和床位。

2、员工住宿按规定标准领取清洗干净的床上用品,不得代领和超标准多领,管理人员要规定严格把关登记。

3、对酒店配备的床上用品、电器、家俱及日用品必须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除加倍赔偿外,要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4、保持室内物品摆设美观,不得乱摆,乱放。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超音量播放收录机。

5、同事之间应团结、友爱、互谅互助,不允许打架、斗殴,违者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6、严禁在宿舍内进行酗酒、打麻将等赌博活动,违者没收,通报批评并处当事人200元罚款。严禁传阅淫秽书刊及音像制品。

7、员工宿舍是酒店为住宿员工提供的休息场所,住宿员工不得随意将亲友私自留宿,如果亲属探亲,确因路途遥远需留宿,本人必须填写《临时住宿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住宿手续。

8、必须实行定时查房,晚上外出22时须回宿舍,发现不打招呼而随意彻夜不归或迟归者给予10--20元处罚并通报有关部门。住宿手续不健全者,限期健全手续,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9、员工退宿或离职,必须亲自到管理处办理退宿,注消床位,严禁转交或不交。凡离职人员逾期不办理退宿手续,宿舍管理区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将强制当事人退宿并禁止其进出宿舍区。

1、每单元指定一名宿舍长负责本单元住宿人员卫生轮值工作,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全体住宿员工必须配合清洁工保持宿舍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2、由宿舍长编排本单元轮值表并张贴在浴室门上面。

3、各单元值日员工负责当天内宿舍的清洁卫生,要做到房间地面、床面无烟头,毛发、纸屑等杂物,保持卫生间无异味。

4、住宿员工每周自己清洗床上用品一次,若被管理员检查出污渍过多有异味者将在酒店通报并罚款5元。

5、严禁随地吐痰、丢果皮,严禁将鼻涕揩在墙上、地板或床上或将手印打在墙上等不文明行为,如发现在酒店通报并给予20元罚款处理。

6、禁止在宿舍区喂养宠物及家禽、家畜。

1、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2、宿舍内不得抽烟,不得随便乱拉、乱接电线,插座或烧电炉并用烟火烧煮东西,人离熄灯,切断电源,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管理处。

3、水、电维修和宿舍维修,请填写维修申请单并与管理处电工联系,不得私自乱拆、乱修。

4、出入宿舍随手关门,不得门户敞开,空无一人。严防盗窃,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5、住宿员工不得随意翻弄和挪用别人的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发现自已的钱、物在宿舍丢失要及时报告管理员便于保卫人员追查,对那些有偷盗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送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1、每月对照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进行二至三次全面检查,评出文明宿舍四间,不文明宿舍两间。

2、文明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将通报表扬,并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优、升职、升级的参考依据之一,文明宿舍赠予流动红旗。

3、不文明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给予通报批评。两次者除通报之外另记入个人档案,宿舍长罚款30元,舍员罚款20元,三次者取消有关人员住宿资格。

4、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个人,除按本制度有关处罚条款执行外,还将参照《员工手册》各项规定予以处理。

职工管理制度 篇十二

1、本公司正式员工、临时工、计件工、实习生等,均可在食堂就餐。就餐者一律使用公司食堂专用代金券,食堂人员不准擅自收取现金。

2、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成本核算,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保障员工吃足、吃好、吃的营养。

3、经常听取用餐人员对食堂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实行民主化管理,以促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4、经常变换饭菜花样,进行食物品种调节,努力提高烹调质量,加强优质服务观念,做到员工满意。

5、严格各种票证和实物管理手续,妥善保管,及时清理,按时结算核对,实行月清点,账目公开制度。

6、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帽,坚持先洗手后操作,并严格遵守常规制度。

7、保持食堂、厨房、库房等环境卫生清洁,健全严格的清洗、消毒、隔离、卫生、清洁制度。彻底清除苍蝇、老鼠等,餐具应经常消毒,垃圾要及时处理,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8、严格财经财务制度,购买各种食品均由食堂管理员验收入库,并建立“物品出入账”,经手人必须签字或盖章,食堂专用代金券要日清月结,杜绝一切漏账现象发生。

9、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违反者按公司规定处罚。

职工管理制度 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书屋规范化建设,确保“职工书屋”健康有序稳步发展,真正为职工提供一个学习知识、获取信息、提高素质、丰富文化生活的重要平台。现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职工书屋由工会负责管理,并设置专人管理图书。

第二条图书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图书的整理、归档、借阅登记。对图书的存放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及搞好卫生等工作;对损坏的图书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

第三条凡新配置的图书需按图书类别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贴标签,将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书、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登记,编制书籍目录,并建立电子图书管理档案。

第四条借阅范围:畅行公司全体人员(只限畅行公司人员借阅,不得外借其他人员)。

第六条借阅数量及期限:每人每次可借阅书刊2本,借阅时间为1个月。

第七条图书借阅到期后应及时归还,如有需要,必须重新办理续借手续。

第八条借阅者要自觉爱护图书,书刊不得转借他人或代为他人借书,遗失、损坏照价赔偿。

第九条借阅期满,经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归还图书者,将停止其借阅资格。

第十条书屋要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谈笑,不准乱抛杂物。

第十一条妥善保管图书资料及书屋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书屋的安全。

职工管理制度 篇十四

根据乡人民政府加强教师考勤管理的通知,以《乡学校管理规定》作为依据,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秩序更加正常,特制定以下教职工考勤制度。

1、教师要严格按照总课表上课,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开展工作,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私自调课。私自调课者,一经查出,以旷课记勤。

2、教师有事有病要请假,请病假或请事假应先写好假条经行政值日审批,经批准后自己请好教师代课,并在请假条上注明代课人,方可离开。没有请假条的以旷课记勤。如果代课人缺勤,请假人与代课人双方都按缺勤记录。如果请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的,请假人必须以每节课10.00元的代课费先交钱到学校。其中事假每次不能超过两天(含两天),请病、事假三天以上者,请假条由中心校审批。

3、对于因请事假太多而无法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校将拒绝批假,重病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有县级医院以上证明的,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

4、婚假、丧假、产假护理等按有关规定请假,请假期间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产假按有关规定请假,请假期间课程由学校安排。

5、因公事由学校安排外出开会、办事等公假,出差人应在行政执日教师处登记,注明做什么公事,并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

6、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的课时,代课教师每节课可从学校领取代课费10.00元。

7、避免教师在上报考勤时钻空子。教职工考勤记录采取由学校行政班子严格公平公正记勤为主,学校教师互相监督为辅,学生参与监督的形式开展考勤记录。教师相互监督需发现时当场举报,过时无效。学生监督由班干部在上课5分钟以后向学校行政执日教师举报。

8、教师出勤记录情况,学校于每月2日前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并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签字盖章后于每月2日上报到乡中心校,由乡中心校统一上报乡政府。教师的各种缺勤记录,由乡政府根据《平山乡学校管理规定》第55条相关条款执行惩罚。

职工管理制度 篇十五

一、职工食堂必须全力保证镇人民政府的公务接待用餐,确保干部职工早、午、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努力保障干部职工加班工作用餐。不得对社会闲散经营。

二、政府食堂应奉行服务第一、顾客至上的宗旨。树立为干部职工服务高于一切的思想,把提供优质饭菜和优良服务作为食堂人员的天职。

三、机关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食堂经营者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妥善处理,防止资产流失。

五、食堂工作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着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干净。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六、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餐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平时存放在消毒柜中;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七、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八、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必须确保正规购买渠道,以确保食品质量。不得采购、收藏、使用、销售过期腐烂变质食品。炒菜用油必须使用火炼油。

九、保证供餐服务时间。职工就餐时间,早餐7:20—8:20,午餐:12:00—13:00,晚餐:17:40—18:40。

十、党政办公室和镇直部门在接待工作中要按照热情、大方、周到、节约原则,做好接待工作。

十一、党政办公室和食药监办需定期对食堂卫生和食品质量进行检查,若发现不卫生和变质食品,需及时督促整改,若未能限期整改,将进行处罚。

十二、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干部职工用餐应做到吃多少,盛多少,不浪费一粒粮食,自觉做到“光盘”行动。坚持文明用餐,打饭(菜)时自觉排队。

职工管理制度 篇十六

为了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绩效工资发放提供准确依据,根据有关精神,结合南沟中心校各校实际,特制定南沟中心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中心各校教师请假首先要履行请假手续。

1、病假要有镇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或诊断建议书(三天内),并向教导处提交请假条,待准假后方可按病假执行,请病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者需向中心校提交有关手续,准假后方可执行(县级医院证明或诊断建议书)。七天以上病假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详细批注病因、休息时间(主治医生签名),经中心校准假报准联校批准后方可按病假对待。

2、事假要由请假人提前向学校教导处提出请假申请,并写出请假条(二天内),待学校批准后方可准假。

二、凡正常请假一学期在三天(含病事假)之内的不扣其工资与考核分,一学期请假在三天以上的,则从第三天开始每多出一天扣0.1分(总分内扣含绩效考核和量化考核),上不封顶。一学期连续请假在七天之内的每天扣出30元上交学校财务,作为顶课教师的报酬,一学期连续请假在七天以上的则按其工资总额(不含绩效工资)的30%扣除上交财务,作为代课工资。一学期请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则按全月扣除。连续请假在三个月以上(含星期六、日)则连续计算扣除,其中代课教师减半执行。

三、一学期当中,两个早退按半天事假对待,三个迟到按半天事假对待。凡无故者第一次交学校60元(代课教师减半),如出现第二次无故者则停发其绩效工资(当年的),如有屡教不改者则劝戒谈话辞去工作。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四、婚、丧、产假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国家规定)执行。

五、本办法如有与上一级教育部门有关教职工请假制度相抵触的则按上级制度执行。

另:

1、凡借故小病大养,无病请假,无事生非的教职工一经核实,或有人反映则按无故处理。

2、凡请假病假,开假证明或以其他“正当借口”请假而从事第二职业含做家务、帮工、经商者一经核实扣除其全年工资含绩效工资,停发下年度工资,并上报区教育局处理。

以上制度实用于南沟中心全体教职工含代课教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说明:如确有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原则上病假在半年以上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病例与证明,原件、复印件,由中心上报联校与教育局,可办理相关的病休手续。

南沟中心校。

20xx.9。

职工管理制度 篇十七

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休闲环境,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促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保证广大员工能够文明、和谐、有序的参加公司活动室内各项文体娱乐活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全体公司职员,开放时间为每天19:00—23:00,由当天行政值班经理负责。

2、娱乐项目:台球(宿舍222室)麻将、象棋、电影放映室等(宿舍223室)兵乓球(食堂大厅)。

3、值班经理负责活动室钥匙的管理,并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开放或关闭活动室。

4、凡在活动室活动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及管理,遵守活动规则(参与活动者可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轮流活动、输者下台”的原则,共同约定符合惯例的活动规则,特殊情况由活动室管理员最终协调裁决)。

5、要讲究卫生,严禁在活动室内乱丢垃圾,乱扔纸屑、果核、食品袋等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大吵大闹、不高声喧哗,不在室内吸烟。

6、禁止在活动室内进行赌毒黄、酗酒、打架斗殴、迷信结社及偷盗等违法活动,违反刑律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7、活动室内的电灯、开关、音响、通风系统等电器设备,非指定人员不得随意挪动、拆装、私自调整系统设置。

8、在进行乒乓球、桌球等桌面类运动时,各职员须爱护桌面及其他附属配套物品(例如球拍、球、球杆、棋子等),对于损坏的配套物品请及时交至管理部门,凡发现恶意或故意损坏公共物品的行为,除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外,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任何人不得将室内物品设施搬出活动室。

10、对破坏公司财产者,要积极及时向管理员或行政中心举报。

11、活动室内的音响等发音设备的音量不得开的过大,以免影响周围办公区域及宿舍的正常工作秩序和休息环境。

12、每项活动结束后,职员要将物品放回原处,关闭相关电器设施。活动室关闭时间到后,活动室管理员要将室内所有电器及门窗关闭后方可离开。

职工管理制度 篇十八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是我校开发学生智力,拓宽科学文化知识领域的重要阵地,是培养“四有”建设人才的信息资源。为规范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本室报刊仅限在室内阅览,陈列的报纸、期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2、本室期刊、报纸实行开架自助阅览,期刊按类排序,请保持原架位,阅毕放回原处。一次一份,切勿多拿。

3、当期期刊、报纸不外借;各种逾期刊物,只供教工借阅,每人每次2本为限,如遇有特殊需要,本室有权提前催还。

4、爱护公共财物,保护报刊,不得撕页、涂定或损毁,违者照章赔偿。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朗读、大声议论或喧哗。

6、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吃零食、喝饮料,不得乱丢纸屑杂物,起座后应把椅子放回原处。

7、阅览室应文明借阅,礼貌待人,提倡相互谦让,相互关心的作风。

8、遵守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9、注意室内安全,及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