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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管理制度体系(精选15篇)

时间:| 作者:JQ文豪

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行为,提高效率,保障权益,并且促进公平竞争和和谐发展。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希望大家能够共同努力,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条:所有从业人员在进厂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根据其健康情况决定是否录用及岗位安排。

第二条:在职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检验的有关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第三条: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穿洁净工作服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第四条: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第五条:对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安排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1、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

2、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4、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时间不低于5分钟。

5、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的容器盛装修,不得随意乱放。

6、消毒后餐具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置,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餐具消毒应有记录、存档备查。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食品经营范围与证照要求:

(一)本单位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如若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食品生产或餐饮服务的,本单位保证在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及增加经营范围后,方始经营。

二、本单位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单位不得经营下列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四、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六、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一、总则

1、设置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组长:校长;副组长:总务主任;小组成员:负责餐厅的总务人员等。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 、建立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过。

二、学校食品店卫生管理要求: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制做凉莱,符合规范要求。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每个经营户必须有冰箱或冰柜一台。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台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顾客自取味料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有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三)、学校副食品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经营户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2、定型包装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15公分。

4、三防措施及废弃物存放符合规定,不污染环境和食品。

5、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

质期 限的食品)。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三、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2、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5、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中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6、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7、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8、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9、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10、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11、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事件,视

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为规范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苍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具,未经消毒的餐饮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时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餐具应收回清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取冰块时应用工具,不用时应悬挂或放置于消毒水内。制冰机用水应经过净化处理。

七、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收回清洗消毒,最好使用第一性。

八、刀、叉、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九、食品上桌距离开餐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十、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

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 篇二

1、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

2、安全达标目标:根据企业特色、项目特点,按实际情况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如企业达到市级安全先进单位,项目达到安全创优等各种荣誉。

3、文明施工实现目标:项目根据作业条件的需要,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施文明工地的'目标。

(二)企业的安全管理目标必须有正式文件和传阅记录,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必须有上级部门审批和传阅记录。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有红头文件和传阅记录,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有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和项目发放记录。

(一)安全交底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四)设备(含紧急救援器材)安装、拆除验收制度(含检测、操作规程、定期保养、维修、改造报废、特种设备管理内容)。

(五)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针对专业类、劳务类等分包单位安全职责、权限、考核、奖罚考核)。

(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七)班组安全活动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八)安全检查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九)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一)工伤事故报告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制度(项目制定)。

(十三)消防管理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四)保卫值班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五)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项目制定)。

(十六)事故紧急救援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七)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一)企业明确各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安全部、技术部、工程部、机械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工会等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其部门职责分工,确定其安全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必须包括: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检查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实施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二)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和各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三)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包含: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书记、安全主管、安全员、施工员、机电员、劳资员、预算成本员、材料员、保卫人员、班组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工人、分包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参照以上编制。

(四)责任制内容必须明确各自工作范围的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执行,不得逾越各自管理权限。

(五)结合各自安全生产职责,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企业和项目级),同时编制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六)企业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项目的时限自行调整。

企业制定保障计划和落实资金,必须保留各种单据备查,项目将实际发生费用汇总报公司,现场留存单据。企业和项目填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预算表和统计表,应相互对应。

(四)安全防护(劳保)用品:三宝、防护面罩、工作服、防寒防暑等。

(六)人工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维修,垃圾清运等人工费用。

(七)意外伤害保险、安全技术服务费。

企业定期对各部门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项目对全体人员分工种、分部、分项、分季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尤其危险源单独教育记录,同时要求被教育人员签名,不得伪造代签。

(一)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

(二)节前节后安全教育记录。

(三)新进场工人教育记录。

(四)安全教育记录(定期月或季度)。

(五)班前安全活动、安全周讲评记录。

(六)安全员及特殊工种人员、中小型机械作业人员名册(复印件附后)。

(七)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发放。其内容包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源认定和预防控制措施,并对涉及人员进行组织设计安全交底。

企业或项目分包单位采购安全用品时,必须选择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若无可自行采购;采购时提供安全用品的证明材料(质保书、合格证),将其附在安全用品采购验收资料表上。

(一)合格供应商目录(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安全用品验收记录(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漏电开关、配电箱、限位装置、保险装置、五芯电缆、钢管、扣件、起重绳、活动房等)。

(三)安全用品采购验收资料表(每页粘贴一种物资)。

(一)合格分包方名录(企业以红头文件方式公布,项目留存)。

(二)项目分包方名录。

(三)分包方安全生产能力评价记录。

(四)项目与分包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五)分包方的安全职责和落实情况资料。

(六)分包方开展安全活动资料。

(一)总包对分包进场安全总交底。

(二)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基础、主体、装饰等)、分项(土方、桩基、脚手架、模板、钢筋、砼、塔吊装拆、物料提升机装拆、外用电梯装拆、砌筑抹灰、墙面石材、人工拆除、防水)、工种(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工、木工、钢筋工、砼工、瓦工)等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签字确认,不得伪造代签。

(三)安全设施移交表。

(四)三级动火许可证。

(五)模板、外架、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拆除申请表。

(一)企业应对危险源识别、评价,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策划、建档,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含重大危险源控制清单和检查记录)。

(二)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发放。其内容包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源认定和预防控制措施,并对涉及人员进行组织设计安全交底。

编制应急救援计划(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重大意外事故、火灾、中毒中暑等),内容涵盖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报告程序、处理程序、应急物资准备及设施、人员基本救治方法、事故调查处理建议等。

(一)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评价记录表。

(一)公司和项目安全检查汇总表。

(三)安全检查日记。

(四)隐患整改通知书。

(五)安全检查罚款通知书。

(六)施工脚手架、悬挑架、提升架验收单。

(七)模板支撑系统验收单,含计算书。

(八)井架、龙门架搭设验收单。

(九)塔吊、施工升降机、落地操作平台验收单。

(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电阻测试、移动手持电动工具、电工巡视验收单。

(十一)施工机具验收单。

(十二)基坑支护验收表、基坑监测记录。

(十三)洞口临边验收防护记录。

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和执行安全生产自我评估。

(一)安全会议记录。

(二)安全自我评估报告。

(三)安全整改汇总和纠正措施执行回复。

(一)企业和项目由专人负责更新安全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止、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市级和上级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

(二)安全资料分类装订,统一格式,纸张采用a4页,需签字部分不得代签。

(三)重大危险源识别控制、事故紧急救援资料必须单独保管建档。

体系资料准备齐全后,汇总装订成册,项目的体系资料存放备查。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篇三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一、建立有效的职业卫生组织机构。

(1)确定最高负责人,一般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厂长、经理)。

(2)确立职业卫生管理专职部门,可设立独立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也可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立。

(3)确定职业卫生组织机构中各部门的管理职责。涉及部门包括生产、设备、技术、物资供应、工会、安全环保、人事劳资、财务等。

(4)根据机构职责,分解任务和责任。

(5)定期检查机构运作是否有效。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共同遵守的规范。企业建立、健全自身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企业的自律行为,也是企业履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法定义务。

一、一般性规章制度。

(一)职业卫生岗位责任制。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指企业内部按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而建立的一种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责任制应明确规定各种工作岗位的职能、工作内容及其应承担的`责任,并要求各岗位员工严格执行。主要包括厂长(经理)岗位责任制、主管职业卫生厂长(经理)岗位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岗位责任制、班(组)长岗位责任制、工人岗位责任制等。

1、决策层的职责。

(1)全面负责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批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等。

(4)保证本单位职业卫生投入的有效实施。

(5)掌握企业内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厂(企业)级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开展厂级职业卫生教育与考核工作。

(7)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8)及时、如实上报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责。

(1)协助领导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员的职责。

(1)贯彻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协助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识别、评价、控制职业危害因素。

(3)指导、督促员工正确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4)协助做好厂级职业卫生培训并组织开展内部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及时向员工介绍职业危害。

(5)积极听取并向上级反映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6)定期向上级统计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4、员工的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并履行制度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2)为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建议和意见。

(3)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4)积极提供技术改造措施实施后的信息反馈。

(5)及时反映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6)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及时向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报告。

(二)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企业应依据《北京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建立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明确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内容、范围及时限,及时向所在地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申报和变更申报。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制度。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掌握企业内部各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建立定期检测制度,制度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管理工作。

2、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3、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确定检测的具体要求,包括检测点分布、检测周期及检测结果的登记报告等。

4、委托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企业内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定期检测评价,并将检测评价结果向劳动者公布。

5、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应及时确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保证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6、委托检测费用应列入预算。

在编制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时应结合单位设备状况,在制度中做出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在购置防护设备设施时,对设备设施的选购要满足职业病防护技术要求。产品应当具备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应当确定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人员。

3、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

4、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

(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特殊用品,这些用品能消除或减轻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如防护帽、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口(面罩)、防护耳塞(罩)、呼吸防护器和皮肤防护用品等。制度应强调以下几点:

1、购置防护用品产品时,应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和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产品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标志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用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确定防护用品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防护用品管理人员。明确防护用品的发放、保管、使用、报废等要求。

3、对劳动者进行防护用品使用方法、性能等相关知识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4、定期对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六)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卫生培训对于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水平、增强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应强调以下几点:

1、企业负责人应当定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了解掌握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增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

2、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应包括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应急救援措施等。

3、新录用劳动者、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劳动者,应当接受上岗前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4、应组织劳动者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5、做好各类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

(七)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篇四

在该工程中,我公司始终会把追求'一流的深化设计,一流的施工,一流的管理'作为项目经理部的宗旨,为此,我们将制定高标准的管理目标(即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程序化的管理方法,高效优质地完成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目标),项目部针对工程项目和众多分包商的性质和特点,制定科学实用的管理制度,包括生产管理、物资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品保护等,制定《分包入场须知》,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减少管理过程中的随意性。

在质量管理和控制方面,将制定出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制度作为项目质量管理的依据,严格规范各专业承包商和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这些制度主要包括: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装修材料样品制、施工样板和首检定标制、质量责任制、工序管理制度、方案数据管理制度、质量教育制度等。

业主赋予工程总承包责任,则要认真地履行总承包的责任、权力和义务,站在总包的高度去统筹考虑、全面控制工程全局,高效、优质地完成工程目标。

总承包责任不是单一的责任,而是对工程的各个方面和环节都负有责任和义务。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会十分珍惜总包管理的核心地位,充分体现和突出总包的管理和作用,综合协调处理好各方的相互关系,形成科学的管理程序。在本工程中,我们会十分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1、以计划管理为主线,以落实工程实施条件为重点。

在工程实施和运作管理过程中,我们将严格地按计划进行管理,包括工程总控制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还包括设计条件、材料、设备、机具、劳动力、资金等配套计划。明确阐述计划完成所需的施工条件,并予以落实。通过计划,能够找到工程的关键环节和主导线路,从而为工程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2、重视合同管理,以此作为对工程各方的约束和控制的重要手段。

在整个工程运作和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合同,并以此作为依据,约束和控制各专业承包商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抓好合同管理:。

(1)高度重视工程招标,确保招标文件和合同的严密性。

(2)重视并做好合同签定和合同交底。

(3)按合同对工期进行严格控制。

(4)按合同对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5)按合同对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进行严格控制。

(6)按合同对各种二次设计、详图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资料进行严格控制。

3、发挥总承包的综合协调作用。

在本工程重点作好以下几方面的协调工作:。

(1)全方位全过程地为业主服务。

(2)项目技术管理协调能力。

(3)工程总承包的策划、组织、管理、协调、实施和控制以及配套能力。

(4)对工程特殊情况和问题的决策和应变能力。

水厂HSE体系管理制度 篇五

1、严格按“两书一表”管理规范,熟练掌握事故隐患的应急处理预案。

2、严格执行劳保规定,保证岗位安全防护装置及设施齐全、完好、灵敏、有效。

3、对已发生的事故,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上级汇报。

4、严格制止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危害生命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批评并可越级上报。

5、积极参加hse各项活动,生产中应协调配合好监护。

6、配合专业部门,做好健康普查及治疗工作。

7、抓好环境分担区的卫生,做到无杂物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与工业垃圾要分开存放定时清理。

建立卫生管理制度 篇六

现在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大家重视,餐饮行业的卫生安全问题也尤为突出,在洛阳一些饭店吃饭的时候,能够看到洛阳很多饭店都贴的有食品安全监控的文件,对于餐饮业来说,把控好餐厅卫生,才能开门迎客生意红火哦。

一、检查分为每日(每周)例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形式。

二、对餐具、布件、服务用具的卫生标准。

1、瓷器餐具:无缺口、无裂缝、无污迹、清洁完好,保持光亮;

2、银质餐具:无弯曲、无污垢、无破损、保持光亮;

3、玻璃器皿:无裂缝、无缺口、无破损、保持光亮;

4、布件:清洁完好、熨烫平整、无污迹、光亮如新;

5、服务用具:无油腻、无污迹、使用灵活、清洁完好。

三、家具的清洁标准:

1、转台:清洁、无脏痕、无油腻、转动灵活;

3、餐厅工作台,随时保持清洁,不得留置任何食品,以防止细菌传入。

四、餐厅环境(包括餐厅所属的公共区域)的卫生要求:

1、地毯、大理石地面:干净完好、无垃圾、无污迹、无破洞;

2、门窗:玻璃干净完好、窗台/门柜无浮灰、窗帘无破洞、无脏迹、无胶钩;

3、餐厅标志光亮、完好、无浮灰、无蜘蛛网;

4、灯具、空调完好有效,明亮无尘;

5、天花板、墙面:无污迹、无积灰、无蜘蛛网、无剥落;

7、餐厅内一切设备(电话机、收银机、冰柜等)完好有效、整洁;

8、餐厅空气:清新、无异味;

9、发现有苍蝇或其他昆虫的出现,立即报告,并做彻底的扑灰消毒

五、备餐间的要求:

1、备餐间里整齐有序、环境清洁(要求同餐厅楼面);

2、备餐间一切设备完好有效、整洁;

3、无隔餐的垃圾;

4、一切用具与物料整齐归档。

六、其他:

1、新进入人员健康体检分为两类:招聘时间体检和定期检查;

2、定期举办员工卫生培训,做好卫生教育工作。

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 篇七

本标准提出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旨在使一个组织能够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改进其绩效。它并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为作出设计管理体系的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b)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c)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d)向外界证实这种符合性;。

e)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

f)自我鉴定和声明符合本标准。

本标准中的所有要求意在纳入任何一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应用程度取决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活动性质、运行的风险与复杂性等因素。

本标准针对的是职业健康安全,而非产品和服务安全。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00-xxxx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iso9000:xxxx)。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事故accident。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3.2。

审核audit。

见gb/t1900-xxxx中3.9.1的定义。

3.3。

持续改进continualimprovement。

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总体绩效,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组织强化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过程。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在活动的所有领域。

3.4。

危险源hazard。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5。

危险源辨识hazardidentification。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6。

事件incident。

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注:其结果未产生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事件在英文中还可称为“near-miss'。英文总,术语“incident”包含“near-misses”。

3.7。

相关方interestedparties。

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8。

不符合non-conformance。

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

3.9。

目标objectives。

组织在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方面所要达到的目的。

注:目标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3.10。

职业健康安全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ohs)。

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3.1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managementsystem(ohsms)。

总的管理体系的一个部分,便于组织对与其业务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管理。它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所需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3.12。

组织organization。

见gb/t19000-xxxx中3.3.1的定义。

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每一个单独的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3。

绩效performance。

基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可测量结果。

注1:绩效测量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和结果的测量。

注2:“绩效”也可称为“业绩”。

3.14。

风险risk。

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3.15。

风险评价riskassessment。

评价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3.16。

安全safety。

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3.17。

可容许风险tolerablerisk。

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4.1总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4章描述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4.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如图2所示。

图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组织应有一个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该方针应清楚阐明职业健康安全总目标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承诺。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

a)适合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b)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c)包括组织至少遵守有关现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组织接受的其它要求的承诺;。

d)形成文件,实施并保持;。

e)传达到全体员工,使其认识各自的职业健康安全义务;。

f)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g)定期评审,以确保其与组织保持相关和适宜。

4.3策划。

策划如图3所示。

图3策划。

4.3.1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这些程序应包含:。

一常规或非常规的活动;。

一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一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由本组织还是由外界所提供)。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考虑这些风险评价的结果和控制的效果,将次信息形成文件及时更新。

组织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应:。

一依据奉献的范围、性质和时限性进行确定,以确保该方法是主动性的而不是被动性的;。

一与运行经验和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

一为确定设施要求、识别培训需求和(或)开展运行控制提供输入信息;。

一规定对所要求的活动进行监视,以确保其及时有效的实施。

4.3.2法律和其他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和获得适用法规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组织应及时更新有关法规和其它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3.3目标。

组织应针对其内部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形成文件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如可行,目标宜于以量化。

组织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应考虑:。

—法规和其他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

—可选择的技术方案;。

—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相关方的意见。

目标应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4.3.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组织应制定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实现其目标。方案应包含形成文件的:。

a)为实现目标所赋予组织有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

b)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应定期并且在计划的时间间隔内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必要时应针对组织的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的变化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4.4实施和运行。

图4实施和运行。

4.4.1机构和职责。

对组织的活动、设施和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有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人员,应确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形成文件,并予以沟通,以便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职业健康安全的最终责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担,组织应在最高管理者中指定一名成员(如:在某大组织内的董事会或执委会成员)作为管理者代表承担特定职责,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正确实施,并在组织内所有岗位和运行范围执行各项要求。

管理者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组织的管理者代表应有明确的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

a)确保本标准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b)确保向最高管理者提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报告,以供评审,并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该表明其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4.4.2培训、意识和能力。

对于七工作可能影响工作场所内职业健康安全的人员,应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在教育、培训和(或)经历方面,组织应对其做出适当的规定。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确保处于各有关职能和层次的员工都意识到:。

一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程序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一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培训程序应考虑不同层次的:。

一职责、能力及文化程度;。

一风险。

4.4.3协商和沟通。

组织应具有程序,确保与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就相关职业健康安全信息进行相互沟通。

组织应将员工参与和协商的安排形成文件,并通报相关方。

员工应:。

一参与风险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和评审;。

一参与商讨影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

一参与制业健康安全事务;。

一了解谁是职业健康安全的员工代表和和指定的管理者代表(见4.4.1)。

4.4.4文件。

组织应以适当的媒介(如:纸或电子形式)建立并保持下列信息:。

b)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

注:重要的事,按有效性和效率要求使文件数量尽可能少。

4.4.5文件和资料控制。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控制本标准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以确保:。

a)文件和资料易于查找;。

b)对文件和资料进行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受权人员确认其适宜性;。

d)及时将失效文件和资料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e)对处于法规和(或)保留信息的需要而保存的档案文件和资料予以适当标识。

4.4.6运行控制。

组织应识别与所认定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有关的运行和活动。组织应针对这些活动(包括维护工作)进行策划,通过以下方式确保它们在规定的条件下执行:。

b)在程序中规定运行准则;。

c)对于组织所购买和(或)使用的货物、设备和服务中已识别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建立并保持程序,并将有关的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和合同方。

d)建立并保持程序,用于工作场所、过程、装置、机械、运行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考虑与人的能力相适应,以便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4.4.7应急准备和响应。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计划和程序,以识别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并作出响应,以便预防和减少随之引发的疾病和伤害。

组织应评审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计划和程序,尤其是在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后。

如果可行,组织还应定期测试这些程序。

4.5检查和纠正措施。

检查和纠正措施如图5所示。

图5检查和纠正措施。

4.5.1绩效测量和监视。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常规监视和测量。程序应规定:。

一适合组织需要的定性和定量测量;。

一对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满足程度的监视;。

一被动性的绩效测量,即监视事故、疾病、事件和其他不良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历史证据;。

一记录充分的监视和测量的数据和结果,以便于后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分析。

如果绩效测量和监视需要设备,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此类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及结果的记录。

4.5.2事故、事件、不符台、纠正和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确定有关的职责和权限,以便:。

a)处理和调查:。

一事故;。

一事件;。

一不符合;。

b)采取措施减小由事故、事件或不符合而产生的影响;。

c)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完成;。

d)确认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这些程序应要求,对于所有拟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在其实施前应先通过风险评价过程进行评审。

为消除实际和潜在不符合原因而采取的任何纠正或预防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相适应。

组织应实施并记录因纠正和预防措施而引起的对形成文件的程序的任何更改。

4.5.3记录和记录管理。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标识、保存和处置职业健康安全记录以及审核和评审结果。

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应规定并记录保存期限。

应按照适于体系和组织的方式保存记录,用于证实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5.4审核。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审核方案和程序,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以便:。

1)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策划安排,包括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2)得到了正确实施和保持;。

3)有效地满足组织的方针和目标;。

b)评审以往审核的结果;。

c)向管理者提供审核结果的信息。

审核方案,包括日程安排,应基于组织活动的风险评价结果和以往审核的结果。审核程序应既包括审核的范围、频次、方法和能力,又包括实施审核和报告结果的职责与要求。

如果可能,审核应由与所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

注:这里“无直接责任的人员”并不意味着必须来自组织外部。

图6管评审。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过程应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进行评价。管理评审应形成文件。

管理评审应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环境的变化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可能需要修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和其他要素。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篇八

1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等,编印成《员工手册》;作业人员下发《员工安全须知》,人手一份,互相监督。

2对所有进场的职工、分包队伍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及针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建立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3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工人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各工班每天上班前,工班长做班前安全施工教育,并做好记录。

5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组织每月两次安全检查,安保部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专职安全员天天检查。

6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做好文字记录,开据整改通知单,并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要由安全员进行验证。上级安全部门将不定期对本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7技术员编制技术方案、技术交底必须同时编制详细、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8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都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查明原因,教育大家,并落实整改措施。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汇报,积极配合和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篇九

规范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的管理,确保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使用的有效性。

适用与质量体系文件、相关外来文件的管理。

品质拓展部负责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4.1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发布、发放按《质量体系文件编制标准作业规程》执行。

4.2质量体系文件的使用。

4.2.1品质/拓展部应确保凡授权范围内的人员均能及时得到有效版本的文件。

4.2.2各部门及所有工作人员应确保不持有、不使用作废/失效的文件。

4.2.3文件的持有部门和持有人员不得将持有的文件转借、复印或作非授权的涂改。

4.3质量体系文件的保管。

4.3.1文件的保管环境应适宜于防止文件的丢失、损坏和涂改。

4.3.2文件保管方法应便于存取查阅。

4.3.3应保持文件夹的完整、齐全。

4.3.4文件的持有部门或持有人员应持有经批准的带现行更改状况的有效文件的清单,以便于了解文件变动的情况和检索。

4.4质量体系文件更改的控制。

4.4.1文件的更改必须由文件的原编写部门负责填写相关表格,经文件原审核人和批准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若原审核人、批准人发生变动,则应由其职务的接任人负责审核、批准。文件更改的内容由文件原编写部门拟定。

4.4.2文件更改应由品质/拓展部通知的形式发布,以使文件夹的持有部门和持有人了解文件的更改内容和更改后的标识。

4.4.3通知仅下达给公司持有该文件受控文本的部门和人员进行更改,但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换版时,则应将换版后的文件送达第三方认证机构。

4.4.4问更改的方式。

文件更改的方式在《文件更改申请表》上予以规定,并且由品质/拓展部进行。更改的方式可以采用划改、换页或换版的方式进行,但划改时,应能辨认更改前的内容。

4.4.5文件更改的标识和记录

文件更改后应在文件的版本标识、修改状态标识上予以识别,在文件更改记录上及时予以记录,以便核对、识别。

4.4.6文件的换版。下列情况之一,文件应予以换版:

(1)同一文件多次更改(如同一文件已更改5次以上)时;

(2)同一文件一次更改内容较多时。

4.5作废/失效质量体系文件处置。

4.5.1品质/拓展部应在更换新页或新版的同时,撤回旧页或旧版本文件。

4.5.2撤出的旧页或旧版本文件,品质/拓展部资料管理员应在《作废/失效文件清单》上予以记录,并在每页上加盖蓝色“作废”或“失效”印章。

4.5.3作废/失效文件在适当的时间(如一年)集中销毁的方式应考虑方便、适用、可行。销毁前在《作废/失效文件清单》上予以记录。

4.5.4留作资料以供法律/累计知识需要的作废文件,应经管理者代表同意,并在其每页上加盖蓝色“参考”印章。

4.6外来文件的.管理。

4.6.1外来文件包括:

(1)本行业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条例;

(2)本公司选定执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3)业主或其他单位提供的有关物业管理的来文、来函。

4.6.2属于本程序前条的第1、2项的外来文件一律应处于受控状态,既在其封面或首页上加盖蓝色“受控文件”的印章。需分发的,还应编号并办理发放签收。

4.6.3对于外来文件,品质/拓展部资料管理员应建立收/发台帐,以便追溯其来源和分布。

4.7文件的归档。

4.7.1质量体系文件和外来文件一律应归档。

4.7.2归档文件一律为正本且不加盖受控状态标识和编号(外来文件除外)。

4.7.3文件的发布、更改、处理的相关表格应随正本一起归档。

4.7.4文件的更改通知、更改换页、换版的文件一律归档。

4.7.5品质/拓展部应按本规程文件更改条款规定,对归档文件实施更改。但原归档文件不撤出,仅加盖“作废”或“参考”蓝色印章。

4.8文件的补发按《质量体系文件编制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4.9质量体系文件的借阅。

4.9.1公司外部人员需借阅文件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是公司的服务对象;

(2)是公司的主管上级;

(3)是公司的承包方;

(4)按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提供借阅的需方。

4.9.2公司可以借阅的文件应不涉及公司人事、商业和技术机密,但上款第4项的除外。

4.10人员离开公司或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时,品质/拓展部负责回收所发文件,并在文件发放签收-记录中注明回收原因和时间。

4.11公开文件的控制。

4.11.1凡公开的文件如向业主或住户提交或发布的程序、手册、规定、收费标准等均属受控文件范围。

4.11.2凡公开的文件均应注明文件编码、版本号、生效日期。

4.11.3负责实施公开文件的部门应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4.11.4凡公开的文件夹发生更改时,应以原公开的形式,在原发放或公布的范围内今年性更改,以便更改的内容为业主或住户所了解。

4.11.5凡张贴于公司内部的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包括公开张贴文件其中的部分(外来文件除外),均应标明文件编码、版本号并加盖“受控文件”印章。

4.12品质/拓展部负责保存文件和资料管理形成的全套记录,各部门或文件持有人负责保存持有的记录,保存期为3年。

5.1《文件销毁申请表》文件编码:

6.0相关支持文件。

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篇十

通过分析不合格产生和潜在的原因,制订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以消除造成实际或潜在不合格的原因。

适用于日常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不合格、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和第三方审核机构中提出的不合格的处理。

3.1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对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和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跟踪和验证。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对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问题制定方案并监督实施,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和验证。行政部对各部门制定和实施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要进行监督和检查。

4.1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提出

4.1.1针对以下情况应考虑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1.1.1出现重大的服务不合格见《不合格品/服务控制程序》;

4.1.1.2日常服务过程中重复出现的相似特性的不合格;

4.1.1.3征询、调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复出现或影响恶劣的服务过程的不合格;

4.1.1.4用户提出的不合格见《处理客户投诉的`工作流程》;

4.1.1.5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或第三方机构审核中提出的不合格;

4.1.1.7发现的潜在不合格。

4.1.2各部门人员均可根据上述情况提出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问题。

4.2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应用

4.2.1各部门之间依据4.1.1条款的内容随时都可以书面形式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对提出的不合格项,应在报告中进行描述。

4.2.2《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的签发

4.2.2.1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不合格由管理者代表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4.2.2.2内部质量审核中的不合格由内审员签发《内审不合格报告》。

4.2.2.3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或用户提出的不合格属部门行政权限范围以内能解决的,由责任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超越责任部门权限以外或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应提交管理者代表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4.2.2.4第三方机构审核中提出的不合格由该机构审核员签发《不合格报告》。

4.2.2.5征询、调查和检查活动中发现的不合格,由该项活动的负责人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4.2.3纠正措施

4.2.3.1实施的责任部门,应对报告中提出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查明发生不合格的原因,提出防止问题再发生具体措施和完成期限,填写在《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的相关栏目。

4.2.3.2由部门主管提出的纠正措施方案或重大的质量问题和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不合格制定的纠正措施方案应报经理审批后实施。

4.2.4预防措施

4.2.4.1各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或外部的消息,如对服务过程有影响的信息及反馈信息(如审核结果、服务报告、用户意见调查、投诉记录等)分析潜在不合格的原因,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组织人员填写《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4.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对预防措施的监督实施和验证,具体监督验证工作由行政部实施。如预防措施实施有效,应纳入质量体系文件。

4.2.5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签发人负责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进行验证,以确定其是否执行和有效。当有客观证据证实纠正或预防措施已经完成并且是有效的,《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即予以关闭;若纠正和预防措施尚未完成或没有实际效果,签发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进一步深入分析原因,重新制定措施,确定完成日期。

4.3《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由发出部门和行政部各保存一份。必要时管理者代表可保留一份。

4.4当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质量体系文件更改时,则由各相关部门将更改内容纳入相应的体系文件中,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要求审批后实施。

5.1 《不合格品/服务控制程序》

5.2 《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

5.3 《处理客户投诉的工作流程》

6.1 《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6.2 《内审不合格报告》

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篇十一

通过分析不合格产生和潜在的原因,制订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以消除造成实际或潜在不合格的原因。

适用于日常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不合格、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和第三方审核机构中提出的不合格的处理。

3.1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对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和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跟踪和验证。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对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问题制定方案并监督实施,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和验证。行政部对各部门制定和实施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要进行监督和检查。

4.1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提出。

4.1.1针对以下情况应考虑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1.1.1出现重大的服务不合格见《不合格品/服务控制程序》;。

4.1.1.2日常服务过程中重复出现的相似特性的不合格;。

4.1.1.3征询、调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复出现或影响恶劣的服务过程的不合格;。

4.1.1.4用户提出的不合格见《处理客户投诉的工作流程》;。

4.1.1.5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或第三方机构审核中提出的不合格;。

4.1.1.7发现的潜在不合格。

4.1.2各部门人员均可根据上述情况提出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问题。

4.2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应用。

4.2.1各部门之间依据4.1.1条款的内容随时都可以书面形式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对提出的不合格项,应在报告中进行描述。

4.2.2《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的'签发。

4.2.2.1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不合格由管理者代表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4.2.2.2内部质量审核中的不合格由内审员签发《内审不合格报告》。

4.2.2.3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或用户提出的不合格属部门行政权限范围以内能解决的,由责任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超越责任部门权限以外或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应提交管理者代表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4.2.2.4第三方机构审核中提出的不合格由该机构审核员签发《不合格报告》。

4.2.2.5征询、调查和检查活动中发现的不合格,由该项活动的负责人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4.2.3纠正措施。

4.2.3.1实施的责任部门,应对报告中提出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查明发生不合格的原因,提出防止问题再发生具体措施和完成期限,填写在《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的相关栏目。

4.2.3.2由部门主管提出的纠正措施方案或重大的质量问题和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不合格制定的纠正措施方案应报经理审批后实施。

4.2.4预防措施。

4.2.4.1各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或外部的消息,如对服务过程有影响的信息及反馈信息(如审核结果、服务报告、用户意见调查、投诉记录等)分析潜在不合格的原因,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组织人员填写《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4.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对预防措施的监督实施和验证,具体监督验证工作由行政部实施。如预防措施实施有效,应纳入质量体系文件。

4.2.5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签发人负责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进行验证,以确定其是否执行和有效。当有客观证据证实纠正或预防措施已经完成并且是有效的,《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即予以关闭;若纠正和预防措施尚未完成或没有实际效果,签发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进一步深入分析原因,重新制定措施,确定完成日期。

4.3《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由发出部门和行政部各保存一份。必要时管理者代表可保留一份。

4.4当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质量体系文件更改时,则由各相关部门将更改内容纳入相应的体系文件中,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要求审批后实施。

5.1《不合格品/服务控制程序》。

5.2《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

5.3《处理客户投诉的工作流程》。

6.1《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6.2《内审不合格报告》。

建立现代内控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发展现状: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长时期内不需要承受市场风险,国营企业的控制方式具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这一特点造成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许多不足。总体来说,我国内部控制制度的现状基本上可用以下几句话来概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制订得好,执行得不够好;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比国有小型企业的要好些;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在体系上比国有企业差;股份制单位、外资企业及民营企业的内控制度比国有企业执行得好些。

二、目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经营者内部控制意识淡薄。我国一些企业的领导对内部控制制度认识不足,长官意识较浓,认为内部控制束缚了自己的手脚,不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或者滥用职权和越权管理,造成制度形同虚设。

(二)人员素质的影响。内部控制是由人建立的,也要由人来行使的,如果企业内部行使控制职能的人员在心理上、技能上和行为方式上未能达到实施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对内部控制的程序或措施经常误解、误判,那么再好的内部控制也很难充分发挥作用。

(三)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以后,虽然形式上也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但远未达到内部权力制衡的效果。很多公司内部董事长、总经理由一人担任屡见不鲜。这样,董事会难以发挥监督经理人员的作用,监事会形同虚设,难以有效发挥其监督职能,财务监督也被架空。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无法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运行。

三、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方法:

(一)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组织体系

1、实行垂直的财务管理。公司内部财务人员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委派管理,财务人员对上级财务负责人实行实线管理,对所在单位负责人实行虚线管理。财务人员的工资发放、绩效考核由上级财务负责人考核。公司的财务部门实行统一的成本中心,作为预算编制的单元。

2、合理划分财务内部职能。财务部门内部设置会计核算组、资金管理组、资产管理组、预算考核组等小组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组负责公司的财务核算,财务制度的制定等;资金管理组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帐户管理;资产管理组负责公司的投资、资产的管理;预算考核组负责公司的经营收入计划、成本计划和收入、成本的分析。

(二)实行财务授权制度

1、业务和财务两级授权。根据公司的业务量大小,由公司财务部门分别对公司内部部门的负责人和财务经理或财务主管进行授权,授权分为一般付款申请、一般固定资产采购、运营费用、项目投资采购的申请、贷款及利息支付、长期投资。所有付款必须经业务、财务授权责任人批准后方可付款,不允许任何唯一授权责任人的批准(包括公司总裁)。

2、授权责任人批准金额应在授权范围内,超过授权范围须由上级授权责任人加签。超过公司总裁批准权限的,至少管理层二人以上加签。

3、实行业务分口管理批准。按照费用、成本的内容划分给相关部门控制管理。如薪金费用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管理控制;办公计算机系统的软件、硬件(包括计算机的配件的更换)由信息管理部门管理控制;运营成本费用生产管理部门控制;投资支出由计划发展部门控制。

(三)实行集权的财务管理模式

1、统一财务系统核算。实行统一的财务软件进行财务核算,帐务数据集中在公司财务部门。财务系统中会计科目的设置、编码设置、部门的添加由财务部门控制。

2、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帐户管理。所有分公司的帐户分为收入户和支出户,所有收入必须进收入户,超过一定限额的资金必须汇给总部。所有帐户的开设必须经公司财务部门批准。

(四)实行预算和计划管理制度

1、建立科学的预算体系。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收入、成本、费用、投资、现金收入和支出预算体系,便于对各部门或责任单元的考核。

2、建立月度资金收入计划、支出计划。每月底由各部门编制并上报次月的资金收入计划和资金支出计划,由财务部门进行汇总,平衡资金头寸,合理调度、使用资金,计划外资金开支必须具有充分的理由。

(五)规范合同的签订,建立审查制度

1、实行模板合同和律师审查制度。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等是企业收入和支出的主要基础,规范合同的条款成为风险防范的重要措施。因此企业可以制定标准模板合同和相关合同样本供公司各部门和责任单元使用和参考。各部门有权签订标准模板合同,而其他合同的签订必须经法律部门审查通过后出具合同号后方可签订。

2、财务部门负责审查合同价格。为了防止销售部门追求完成销售指标而违反公司的价格体系,公司财务部门对合同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销售折扣进行审查,在公司规定的价格和折扣范围之内,财务部门则审查通过并盖章,否则退给销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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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篇十三

确保现场所使用的文件和资料都是现行有效的,防止误用失效或作废的文件和资料。

适用于质量体系所形成的文件和资料。

3.1行政部是文件和资料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各部门(管理处)负责本部门(管理处)所使用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4.1文件和资料的分类

4.1.1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质量记录)

4.1.2外来文件(国家有关物业管理行业的法规、条例、通知、来往单位文件等)

4.1.3其它资料(业主档案资料、书刊、声像类、专业性资料等)

4.2文件和资料的编号

按《文件和资料的编号规则》执行。

4.3文件和资料的受控状态

4.3.1质量手册分为受控和非受控两种,受控文件和资料在第一页加盖'受控文件'印章,注明受控号,非受控文件一般只进行编号。

4.3.2质量体系文件均为受控文件,加盖'受控文件'印章。

4.3.3质量记录除原版文件应加盖受控章留存外,其它现场使用的可不盖受控章。

4.4文件和资料的`编写、审批

质量体系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编写;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或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审批;作业文件由主管领导组织改编、编写,管理者代表或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审批。

4.5文件和资料的发布

4.5.1受控文件发放由行政部确定分发部门和数量,领用人在《文件和资料领用签收表》上签名,领取注有受控号和加盖'受控文件'印章的文件和资料。

4.5.2使用部门受控文件如有丢失,可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和理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后,重新发放,注明丢失的原因;破损的以旧换新。

4.6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4.6.1文件和资料更改时,由提出部门人员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单》,审核批准由原审批人进行,当原审批人不在职时可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审批。文件资料的更改,增删在《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单编号与摘要登记表》中要有记载汇总。

4.6.2文件和资料更改审批通过后,由行政部实施,资料管理员按《文件和资料领用签收表》的名单,到领用了需改文件的人员处更改。手写更改文件和资料在更改处签上更改人姓名、日期及更改状态方才有效;若发放换页、换版后的新文件,应同时收回作废的旧文件和资料,并留下记录。

4.7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4.7.1文件和资料经编、审、批签名后,原件交管理者代表归档,列入《质量文件清单》受控。

4.7.2各部门保管的文件和资料要求建立《质量文件清单》受控。

4.7.3借阅文件和资料(原件一律不能外借)时,登记在《借阅登记簿》上,按规定的时间归还。

4.7.4其它文件资料的管理参见《文书、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4.8文件和资料的换版与作废

4.8.1文件和资料每版更改不超过五次,修改次数号用'正'字的笔划数表示,'一'表示第一次更改,'t'表示二次更改……'正'表示第五次更改,若1次更改内容较多也可换版。版本号用a、b、c……表示,a表示第1版,以此类推。

4.8.2作废的文件和资料由行政部按《文件和资料领用签收表》及时收回并记录,立即盖上'作废'印章,统一销毁。为积累知识或涉及法律需要的作废文件和资料,在第一页上盖上'保留资料'印章方可留用。

5.1 《文件和资料的编号规则》

5.2 《文书、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6.1《文件和资料领用签收表》

6.2《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

6.3《质量文件清单》

6.4《借阅登记簿》

6.5《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单编号与摘要登记表》

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篇十四

对小区(大厦)出入口进行有效控制,维护管理服务区域的正常秩序。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职务/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负责人负责出入口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监督和检查。

安全主管/主办负责出入口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培训考核。

安全班长负责出入口安全工作的巡查及监督。

安全管理员负责出入口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4.1 对普通来访人员的管理

4.1.1 各管理处根据各自物业的特点,在确保管理服务区域安全的情况下,可选择以下对普通来访人员的管理办法:

a.凡进入封闭或半封闭式管理服务区域的来访者,必须问明其来意,并与业主(用户)取得联系,经业主(用户)同意,并在《来访人员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后方可让其进入。离开时,封闭式管理服务区域需登记离去时间,半封闭式管理服务区域可根据情况不做记录。

b.对开放式管理的管理服务区域的来访者,可不登记,但安全员及控制中心必须密切注意其行为,对行迹可疑的人员,安全员要及时采取妥善的方法进行盘问、控制,确保辖区安全。

4.1.2 禁止所有推销、收废品、发广告及无明确探访对象的外来人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制止任何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

4.1.3如来访人员在业主(用户)家超时停留,出入口岗或中心应通知相关岗位核实情况,如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处理。

4.1.4 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所有设施、游乐场地,只为住户开放,安全员应禁止外来人员使用,避免其损坏公共设施,破坏卫生环境。

4.1.5安全员对来访人员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在管理中发生争执或冲突,应及时通知中心或上级协调解决,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4.2 执行公务人员的管理

4.2.1 执行公务的执法人员因公进入管理服务区域,相应岗位的安全员应请其出示证件,予以登记,并立即通知管理处负责人,负责人接获此信息后立即致电对方单位核实身份,同时安排人员陪同前往。

4.2.2 执行公务人员对管理服务区域业主房屋进行搜查应请其出示执行部门开具的搜查证,需要查扣业主物品的应请其列出清单双方签字确认。

4.2.3 外地执法人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除上述内容外,还必须有本市执法部门陪同及本地相应部门的证明,并需登记陪同人员的证件,予以核实后方可放行。

4.2.4 执行公务的其它部门的国家公务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也须登记,并了解公干的目的,由管理处安排人员陪同前往。

4.2.5执行公务人员因公务保密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明示公干目的时,当值安全员必须及时联系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或其指定授权人视具体情况处理。

4.3 物资放行的管理

4.3.1物资搬运时,须到管理处或授权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写明物资名称、数量和本人资料。若非物主本人办理,需物主提供书面委托书或物主电话委托,由搬运人在《物资搬运放行条》上签名,经手人员除查验申办人的身份证外,还须与物主本人联系确认。在装修入伙期间,属施工方工具材料的可由装修负责人或申办人员办理,经手人员须查验身份证及临时出入证或业主委托书。

4.3.2经手人还须与管理处出纳员核对,追收尚未交纳的各项费用并签字认可;出纳不当班或外出时,应将尚未交纳费用的.住户及其费用清单交管理处或中心值班人员,由委托人(主办以上人员)签字认可,手续完善后方可放行。

4.3.3 由安全员核实所搬货物与申请内容是否相符。安全员负责记录、核对搬运车辆的牌号、司机身份证号或驾驶证号、姓名、单位或住址等并请其签字,手续完善后予以放行。

4.4 施工人员的管理

4.4.1 所有施工人员凭管理处签发的《人员临时出入卡》进出管理服务区域。

4.4.2 安全员在检查《人员临时出入卡》时应核对房号、相片、施工人员姓名、证件有效期及管理处公章。

4.4.3 若出入证丢失或过期,施工人员应到管理处补办证件或延期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4.4 所有施工装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装修管理责任书》的内容进行操作。如有违章,安全员有权进行制止或停水停电,需延时加班的装修须经管理处同意后方可进行。

4.4.5管理服务区域内政府配套公共设备设施施工,施工人员应在管理处办理相应手续,经部门经理或相关专业人员同意后方可施工。

4.4.6服务供方人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需穿制服、佩带工作证方可进入。

4.5 公司内部人员的管理

4.5.1 公司员工凭工牌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应自觉服从安全员的治安管理,身份核实后,可不作登记。

4.5.2公司员工在管理服务区域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和专用电梯。

4.6 参观人员的管理

4.6.1 所有的参观人员必须经管理处同意后方可进入,同时管理处须派人陪同。

4.6.2 引导进入管理服务区域的参观人员注重礼仪,爱护环境,爱护公物。

4.6.3 劝止参观人员在管理服务区域内的高声谈论,引导其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4.6.4 请参观人员在指定范围内活动,按指定路线行走,未经允许应阻止摄像和照相。

4.7 特殊来访人员的管理

4.7.1 认真、细致、全面的做好接待工作。

4.7.2 各岗位安全员统一佩带白手套,来访者经过岗位时致军礼。

4.7.3 注重仪容仪表,礼节礼貌,保持良好的军人姿态。

4.8 对推销、发广告人员的管理

4.8.1 凡推销人员、广告人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必须事先与顾客有约,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4.8.2可从尊重顾客的角度,采取跟踪、尾随的方法,观察其行为,如有违规,立即进行纠正或劝其离开管理服务区域。

4.8.3 对推销、广告人员,怀疑其具有违法嫌疑时,可对其身份进行验证或向对方单位进行证实,如没有合法身份,可交派出所处理。

即请班长或主管进行协助调解,把纠纷控制在可处理范围。

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篇十五

确保物业公司选择的分供方能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物资和服务。

适用于相关部门采购物资时,对物资供应商(即分供方)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分承包方的选择。

3.1行政部组织对分供方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分承包方进行资格审查、质量审查和档案的建立及管理。

3.2物业管理公司经理负责批准确定合格分供方与分承包方名单,并由经理或其指定人员签署采购或分包合同。

4.1物资供应商的选择和评审

4.1.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必须有合格的营业执照,

b)供应商提供商品的价格,

c)供应的物资必须能保证符合所需物资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等。

4.1.2各部门(管理处)应拟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若干家供应商,对其评审等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a)供应商的资质,信誉情况,

b)供应商的品牌,

c)产品样品的评审,

d)对比类似产品使用的历史情况,

e)对比类似产品的.试验结果,

f)供应商售后服务状况等。

4.1.1行政部对评审结果进行记录,并将两个以上入选的供应商评审记录报物业管理公司经理确认批准,形成《分供方评审表》。

4.1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外协加工及制作)分承包方的选择和评审

4.2.1分承包方的资格要求

a)有合格的营业执照,

b)提供的服务能满足本公司管理和质量要求,

c)在达到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价格适宜。

4.2.2行政部拟定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若干家分承包方,会同相关部门或人员对其进行初审,内容包括:

a)分承包方的资质,信誉情况,

b)分承包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资料(如有),

c)分承包方的技术力量、人员素质。

d)价格,

e)有无服务方面的承诺等。

4.2.3行政部对评审结果进行记录,入选的分承包方评审记录由管理者代表确认以后,报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批准。

4.2.4所有经评估合格的供应方都应列入《合格分供方一览表》中,该名单由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批准。

4.2.5工程发包由物业管理公司经理负责,应注意:

a)工程发包应严格按照投标或定向议标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

b)对方提供的业绩及荣誉资料必须进行验证考查作出评审,

c)建安工程合同除应有明确的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竣工时间外,还必须明确取费等级、材料设备供应责任、工程造价核定及拨款结算的规定等。

a)由相关部门起草合同的文本,按《采购与分包合同、协议签定程序的有关规定》核准。

4.1对分供方的询价控制参见《工程发包、采购、外协加工的询价制度》

4.2合格分供方的年度复审

4.4.1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每年12月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和合同期在1年以上的合格分承包方进行一次年度复审,审核内容包括:

a)过去一年分供方的业绩,

b)过去一年供应的物资质量状况/分承包服务的质量管理状况,

c)各部门对相关分供方工作的检查和评定记录,

d)本公司于其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未发现过严重质量问题纠纷。

(注:提供一次性服务的分供方无需进行该项目复审)

4.4.2凡在评审中确定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的分承包方,经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批准,以下列方式处理:

a)取消其合格分供方资格,

b)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未能在限期内改进的,终止承包合同,取消其合格分承包方资格。

4.4.3行政部建立合格分供方档案,并将《合格分供方一览表》按受控文件的方式发放到管理者代表和相关部门。合格分供方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分供方提供初审时的资料,

b)供应商的产品介绍或说明/分承包方年度复审记录,

c)分供方提供的其他资料。

5.1《工程发包、采购、外协加工的询价制度》

5.1《采购与分包合同、协议签定程序的有关规定》

6.1《分供方评审表》

6.2《合格分供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