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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招投标合同(优秀14篇)

时间:| 作者:纸韵

建筑作为城市的地标和风景,对于城市形象的塑造起着重要作用。以下是一些有趣和独特的建筑设计,它们散发出了浓厚的艺术氛围和个性魅力。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 篇一

建设工程招标合同对建设市场的建立、发展与管理,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的方式与招标程序,工程项目施工投标标书的计算与编制方法,国际工程项目招标与投标策略及技巧,建设丁程合同的主要内容,下面小编为您提供几篇有关于建设工程招标合同相关条例,提供参考!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投标单位的主要条款,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甲方对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代表将在三天内批复。

(二)工程开工和工期 1.乙方中标后三天内准备进场。

2.乙方与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后,须在七天内开工。

3.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标工期为准。

(三)工期延误 1.对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监理方和甲方代表确认签证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设计变更。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除罚没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xx元。

二、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有违反施工规范规程,甲方有权暂停其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进行施工图技术会审,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3.如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事先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交甲方及设计单位办理认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4.甲方或设计单位提出合理修改设计时(联系单),乙方不得借故拒绝。

(二)工程质量等级 1.乙方中标所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中标方如未达到质量保证的除限期整改外,罚没质量履约金。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具备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为准,创杯以获奖正式证书为准。

3.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监理。

4.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经甲方和监理方等有关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 按月完成工作量的80%,以有关部门审核作为付款依据(具体另商议);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 (1) 暂定材料价确定(需经甲主及监理公司签证); (2) 设计变更:需经设计院甲方及监理公司签证。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2011年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杨庆丰。

讲述了《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突出职业技术教育特点,采用最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等有关国家法规,并且将相应案例编入《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各节、各章均附有知识储备、小知识、知识回顾及形式各异的练一练题目和综合性实训题目,达到学、练同步的目的。

同时,力求用案例说明知识点的应用,内容精练、重点突出、文字叙述通俗易懂。

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分别和甲。

甲施工单位称。

在施工过程中。

5?为什么、某监理单位承担了一工业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在事件二中,从而导致丙施工单位停工,监理单位需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相应延长工期。

因此: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反馈信息及质量记录分析? 4:专业监理工程师对b标段进场的配电设备进行检验时。

2,监理单位应该如何让处理。

建设单位与乙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对该设备进行了更换: 1:建设单位在采购b标段的锅炉设备时。

事件二,设备生产厂商提出由自己的施工队伍,若乙施工单位同意由该设备生产厂商的施工队伍安装该设备,发现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某设备不合格.在事件一中,b标段所 需的部分设备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 3.在事件一中?试分析剥离检验的可能结果及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处理方法。

乙施工单位按照正常的程序将b标段的安装工程分 包给丙施工单位,对a标段某部位隐蔽工程的质量有怀疑:该部位隐蔽工程已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请画出建设单位开始设备采购之前该项目各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图?为什么。

问题案例三,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发生了如下事件、 乙施工单位分别承担a,建设单位将设备交由厂商安装的做法是否正确.在事件3中?为什么。

事件三,若剥离检验,随即指令甲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建设单位选择了甲、乙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并要求剥离检验,建设单位便与设备生产厂商签订了供货和安装合同并通知了监理单位和乙施工单位,要求补偿其被迫停工所遭受的损失并延长工期:事件一、b标段工程的施工。

招投标合同 篇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参加项目招投标一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达成委托投标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以乙方的名义购买标书,负责以乙方的名义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沟通招标项目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负责准备和提供符合标书要求的投标文件,即全部技术文件和相关的商务文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参加的投标。

2.2在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反担保的前提下,乙方负责根据标书的要求向招标人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等。如因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有效反担保而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向招标人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达成或签订委托代理投标协议。

2.4如果项目中标,乙方需在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参照中标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与甲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乙方与甲方签订的项目合同的合同金额为中标合同扣除税费后的金额,税费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三、项目费用的承担。

甲方承担本协议项下项目的各项费用,包括:购买标书的费用、项目的前期运作费用、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各项费用,以及合同履约阶段的费用支出等各项与该项目相关的费用。

乙方在收到中标合同项下招标人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当日通知甲方,并在收到甲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5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款项扣除税费后的全部款项转账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项目风险的承担。

鉴于甲乙双方属于委托与代理关系,因此对于项目可能会发生的各种相关风险,诸如由于中标合同项下招标人对代理人的延迟付款、不支付货款、索赔、保函被没收等各项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发生上述情形时,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甲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向招标人催收欠款、提出抗辩、提起诉讼等,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6.1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受侵害一方所受损失。

6.2乙方未按照按本协议第2.4条之约定与甲方签署项目合作合同,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项目合作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款项,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逾期金额1%的违约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项目合作合同总价的100%。

七、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如由于项目发展的需要,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补充协议的效力优于本协议。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确定按以下方式处理: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9.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若本协议项下项目甲乙双方未能中标,本协议自动失效。如以上项目中标,本协议有效期至乙方与招标人签订的中标合同,及甲乙双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委托招投标合同 篇三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一、总则。

1、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

2、双方应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积极性,在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工程投资,选择好承包商,确保招标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3、在招标工作中,双方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并根据规定,组织好开标、评标、定标,将合同授予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经验、人力、物力和有信誉的、技术上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合理性并且投标价合理的投标人。

4、乙方应发挥其优势,为甲方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

二、委托范围及内容:

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甲方委托的项目(包括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监理服务等)实施规范的代理招标。

内容:根据昆明钢铁有限公司项目的实施进度,由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每次需代理招标的具体项目,一事项一通知。

三、双方共同责任:

从公开开标到宣布授予合同前,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可泄露任何与招标工作有关的情况。

四、甲方责任:

1、负责对委托招标项目的招标实行总体管理,有权对乙方的招标代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如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的规定,将向乙方提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2、负责向乙方提供编写技术标书和其它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应由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如:项目合同分包意向、工程量清单、图纸、设备及材料的技术参数、要求和交货期(工期)、结算方式等)。

3、负责通知乙方参加与代理招标项目工作有关的会议。

4、负责审查及批准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确认其是否满足甲方要求及维护甲方利益。

5、负责配合乙方组织标前会、现场踏勘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作。

6、参加开标,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在乙方的组织下开展评标工作。

7、负责审查评标委员会编制的评标报告并依据该报告确定中标人,授权乙方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五、乙方责任:

1、负责在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办理代理招标公司的资质备案。

2、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招投标工作。

3、负责当好甲方参谋,了解项目(甲方)意图,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资料协助甲方审查设备选型的经济合理性,并向甲方做出设备或工程分包、划定标段等建议。

4、负责按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对甲方项目的招标要求,在相应报刊和媒体(含网络)上发布招标公告。如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的,将会同甲方及有关部门对报名的拟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以便甲方确定最终投标单位。

5、负责招标文件(商务部份和技术部份)的统稿、编写、印刷、装订、发售工作。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科学严谨、能满足招标项目(甲方)要求;外观精美、大气,能体现企业的地位及综合实力。

6、协助甲方办理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报批和备案手续。

7、负责组织现场踏勘、标前会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作,甲方予以配合;负责向甲方和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发送经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8、负责协助甲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邀请公证单位、评标专家(专家的情况须跟甲方通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负责接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负责开标、评标过程的组织、会议主持及会议记录。

10、评标结束后,协助评标委员会向甲方出具严谨的评标报告,根据甲方的授权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招标结束后,负责整理一套完整的招投标全过程资料(原件)交甲方存档。

12、若甲方需要,可协助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在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助甲方对工程建设所急需的关键设备进行催交。

13、办理其它应由乙方办理的事宜。

六、代理服务费及结算办法。

1、招标代理的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__]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__]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国家发展委员会价格[20__]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计费基数为每个合同包的中标金额,其规定如下。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3、招标服务费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写、制作费和标前会、开标会、评标会的会议场地费、公证费、专家咨询费等全过程一切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委托协议,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使委托协议不能履行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和其它后果的,由违约方承担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双方均存在过错,则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提交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根据需要,经双方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补充和修改,经双方代表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本协议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招投标合同 篇四

委托单位:(公章)_________。

(甲方)。

代理单位:(公章)_________。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双方:______。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

代理单位(乙方):______。

海口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方将__________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______。

本次招标范围:______。

1、招标代理的内容:

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当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当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______。

签名:______。

时间:______。

签名:______。

招投标合同 篇五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工程施工费的2.2%(工程施工费以经有权部门鉴定认可的成果资料为准,由于施工设计调整而增加工程施工费时相应调增设计费、减少工程施工费时不调减设计费),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银行转帐。

支付时间:项目首批资金到帐后一周内付款70%,待施工招标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支付20%,项目验收后一周内支付10%。

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而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定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6.1.4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甲方承担项目高程点补测和成果评审费用;。

6.1.6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文本资料;。

6.2.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

6.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必要的调整和补充。乙方在项目开始施工后,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该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其他。

7.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7.6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招投标合同 篇六

施工单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经常遇到一些不利于己方的行为,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培养专业性人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加强风险防范,维护企业利益,使企业能够顺利中标,实现经济效益,使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得到法律保障。我国目前的招投标过程中很多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与招投标双方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了解、不熟悉有很大关系。本文就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述,并对目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实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运作。

近来,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经历了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建设施工企业逐步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再发展到现在各工程建设市场的逐步形成,建设施工企业逐渐适应国家的改革,积极参加各个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建设领域在政府的引导下,逐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透明度不断增强,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20xx年1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陆续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遏制了各个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对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用。但在实际工作环节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的执法检查制度,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为,以保证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自20xx年7月1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对招标时评标定价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了避免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我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即“招标控制价”,值得注意的是,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它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还有些业主除了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以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与承包商私下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不能真正合法地履行原合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合同法规定的八大主要条款的变更,通通都属于“实质性变更”,而招标投标法系列法规规定“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属于“黑合同”,是无效合同。可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方是不得背离投标文件而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变更的其它无理要求的。

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1)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培训,认真执行标准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标准文件在总结我国施工招标经验并借鉴世界银行做法的基础上,规定一些章节应当不加修改地使用,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形成。范本对通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精细化,实现科学管理。

(2)招投标各相关方要加强监督管理意识。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担负并履行对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责任。

(3)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合同审查备案制度,通过对其审查,确保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严密性、条款的完备性、文字的准确性,提高使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自觉性。

(4)认真推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经济合同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问题。标准合同文本的施行很好地解决了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长时间存在的种种难题,有效地避免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长期存在的诸多牵扯不清的问题。

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指导思想,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6)让熟悉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谈和签订过程。大中型工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其中极可能会隐含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有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型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尤其是对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合同中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严密。

(7)索赔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施工企业来说,索赔工作做得好,不仅可以维护自身利益,甚至可以因为索赔节约资金或增加效益,相反,索赔管理工作做得不好,就可能面临损失。索赔需要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难以成功。所以,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和签证,并对资料归档保存,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招、投标文件不仅是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合同价款的主要依据,也是有效控制工期、质量、成本的法律性文件。投标报价和合同价款的确定密切相关,施工企业只有加强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的管理,才能做好每一份投标书,签订好每一份合同,承接到更多的施工任务,才能在建筑市场占据主动,为企业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活动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且二者相互依托、密不可分。只有不断的提高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搞好工程项目总承包工作。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的开放,要求我们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上的做法,加快培养既懂得法律、财务、经营、造价、工程技术等的专业人才,同时,又熟悉国际通用惯例,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人才,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发展壮大。

[1]谢洪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第2版)[m]。中国计划出版社,20xx。

[2]许亚虹。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m]。甘肃科技,20xx。

[3]毋潇轩。管理科学[m]。山西科技,20xx。

建筑工程招投标委托书_合同 篇七

致________________:

本人作为__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_____先生(女士)作为我公司正式合法的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以下事宜:

________________工程投标事宜。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于认可。

本授权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代理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篇八

某建筑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

(1)项目在21个月内完成,

(2)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3)无调价条款。

承包商投标报价364000美元,工期24个月。

在投标书中承包商使用保留条款,要求取消固定价格条款,采用浮动价格。

但业主在未同承包商谈判的情况下发出中标函,同时指出:

(1)经审核发现投标书中有计算错误,共多算了7730美元。

(2)同意24个月工期。

(3)坚持采用固定价格。

承包商答复为:

(1)如业主坚持固定价格条款,则承包商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再增加75000美元。

(2)既然为固定总价合同,则总价优先,计算错误7730美元不应从总价中减去。

则合同总价应为439000(即364000+75000)美元。

在工程中由于工程变更,使合同工程量又增加了70863美元。

工程最终在24个月内完成。

最终结算,业主坚持按照改正后的总价356270美元并加上的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结算,即最终合同总价为427133美元。

而承包商坚持总结算价款为509863(即364000+75000+70863)美元。

最终经中间人调解,业主接受承包商的要求。

案例分析:

(1)对承包商保留条款,业主可以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中规定不接受任何保留条款,则承包商保留说明无效。

否则业主应在定标前与承包商就投标书中的保留条款进行具体商谈,做出确认或否认。

不然会引起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执。

(2)对单价合同,业主是可以对报价单中数字计算错误进行修正的,而且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业主的修正权,并要求承包商对修正后的价格的认可。

但对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能修正,因为总价优先,业主是确认总价。

(3)当双方对合同的范围和条款的理解明显存在不一致时,业主应在中标函发出前进行澄清,而不能留在中标后商谈。

如果先发出中标函,再谈修改方案或合同条件,承包商要价就会较高,业主十分被动。

而在中标函发出前进行商谈,一般承包商为了中标比较容易接受业主的要求。

可能本工程比较紧急,业主急于签订合同,实施项目,所以没来得及与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前进行认真的澄清和合同谈判。

招投标买卖合同 篇九

第二条第一位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交纳_________美元(或人民币),并提交书面申请后,均可获得招标文件。

第四条所有标书将在_________(时间)对投标者代表公开开标。

第六条标前会议将在_________(时间)_________(地址)召开。

第七条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1、标书应按上述地址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之前寄至a公司。

2、招标人可延长提交标书的最后期限,但至少应在原期限前七天通过电传或电报通知所有已索取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此情况下,所有原期限下招标人和投标者的权利义务顺延至新期限结束。

第八条项目概述(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九条资金来源(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十条资金要求

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货物、服务均应来自有资格的投标者。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开支仅限于支付这样的货物和服务。

2、货物、服务来源地与投标者国籍含义不同。

(3)填写执行合同计划所需设备。

(4)填写可能的分包人。

(5)目前进行中涉及投标者的诉讼的情况。

(6)项目构想细节。

4、投标者可更新资格证明申请,在投标日亲手交出。

5、由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组成的合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标书和投标成功后的协议书对所有合资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2)由所有合资人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提交一份委托书,提名合资人中的一个为主办人。

(3)合资主办人被授权承担义务,代表任何一位或全体合资人接受指导。整个合同的执行,包括款项支付仅由合资主办人办理。

(4)所有合资人根据合同条款对合同的执行共同负责。这点声明不仅要在上述委托书中,也要在标书和协议(投标成功时)中写明。

(5)随同标书应有一份合资伙伴间协议的副本。

第十一条投标费用

投标者承担准备和提交其标书所需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情况怎样,招标者都不负担这些费用。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内容

1、向投标者发售的一套投标文件可花费_________美元(元)获得,包括以下几部分:

(1)卷一投标者须知合同条款:一般条款特定条款

(2)卷二技术规范(包括图纸清单)

(4)卷四图纸

2、投标文件还包括在开标前发布的附件和召开的标前会议的会议纪要。

3、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还可购买更多的文件副本,付费不退还。(价格如下,略)

5、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文件无损坏的被归还,无论是作为标书的一部分或其他情况下,投标者的资格证明费可被返还:

(1)若提交标书,费用的_________%返还;

(2)若未提交标书,在投标截止日前归还文件,费用的_________%返还。

6、希望投标者认真阅读投标文件包含的各项内容。投标者要承担因不遵守文件规定导致的风险。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标书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四卷装订在一起,投标者应仔细检查是否缺页,及附件是否完整。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解释

潜在的投标者可按以下地址书面或电传通知a公司要求解释文件:

(1)地址:(略)

(2)招标人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28天书面答复解释文件的要求。书面答复将向所有具有资格并已取得投标文件的投标者散发。

第十四条投标文件修正

1、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招标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或应回复潜在投标者的解释文件的要求,发布附录修改投标文件。

2、附录将用邮件、电传或电报送达每个持有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这些文件对他们是有约束力的,潜在的投标者应即时用电传或电报告知招标人附录已收到。

3、为了使投标者在准备投标时有时间考虑附录文件,招标人可按合同规定延长投标期限。

第十五条组成标书的文件

标书和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的一切联络均使用中文。

1、投标者准备的标书应包括以下几部件:

(1)投标表格和附件

(3)补充信息目录库

(4)资格证明材料

(5)(如果有)可供选择的报价

2、按合同规定可要求中标者讨论修改其计划。

第十六条投标价格以及支付

2、在提交标书前28天承包人应付的税收和其他税负应包括在单价和总价及投标总价中。招标人在对标书进行评估、比较时,也应如此考虑。

3、根据合同条款,投标者提出的单价和总价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进行调整。

4、投标者应以人民币对单价和总价报价。

第十七条标书效力

1、从特定的投标结束期起6个月内投标书保持有效且可供接受。

2、在特殊条件下,在原标书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可要求投标者延长其标书有效期。招标人的要求和投标者的答复均应是书面的,或采用电传、电报形式。投标者可以拒绝这样的要求,且不会因此失去其投标保函。答应这样要求的投标者不得改动其标书,但被要求顺延其投标保函有效期。条款十四中有关投标保函的返还和失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延长期。

第十八条保函

1、投标者应随其标书提交一份人民币投标保函,金额不少于投标价格的2%。

3、如果投标者同意按十三款的规定延长标书有效期,则应相应地把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延长到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一个月。

4、任何未附可接受的投标保函的标书都将被a公司拒绝。

5、不成功的标书的投标保函将尽快返还,不得迟于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三十天。

7、投标保函在下列情况将失去:

(1)投标者在标书有效期内撤标;

第二十条标前会议

1、建议投标者或其正式代表参加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在_________举行的标前会议。

2、会议旨在回答可能提出的问题,并使投标者有机会检查现场的情况。

3、投标者书面或通过电传、电报提出的问题要求在会议前一周到达a公司。

5、如果根据标前会议,要对条款六1、项所列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a公司通过发行条款八规定的附录来进行,而不能通过标前会议记录来进行。

第二十一条标书格式和签字

1、投标者应准备条款十1、规定的标书的一个原本和两个副本,并分别注明“原本”和“副本”。如果两者之间有不同,以原本为准。

第二十二条标书封缄和标记

1、投标者应把标书原本和两个副本分别各装入一个内信封和一个外信封,且在信封上注明“原本”、“副本”。

2、标记

(1)内外信封均应注明a公司地址

3、内信封上应写明投标者姓名和地址,以便在标书误期的情况下不用打开即可退回投标者。而外信封上不能有任何涉及投标者的信息。

4、如果外信封未按规定注明有关事项。一旦标书被错误处置或提前打开,a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提前打开的标书将被招标人或其代理人a公司拒绝,予以退回。

第二十三条逾期标书

a公司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之后收到的标书都将不被打开,退回投标者。

第二十四条标书修改和撤销

1、投标者在提交标书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予以撤销,只要修改文件和撤标通知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送达a公司。

3、按条款二十四的规定,任何标书在最后期限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第二十五条开标

1、招标人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在办公地点_________当前出席会议的投标者代表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者代表应签到。

4、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根据自己的记录准备开标会议记录,并将尽快与评标报告一起递交世界银行。

第二十六条过程保密

1、在公开开标后,在向成功投标者授标前,有关对标书的检查、解释、评估及比较以及对授标的建议等信息不应让投标者或其他与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士知晓。

2、如果投标者试图在此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第二十七条对标书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1、在详细在评标前,招标人将判定每份标书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

2、符合要求的标书是符合投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格,而没有实质上的偏差或保留。实质偏差是指对工程的范围、质量、管理有实质影响,或与投标文件不符,对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者的义务有实质性限制。纠正这样的偏差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符合要求的标书的投资者的竞争力有不公正的影响。

3、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标书招标人将拒绝。

第二十九条改正错误

1、被判定实际符合要求的标书,将由招标人检查是否有教学计算方面的错误。以下错误将由招标人改正:

(1)当数字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同时,以文字表示为准,除非文中明确以数字表示为准;

(2)当单价和以单价乘以数量得到的总价不同时,以单价报价为准,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存在严重错误,在这样的情况下,以总价报价为准,改正单价错误。

2、在评标中,招标人通过下列对报价的调整,确定每份标书的投标价格:

(3)其他招标人认为对执行合同、价格和支付有潜在巨大影响的`因素,包括标书中不平衡、不现实的单价的作用。

4、招标人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变更、偏差和替代报价的权利。超出投标文件要求的变更、偏差、替代报价和其他因素,或将给招标人带来非主动提出的利益的因素在评标中不予以考虑。

5、在合同执行期内适用的价格调整条款在评标中不予以考虑。

6、如果成功投标者的报价与工程师对合同工程所需实际费用的估计相差很远,招标人将要求成功投标者自己承担费用,把提交的履约保函增加,使招标人能避免成功投标者今后在执行合同中因错误引起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的权利

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接受或拒绝任何标书;在授标前任何时候取消招标,拒绝所有标书,且对因此受影响的投标者不负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告知投标者他的行为动机。

第三十二条授标通知

1、在招标人规定的标书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将用电传或电报(事后用挂号信书面确认)通知成功的投标者其标书已被接受挂号信(合同条款中称作“接受证书”)中应明确招标人在考虑工程建设、完成及维修等因素后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合同条款中称作“投标额”)。

2、授标通知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在成功投标者提交履约保函后,招标人立即通知其他投标者他们的投标不成功。

第三十三条签订合同

2、收到协议后28天内,成功投标者签字、封缄使协议生效,把两份都还给招标人。招标人签字协议生效后,还给承包人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筑工程招投标论文 篇十

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工程量清单的招投标管理逐步凸显出制度不完善、计价方式不合理等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腾飞,建筑工程原有计价模式已无法适应战略化经济时代对建筑招投标管理的全新需求,因此本文从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的优势出发,分析了当今该环节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效的应对策略。

事实证明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具有充分的优势,首先能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价格,在投标环节采取一视同仁的自主报价体系,将最终定价权放在企业手中,施工企业则为了成功竞标、获取最大化的经济效益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作出最合理的工程报价。同时中标价格也能较客观的反应出企业的真实水平,施工技术、材料进场、管理能力等在投标过程中被作为最基础的衡量标准也促进了施工企业更注重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投入及应用,形成了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目前,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工作存在着计价环节不规范、不完善,没有形成统一配套的管理模式,没有构建科学、合理的专项人才管理队伍等不合理现象,严重阻碍了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作的创新发展。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当遇到工程变更、物价调整、不可控风险、工程增加等情况时我们很难在工程量清单中找到合理的约定,这充分的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存在着计价不规范的现象,对市场风险的预期不足,一旦遇到材料涨价等现象则将这一风险完全转嫁给建筑企业,很难体现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不利于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倘若不及时整改将有失诚信的原则。同时,缺乏与工程量清单招标相适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也是制约建筑工程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工作缺乏专业部门有力的监督与管理,也导致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市场没有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没有构建一套科学的资质预审制度是导致这一现象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因此,广纳贤才、引入竞争机制,构建一支专业技能强大、理论基础扎实、科学水平高的专家评标队伍势在必行。

3.1科学创新、建立统一管理模式各自为政、分地区定额管理的方式不利于新时期建筑行业的稳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这一陈旧的管理方式无疑增加了地区割据现象、不合理评估现象、钻法律空子现象的可能性,阻碍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格局的建立,因此我们只有扭转以往陈旧的管理方式,努力构建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标准管理模式,才能使市场更加稳定、更加健康。

目前,我国在房屋建筑、市政等方面已做出了成功的尝试,建立了基础性定额与工程量计量标准规则,基于以上的成功经验我们只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根据不同的建筑工程特征做合理的改进,则统一的建筑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模式建立指日可待。

3.2引入电子评标机制,使评标工作更细致、更规范由于总价评审机制是站在宏观的角度进行的,很难对评标工作进行更为细致、深入的评估,因此引入电子评标机制可充分弥补总价评审的缺陷,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既可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总报价评估,同时也可按照工程量进行分部、分项的材料价格评定、措施项目评定、单价评定,降低了人为暗箱操作的可能性。电子评标系统在单价评定后可进行自动汇总,并生成统计清晰的分部评审表及总分汇总表,使评定结果一目了然,同时也简化了人为操作的工作流程,符合经济性原则。3.3加强事前考察、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完善招标文件编制为了使招标文件编制的合理、科学,招标单位及代理机构应在编制前进行周密的事前考察、提高勘察设计的工作质量,在了解施工场地条件、现场环境、工程自然情况的基础上为预算编制、清单设计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图纸会审,详细规划建设项目并按计划稳步实施是提高勘察设计工作质量,使工程量清单合理、清晰的重要前提。我们只有紧密结合不同的工程项目、招标条款、评标方法、进行招标文件编制的严格把关,才能使工程建设重点突出,设计合理,充分体现招标的宗旨。

3.4全面实施合理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中,我们应科学的推行合理低价中标法作为评标的主要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竟标,即使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当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情况时也可被排除在外不予中标,这就是合理低价中标法。该法则的关键点就在于首先定价要合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是最基本的,同时还要尽可能的低价,即经过评审的投标价格为最低,这是评标定标的核心,并且投标价格还应控制在不低于自身成本的范畴之内,从而使倾销垄断等不法竞争现象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总之在利用合理中标法进行评标时我们应将重点放在防止过低成本报价上,以杜绝在竞标公司中标成功或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过低的成本报价而进行增加索赔要求,或为了从中谋取利益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严重影响施工质量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3.5构建有效的监管机制,使约束管理发挥根本作用统一管理模式的建立依赖于有效监管机制的约束与规范,因此组建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库,充分发挥投标代理的有力监管是十分必要的。这一策略能有效的'激发投标代理人的责任心,使之在日常的专业工作中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的监督职能,并运用事前公告制度及时的发现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改进。当然,对于招投标代理人的信用管理也不可缺少,我们可通过资格预审方法、统一评分规则考核招标代理人的专业能力,从而保证建筑市场工程招标的透明度、可信度,使招标工作环节有序、公正、健康、高效、经济的全面发展。

总之,完善的建筑工程量清单的招投标管理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手段,我们只有充分的认清其实施的必然优势,根据目前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合理的改进、构建统一的管理模式、引入电子评标系统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才能最终使我国建筑行业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开展的有理有据,以公正、公平、公开、健康的发展态势促进建筑市场的良性循环,并使之朝着更高、更快、更强的方向迈进。

[1]陈浩,陈霞.浅谈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xx(17).

招投标文件与合同 篇十一

采用邀请招标的工程,需要办理施工合同备案,这只是该工程应履行的一个步骤,并非认定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投标文件相一致是认定合同效力的衡量的重要标准。下面小编为您整理几篇文章,提供你的参考!

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推进招标采购制度的实施,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反腐bai制度建设,节约公共采购资金,保证采购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招标采购方式的广泛应用,招标投标活动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条例》依然没有明确的说法,导致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将继续存在。

下面,笔者就该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以期方家斧正。

一、合同效力问题依据合同效力状态区分,合同分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三类。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法》对合同有效最基本的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则规定了何为无效合同,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则规定了何为效力待定合同,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非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二、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五十九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或者招标人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或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三、理解及分析通过上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第一、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第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三、违反前述两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和处罚。

对于违反前述两点的合同效力问题,该如何判断呢?是否能因此而认定合同无效?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很显然,违反前述两条的,不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为其法律后果是可以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和处罚。

而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中标无效的规定中,也不包括此类情形。

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该如何理解?既然招标人和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为有效协议,为何要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有效合同应当全面履行,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不能一方面肯定合同的'效力,一方面又否认合同应当实际履行。

如果说招标人和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的书面合同有效,那么招标投标有何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必须招标的范围、招标投标程序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严格的招标投标程序是为了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平性,必须按照合法有效的招标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才能保证招标投标的效果不至于白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基本上已经确定了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招标投标的实质性意义就在于以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都能接收的最为合理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双方达成一致。

如果说经过复杂繁琐的招投标程序达成了一致,双方却不按照该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合同,那么招标投标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法律在此时如果不对其作出否定的评价,势必会导致招投标程序和合同的签订截然相反,招投标程序会被架空而流于形式。

综合上述,笔者认为,未按照招标投标文件订立的合同,如果合同改变了招标投标文件中关于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否则应当按照有效合同处理。

当前,高招投标率下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在招投标后不按招标和投标文件订立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建设方和承包人往往从各自利益出发,在招标投标后,订立一份与中标通知书承载的招标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又订立一份与中标合同价款、工期和质量不尽相同的补充协议,或不按中标通知书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只订立一份与招标和投标文件的价款、工期和质量不一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那么,双方订立履行的这类在价款、工期和质量与招标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呢?特别是仅仅只在价款方面与招标投标文件不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怎样呢?实务中对此存在不同的认识、看法和处理方法。

在此对处理这类问题的观点进行疏理,以便探求解决问题主流观点和方法。

一、观点及理由的疏理。

首先,有的认为与招标投标文件的价款、工期和质量不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论以何种形式名目出现一概无效。

理由是双方只能按照中标通知书承载的招标投标文件内容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订立的与招标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合同协议都是无效的。

都是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和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以及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的,所以无效。

其次,有的认为不遵循招标投标文件订立的合同或再行订立的背离实质性的协议并不无效。

招标投标法并没有规定不按照招标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和再行订立背离实质性协议的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也没有将其列为无效的几种情形。

招标投标法对应条款不是效力性规范。

违反该强制性规范并不导致合同无效。

再次,有的认为双方订立的在价款、工期和质量上与招标投标文件不同的合同和协议不一定必然无效。

应该控制一定的幅度范围内,特别是单纯只在价款上与招标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合同、协议就更应该控制在一定标准以内,不能一刀切的统统认定无效。

双方在一定范围内协商重定的工程价款与招标和投标文件不尽一致也是容许的。

招标投标程序订立的合同也是容许合同变更的,所以要正确掌握背离实质性与合理变更的限度。

只要没有超越合理限度应该认定有效。

二、主流观点的探析。

以上应该是目前对这类问题认识的几种主要观点。

招投标租赁合同 篇十二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车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座,颜色______。状态良好,干净卫生、年检合格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期为_______,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止。租金为人民币: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元)。包含司机服务费。(不含超时费,超公里费)。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按月预先付租金。每天行驶不超过______百公里,司机每天工作______小时,租期为一个月的车辆限行驶____________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______元/公里计算。司机超时按______元/小时计算租金。

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所租赁的车辆,该司机需经乙方认可。

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其它车辆暂时替代。

司机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公司负责人的合理调度。

甲方保证乙方的乘车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车。

承担租赁期间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

禁止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乙方应提供甲方车辆正常维修和保养时间。

租赁车辆由甲方司机负责保管,乙方无权驾驶所租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车辆如服务于深圳市外,乙方应提供司机食宿。

乙方应为司机提供休息场所,以保证正常出车安全。

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将扣除未到期租金30%为违约金。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投标代理合同 篇十三

招标和投标是一种贸易方式的两个方面。是招标和投标双方的一种合同交易行为。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招投标代理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工程招投标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二.工程相关批准文件。

三.甲、乙双方确定以以下方式明确评标及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3.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价()综合记分。

四.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全面负责以下与本项工程有关的招投标工作:

1.拟定招标方案。

2.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

邀请书。

3.审查潜在的投标人的资格。

4.编制招标文件。

5.组织现场勘察和答疑。

6.组织开标、评标。

7.配合甲方参与开标、评标。

8.草拟工程。

施工合同。

9.编制标底。

五.招投标代理费用1.甲、乙双方同意本次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元。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上述代理费用以如下第种方式支付:

(2)全部代理费用应当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3)全部代理费用由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予以一次性付清。

3.付款时间的约定:

(1)乙方同意所有付款在达到付款节点后,于当月3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具体表格请详见附表1《款项支付申请表》)提报至甲方;对未提报款项甲方无义务支付。

(2)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经审核通过无异议后,应于次月10日-15日进行付款。

(3)如因乙方疏忽,逾期提报款项申请,则视为乙方默认为该笔款项的支付延至下月。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委派人员参与工程招投标的一切活动(包括参与开标、评标与定标),并且提出合理的意见与要求。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或不适合参与招标工作的乙方工作人员。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招投标阶段及时提供详尽的书面情况汇报。

七.甲方的义务。

2.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供与招投标代理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上述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招投标代理工作,并对乙方提出的书面问题予以及时回复。

4.甲方应当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5.在代理工作中,甲方若对其中重大事宜进行变更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八.乙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履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行为。

2.在授权范围内,乙方有权全面代理甲方进行招投标代理工作。

3.有权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建议甲方更换乙方认为不称职或不适合参与招标工作的甲方工作人员。

九.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工作。

2.乙方应当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履行自身的义务,为甲方全方位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确定的代理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供招标计划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文件,并有义务向甲方作好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

5.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约定,对涉及甲方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

向第三人透露。

6.乙方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努力、勤恳工作,不得与第三人串通作出任何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若乙方人员与潜在投标人或甲方竞争对手人员有利害关系,乙方工作主动提出、回避,并及时更换工作人员;若甲方认为有更换代理公司必要的,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作为本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保证甲方保证,本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或与其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其他机构,没有也不会在本次招标工程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务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设备、材料的供应等。若乙方违反本条内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市场禁入、赔偿损失等),并自愿接受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7.乙方应当保证在代理工作中提出的相关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分析等的正确性和准确性,并对起提出的相关结论全面负责。

8.若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代理费用、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自身义务的行为即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代理费用%的违约金,若此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负责赔偿。

十一.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与委托方若发生争议,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三.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终止本协议;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签署完成。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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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招投标部门岗位职责 篇十四

1、收集整理国家和地区对于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接到招标任务后,立即针对该招标项目做初步的市场调查,了解施工队伍情况和掌握市场行情,寻找、联系信誉较好的施工队伍或材料、设备供应方。

3、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包括营业执照、素质证书等有关文件的审查,必要时须派员到该单位所在地或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工程或产品质量情况,填写资格审查表报领导审批。

4、编制招标文件及合同草案,委托或自编标底(大型项目由审核部编制标底),根据市场行情及以前的招标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核定投资额。

5、负责向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及招标信息。

6、、招标设计方案及其它有关资料。

7、标书发出后,在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期间,负责解答和协调处理投标方关于投标方面的各种问题,组织并会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投标单位到项目所在或生产现场进行实施考察和进行设计方案或施工图会审,了解其工程或产品实际情况。

8、按时收集投标书,同时收回向各投标单位发放的文件及资料,负责联系、组织召开开标会,议标会,按照工作程序及评标方法确定中标方。

9、编写开标会议纪要,由评标成员签名后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审阅;组织部门进行合同会签;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开标结果后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10.负责协助项目公司与中标单位商谈合同条款及工程施工运作细节,负责完成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

(二)部门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