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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病室读后感(优质23篇)

时间:| 作者:翰墨

读后感是通过文字将自己的阅读体验与感受传达给他人,是对书籍的一种评价和理解。以下是一些值得一读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可以为大家对书籍内容的理解和表达提供一些参考。

第六病室读后感作文800字 篇一

人生的魅力可能就在于此,你永远不知道明天的海水会冲来什么。

然而,当我读完《第六病室》之后我的心里却更加凄凉,我把那句俄罗斯谚语加以了改动,让它变成了——“谁也不能保险一辈子不讨饭、不坐牢,不进疯人院”。

契诃夫的这篇小说从一开始就着重地去描写了“第六病室”——这个精神病患者所居住的病室的种种情形,同时也描写了住在这里的病人的情况,并且着重介绍了其中的一位,让我们感觉此人就是小说的主角。契诃夫在写这个人的时候似乎是顺便提到了一位医生——即第六病室所在的医院的医生,这个医生并不真的关心病人的疾苦,也不认为医学有用,他只是偶尔到医院例行公事。他每天过着一丝不苟同时又浑浑噩噩的日子:整天读书,到什么时间喝啤酒到什么时间吃饭都会严格地执行。他不关心任何人,他对医院里的种种弊端在心里深恶痛绝但决不会表露在表面上。这个人就像是混日子的市侩,对社会无害但也没什么好处,而对于他自己,可能我们既会同情也会鄙视他,同时还会为第六病室的病人遇到这样一位医生而更多了一份同情。

然而,契诃夫就是契诃夫,他的笔锋一转,就让这个医生同第六病室的一位病人聊起了天,而且医生居然觉得病人的观点非常有意思,进而迷上了这种聊天。他在病人对他的指责中看到了自己生活的问题,于是他开始了反思。他开始积极地探寻人生的意义,他不再迷恋读书和啤酒。他开始转变。

真是不寒而栗!

如果契诃夫选的是一个激进的、疯狂的、或是抑郁的人,最后把他送进第六病室,那么还好说。可是契诃夫所选中的这个人恰恰不是这样的,他恰恰是一个与世无争的、得过且过的家伙。他没有目标,没有性格,没有太多的想法,他的人生经历也不复杂,也没有受到过什么打击,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最终还是走进了疯人院。

同样,如果送他进疯人院的是他的敌人那也好说,可是把他送进去的偏偏就是他的朋友和下属,这个朋友甚至导致他破了产。

有人把主角进疯人院的下场归咎于沙俄制度,也许契诃夫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有过类似的出发点,然而我却认为这个故事换一个社会背景也一样可以出现。当一个人开始有自己的思想、这种思想又不为常人所接受的时候,那么他就是不正常的。所谓“世人皆醉我独醒”,在世人的眼里就是疯子,没有什么可以说。

所以,当你的想法和社会的普遍想法不一致的时候,你就会比较危险。写到这里忽然想起苏联文人的信条:“别想。想了别说。说了别写。写了,别怕……”

就此打住。

童年第六章读后感 篇二

第六章写大舅米哈伊尔为了争夺家产带领流氓冲击、攻打外祖父家的暴行。这不仅深刻地揭露了这个逆子的凶恶嘴脸和丑恶行径,也客观地暴露了千千万万小市民家庭的尖锐矛盾。在这次父子短兵相接的“战斗”中,阿廖沙“我”担任了火线侦察兵的脚色,写得有声有色,相当精彩,可以推出一篇标题为“我注视街上的敌情”的优美。

散文。

这次“战斗”中善良的外婆由于“劝架”被醉酒的逆子的砖头咂伤了手,造成了骨折。

童年第六章读后感 篇三

青铜家的茅草房终于盖成了,这让我心头的石头也落了地,激动不已。

因为看马戏的石磙被孩子抢走后,青铜就让葵花坐在他肩膀上,葵花看得兴致勃勃而青铜却让葵花坐得腰酸背痛,大汗淋漓。青铜这个哑巴哥哥是真正的哥哥。

在这一章中,爸爸因青铜没看好茨菰田而大打出手,他那么暴躁,都没有想过青铜去采了一大布袋芦花。在这个家里需要的还有宽容和理解。

在这时候,要过年了,葵花穿上了奶奶为她改的花衣服去排练文艺节目了,这件花衣服把本来就俊俏的.葵花衬托的更加美丽。但是,大家都觉得戴上银项链的葵花会更漂亮,青铜一家都这样觉得,却又无能为力。

这一切被青铜看在眼时,他是一个聪明的哑巴。他用木棍把冰凌敲碎,然后把冰凌吹出小洞来,每吹好一颗就要六、七分钟,每一颗冰凌都渗透出青铜对葵花浓浓的爱,当把所有的冰凌全部穿起来,那就是青铜对葵花的关怀。

葵花戴上了这条项链更显高贵,它震住了当场的所有人。葵花的眼里蒙上了泪水……。

童年第六章读后感 篇四

读了第六章我知道了茨冈是一位很好的知心朋友,他善解人意,体量人,有一颗童心……从中我体会到朋友之间只有互相包容互相谅解才能保持永恒的友情。友情很珍贵,也很容易破碎。它就像一个吹大了的气球,稍有不慎就会炸破。茨冈什么都给小作者说,我体会到了没有秘密的友谊才珍贵。而且茨冈给小作者提出意见,小作者都虚心接受了。

我就不是这样,总是不会去体谅朋友,总是和朋友吵架朋友给我提出意见我总是不去虚心接受,还赌气不理他们。真是不应该呀!

记得有一次,孙丁宁和李梦洁给我提出了一个小小的建议,说:“你动不动就动手动脚,以后别这样了。”我有些生气,很不服气地说:“你以为你们好哇,哼。”然后就赌气走了。

通过我的事与小作者的事的对比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不管别人讨论你的好事还是坏事,都说明这个人心里有你,关心你,不要去生气或者觉得别人不喜欢你了,要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这样才能进步。

从冷静真挚的感情,真切的细节描写,鲜明形象的对比都体现了茨冈与小作者之间的友谊十分珍贵。

第六病室读后感作文800字(2) 篇五

这是一篇悲剧性的作品.肮脏的病房,破败的环境,尔虞我诈的医护人员,这一切因素使第六病房成为可怖的监狱.其实,这正是沙皇俄国的一个缩影.象征沙俄军警的看门人尼基塔,用暴力解决一切问题而自以为在维护“秩序”,表明这个“不道德,并且对住院者的健康高度有害的机构”正是沙俄帝国和一切黑暗专制的象征.而院方人员则是帝国官僚的体现.

伊凡德米特里奇是一位优秀的知识分子.他爱憎分明,出身贫寒的他对荣华富贵不感兴趣,他向往的是高尚的情趣与美德,哲学家一样的智慧与交谈,以及真正公正的社会秩序.社会的浑浑噩噩和达官贵人的腐化生活使他义愤填膺.然而,没有力量的他又不能改造世界.由于不能无视外界的黑暗却又无能为力,他对世界的印象完全变成了仇恨与恐惧,于是他选择了逃避,整日生活在自己虚构的危险中,他终于疯了.而进入第六病室后,他才真正意识到逃避的无用.他智慧而激进的言辞正是对《第六病室》这个大监狱的反抗,而对拉京医生的斥责不仅是反抗的一部分,更是告诫他不要步自己后尘.

拉京医生是个正直的人.医生的天职和人的良知使他反对第六病房这种阴暗荒唐的存在.可是,懦弱的性格和斯多噶派哲学使他深感自身软弱而企望自我麻痹.他对世界的逃避笔法风中的伊凡更甚:她已习惯了在自己虚构的自欺欺人的世界中生存.既然人必有一死,那么生存就毫无意义;痛苦、严寒只是生命体对世界的一种印象,努力克制便自然无事;一切都是由物质构成的,物质会在自然的新陈代谢中存在,人和石头没有区别;无论环境多么黑暗,只要自己内心光明,那么,无须斗争,邪恶会自行消亡,真理将自己来到.自我麻痹使他逃避现实,对医院的肮脏置若罔闻.而对光明的向往使他一次又一次与伊凡畅谈.他被关进病房并惨死其中的结局,彻底证明拉京那种第欧根尼幻想的破灭和“勿以暴力抗恶”理念失败的必然.

在这黑暗的环境下,邮政局长和其他病人依然继续着他们浑浑噩噩的生活.他们是麻木的国民的代表.正如鲁迅笔下的中国大众一般,他们的愚昧成了黑暗的帮凶,与院方一道形成扼杀主人公的网罗.

在黑暗的现实和世界观局限的影响下,作者没有给出一个光明的未来.但伊凡和拉京遭打时愤怒的吼叫,其实正是这座监狱毁灭的征兆.

第六病室读后感作文800字(2) 篇六

读罢《第六病室》,我不得不感叹契科夫小说构思之精妙,以及被他能够用如此简短的话语来象征一个朝代震撼。

《第六病室》是契科夫游历萨哈林岛后所创作的。萨哈林岛是沙俄时代一个关押流放犯人所在的地方,被称之为“人间地狱”。

故事局限在有一个神经病室,以一对知识分子的谈话为中心,通过对寥寥数人的描写,引发人们巨大的思想。

伊万·德里特米奇·格洛莫夫出身贵族,当过法警和省长秘书。他受过良好的教育,代表着那个时代的上层知识分子。可是有一天他突然醒悟,这个时代不过是沙俄统治者下的巨大监狱,每个人都有可能莫名入狱,谁也无法预知明天。书中有一个特别有趣的细节,“尽管特有尖刻和神经质,大家却很喜欢他。”可是当他被认为是得了神经病后,“一年以后,城里人完全忘记了伊万·德里特米奇”,没有人去看望他。人们是真的喜欢他吗?那为什么在他进第六病房后却没有人去看他呢?如此,可以看出人情冷漠,世态炎凉。不禁让人想起鲁迅文中《祝福》里的祥林嫂,当她回到鲁镇向人们倾诉丧夫丧儿的故事时,起始人们还收起鄙夷的眼神,也表示出同情来,可后来人们对祥林嫂也都只剩下厌恶和嫌弃。同样的世态炎凉,同样的人情冷漠啊。

故事的另一个主人公——安德烈·叶菲梅奇·拉京本是这个城市的医生,他是一个胆小、懦弱,生活在幻想与空想里的人。他虽是一个医生,他却信奉宗教和空想哲学,缺乏果断和权力的掌控,他对医院里各种腐败的事都知晓,也知道那有害病人的健康,可他用斯多葛派式的思想麻醉自己,认为死亡是每个人最后的归宿,那么不应该去阻拦别人的死亡,并且认为痛苦使人完美,他蔑视痛苦,认为人的宁静和满足并不来自外界,而应来自他自身。

这一切思想及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由于发现了这个,成为城里唯一有智慧的人,恰巧这个人是神经病——格洛莫夫。于是人们渐渐地认为拉京精神出了问题,把他当成神经病人,最终把他关在第六病室,拉京没过多久便死于中风。在同格洛莫夫的交流中,拉京觉得很新鲜,直到后来他被关禁在第六病室后,他才懂得自己的脆弱,最后发出“让我出去”的哀嚎,却被守门人尼基塔暴打得不能动弹。

被暴打后,拉京是真的开始后悔了,在他当医生这二十多年里,他怎么会不知道这种痛呢?他想把尼基塔打死,哈伯托天总务处长、助理医师,最后是他自己打死的。

写到这儿,契科夫完成了对列夫托尔斯泰的“不以暴力抗恶”的主张的否定。让人想起一句话“正义没有武力是无能的,武力没有正义是暴政的”。

我觉得文中还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当拉京与神经病人格洛莫夫多次交谈后,人们看待拉京得了神经病,实际上拉京并没有得病。从古至今,不管在哪儿,都是一样的。当你做出与周围的人不同的行为时,且你这种行为不能被他们所理解时,你就成为了异类。于是,就会有很多人对你投来异样的眼光,殊不知,这样的行为犹如一双无形的手,将人推向无尽的深渊,最终导致一个人悲惨的命运。

《第六病室》是一篇非常有深度的小说。第六病室就是沙皇统治下俄国的缩影,同样的阴森,环境恶劣,里面的病人则代表全体俄国的下层人民。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里面的关于人活着的意义的思考,以及人的幸福来源和如何对待痛苦都对人有很大的启发。且告诉我们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将坏道德驱走的,它只会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因此,我们得团结起来,勇于向恶势力抗争。

《第六病室》是一篇值得仔细看的优秀小说,通过阅读它,会使人感觉成长起来,懂得更好的生活。

童年第六章读后感 篇七

第一只松毛虫走的路弯弯曲曲、打转,后面的松毛虫依然照做。就算是在原地打转了几天几夜,它们也都照着第一只松毛虫做。这些小昆虫是多么有趣呀!

通过读这本书,不仅让我知道了昆虫的很多事情,了解到了大自然的许多奥秘,同时使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法布尔是一个热爱生活、善于观察、有恒心有毅力的人,他连小小的萤火虫是怎样捕食都看得清清楚楚。而且他还不辞辛苦,追踪观察迷宫蛛是怎样产卵和养育宝宝的。法布尔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感染了我!我也应该像法布尔那样认真地观察身边的事物,不断地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努力学习,从各个方面充实自己,使自己逐步优秀起来。

童年第六章读后感 篇八

第六章写大舅米哈伊尔为了争夺家产带领流氓冲击、攻打外祖父家的暴行。这不仅深刻地揭露了这个逆子的凶恶嘴脸和丑恶行径,也客观地暴露了千千万万小市民家庭的尖锐矛盾。在这次父子短兵相接的“战斗”中,阿廖沙“我”担任了火线侦察兵的脚色,写得有声有色,相当精彩,可以推出一篇标题为“我注视街上的敌情”的优美散文。这次“战斗”中善良的外婆由于“劝架”被醉酒的逆子的砖头咂伤了手,造成了骨折。

本书大量运用了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把人物刻画十分逼真。也写出了人物的语言和动作,让人读来仿佛置身于其中,亲眼目睹了事情的经过一般。作者当时生活的年代是沙皇的统治时期,平民的生活受到严重的剥削与压迫。打架斗殴给作者的心里留下了阴影,使他从小不得不走入社会。有恶就会有善,书中的外祖母就是一个光明的人物,她用自己的言行举止给作者树立了榜样,使在她身上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

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像外祖母这样的人,默默开导你,我们要满怀感恩之情,感谢他们。我们比作者要幸福很多,有疼爱自己的家人,我们要好好学习,回报社会。

童年第六章读后感 篇九

外婆和外祖父各讲自己的苦难身世。两人都是早年丧父的孤儿,都曾跟着母亲沿街乞讨,后来也都凭着聪明能干、吃苦耐劳而自立,最后共同挣到目前这种小康家境;更多篇幅的是外祖父教“我”识字和给“我”讲述自己的人生体念和生活哲理。他对“我”的好奇心有问必答,道理讲得深入浅出,形象生动,透彻明了。

第五章主要是讲了阿廖沙的两个舅舅都分家了,他与外祖父,外祖母住在了另一处的新房子里。从此过上了比以前来说宁静得多的生活。从外祖母向阿廖沙讲起她童年的回忆中,我得知,原来外祖母的童年也是艰苦的,她的家庭是一个单亲家庭。

从小她的母亲就上街要饭,为的是攒女儿的嫁妆,外祖母为了不让她的母亲这样子维持家庭生活,便跟右手萎缩的母亲学织花边的手艺……后来遇上了“我”的外祖父,便下嫁给他了。说起外祖父,小时候家庭也很贫困,经历过法国侵略的.时候。由于家庭不富裕的现状,造就了现在外祖父爱钱如命的性格。

由此可见,外祖父和外祖母以前的童年生活都是非常艰苦的,但两人的性格却大大的不同。外祖母像是女中豪杰,只身飞入火场拿硫酸盐;而外祖父呢?则像是缩头乌龟似的,可打起人来的样子就变得凶狠多了。两个人有着差不多的童年,可性格却大大的不同。

可想而知,意志多重要,一个人有了坚强的意志,虽然面对困境,但却奋发向上,炼就了自己勇敢,愿意奉献于他人的性格;而另一面,有了坚定的意志,却又是奢侈的意志,满脑子都是铜臭味,永远都是为钱而努力,有意志挣钱,无意志奉献于他人,这样的一个人,永远都是脑子里没有财富的人!

意志造就了一个人怎样的性格。同学们,坚定你们的意志吧!创造属于你们独特健康的性格吧!

童年第六章读后感 篇十

我的童年像一本充满阳光的书籍,翻动书页,迎面是草长莺飞、欢声笑语。而在高尔基的《童年》中,主人翁阿廖沙的经历没有一般孩童应有的快乐与幸福,取而代之的是生活的沉重与辛酸。

阿廖沙5岁那年父亲就去世了,他提前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了在外祖父家寄居的生活。在那里,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有慈祥善良的外祖母、古板贪婪的外祖父、随和实的格里戈利师傅、活泼乐观的小茨冈等等。同时,他还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打架,外祖父和舅舅们为各自利益针锋相对,以及舅舅们对老师傅的恶意捉弄和他们对妻子的暴行。除了忍受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恶行,他还要忍受外祖父时常的鞭打,以及表兄们恶意的陷害和街上孩子们经常的嘲讽。在这恶劣的环境里,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提前感受到了生活的不幸与现实的残酷,那些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阿廖沙的童年并不只有苦难,还有外祖母等人像阳光一样照耀着阴影下的他,使他不至于在阴霾中沉沦。外祖母的热情给了阿廖沙坚持的希望,小茨冈的乐观给了他积极的态度。在这些人的影响下,阿廖沙才能在“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生活中保持纯洁的灵魂。

阿廖沙的苦难童年没有结束就进入社会开始谋生。在他11岁时,他的母亲去世,外祖父破产,他结束了寄人篱下的生活,开始了一个人在人间的旅程。

合上《童年》,它给我带来的震惊和心酸却久久不曾消去。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就是天堂,拥有足够的阳光和快乐,所以我们要学会感恩,珍惜现在的生活。

文档为doc格式。

童年第六章读后感 篇十一

狼王梦我已经看了两遍了。狼是群居动物,狼因为经常捕食家禽家畜,长期以来被人们视为害兽,由于人们过度捕猎野狼的数量锐减。

我很喜欢里面的黑仔,那是因为它很勇敢。我不喜欢里面的媚媚,因为它长大以后连自己的母亲也不认了,还把她赶了出去,太狠心了。

我喜欢的片段是第六章“血洒碧空”。就是紫岚早上醒来时看见一只金雕,那只金雕想把紫岚吃了。紫岚知道后先自己装出一副很衰老的样子吸引,引起金雕的注意,金雕发现紫岚很衰弱就飞冲下去想把她吃掉。紫岚找来一块卵石挡在路上,用计谋骗金雕下来,紫岚与金雕周旋了一天。后来出现了一只田鼠,紫岚假装身体虚弱抓不住它,直到月亮升起金雕也累了,就飞回了老巢,紫岚看金雕走了就抓几只田鼠充饥。第二天金雕又来了,金雕与紫岚的打斗开始了,金雕把紫岚的眼睛弄瞎了,紫岚把金雕的爪子咬掉了。后来金雕把紫岚抓上了天,紫岚用牙把金雕的翅膀咬断了,金雕没飞多远就掉下来摔死了,紫岚也跟着死啦!读到这的时候我哭了,为紫岚伤心。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了伴侣黑桑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但这个不可思议的经历只是故事的开端,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紫岚和她的狼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紫岚很伤心,但她也不落魄,因为还有一只同样优秀的蓝魂儿,蓝魂儿身上也流着紫岚优秀的血,拥有黑桑强健的体魄,也不比死去的黑仔差,还比黑仔多一股不服输的气概。经过紫岚精心喂养,蓝魂儿已经快成为一只优秀大公狼了。春天来了,狼群快解散了,等冬天狼群再聚集时,就可以篡夺王位了。

一场暴雪让狼群迟解散了几天,如果没有这场雪,狼群的王就是蓝魂儿了。

狼群在饥饿中徘徊。突然在前方出现了一只被肢解的羊,蓝魂儿第一个冲上前去叼起死羊,哪知这是猎人的陷阱。狼是铜头铁臂麻杆腰,巨大的铁夹夹住了蓝魂儿的腰,钢锯都锯不断的铁夹,狼牙哪对付得了。为了不让蓝魂儿受到猎人残忍地杀害和猎狗肮脏的奚落,紫岚只好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迅如疾风快如闪电,使蓝魂儿在被母亲安抚的温馨中,毫无知觉地死去了。

当紫岚把目光落到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叹了口气。双毛瘦弱干小,眼里没有狼应有的冷峻与孤傲。更可怕的是,双毛在幼年时被黑仔霸道蹂躏成一副天生奴仆样。但经过紫岚的种种“上等食材”喂养,双毛的体魄也可以和黑仔和蓝魂儿媲美,但最难解决的还是:自卑。于是紫岚想出了一整套训练双毛的方法。

整个冬天紫岚都把这个家扩大成狼群:自己是头狼,而小母狼媚媚是坐第二把交椅,双毛就是只低下的狼。每次捕猎,双毛最疲倦,也尝不到滋味最好的内脏。即使猎物很大,鲜嫩的部分很多,紫岚和媚媚,宁愿让食物腐烂也不让给双毛。双毛就在饥饿和忍气吞声中熬过了许久。一次次在屈辱中的双毛终于爆发了,母狼紫岚是斗不过膘肥体壮的双毛的。紫岚成了跛脚狼,而双毛则成了家中的头狼。

冬天,狼群又聚集了。在做头狼的甜头中浸泡过的双毛不能再忍气吞声,于是向头狼洛戛发起了攻击。

衰老的洛戛的斗不过年轻的双毛,胜负已见分晓。但在最后一刻,头狼突然仰天悲号一声,这一声充满了狼王那种盛气凌人的气质,同时也唤起了双毛幼年时的自卑。双毛被打败了,也死去了。与其说它死在了头狼手下,还不如说死在了自卑手下。

媚媚和一只优秀的公狼产下了五只小狼崽,两只公的,可惜紫岚看不到他们成为狼王了――紫岚已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那只金雕同归于荆。

小王子第六章读后感 篇十二

近期我看了一本名叫《小王子》的书。这本书讲述了作者因飞机故障,降落在沙漠中,在沙漠中度过了一个晚上,期间,他听到一个声音说:“请给我画一只绵羊……”就这样作者认识了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

小王子拜访了许多星球,有325号、326号、327号、328号、329号和330号星球。他第一个星球拜访的是一个国王生活的星球。国王让小王子做他的司法大臣,让小王子自己审判自己。小王子让国王给他一个合情合理的命令,国王一言不发,小王子便走了。

接着他又到另一个星球去找工作,这个星球住着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他让小王子拍拍手,表示他是这个星球最有才华,最会穿衣服,最漂亮的人。实际上这个星球只有这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住。

他又到下一个星球了,这个星球住着一个酒鬼。小王子问:“你为什么要喝酒?”酒鬼回答:“为了忘记。”“忘记什么?”小王子说,“忘记我的羞愧。”“羞愧什么呢?”小王子问,“羞愧我喝酒。”酒鬼回答说。小王子疑惑地离开了。

他到了下一个星球,这个星球住着一个商人。这个商人以为把星星的数目锁在一起就能拥有他们,唉。

他去的下一个星球住着一个点灯人,他的星球只能住下一个路灯和他。小王子和这个点灯人谈了一个月的话,因为这个星球一分钟转一圈。小王子心想:这是我唯一愿意和他交朋友的人。但是他的星球实在是太小了,容不下两个人。

于是他又来到了第六个星球,这里住着一个地理学家,在他的引导下小王子找到了地球。在地球上,小王子又经历了很多精彩的事情,最后在一条毒蛇的帮助下回了家。

《小王子》这本书是一个心灵交流的书,也是十分伤感的书。而文中最让我动容的是小王子和小狐狸的那段对话。当小王子以为他的那朵玫瑰花是这个宇宙独一无二的时候,却看见了无数这样的玫瑰花,他是那样伤心,感觉自己受了欺骗。狐狸劝他说:“如果你训养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就是宇宙中唯一一个。”小王子明白了,虽然他的那朵玫瑰花和其它的玫瑰花长的都一样,但他的那朵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小王子驯养了它,它是他的玫瑰花,它只要一朵就能胜过你们全部。

小王子为了回去陪伴他的玫瑰花,而牺牲了自己的身躯。看到这里,我觉得他找到了他真正追寻的东西——爱。

童年第六章读后感 篇十三

童年,是一个美好的回忆,它充满欢笑,但也有悲伤。在高尔基的童年里,是充满悲伤的。

它讲述的是小阿廖莎(即高尔基)从三岁到十三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小阿廖莎可真是命苦,三岁便没有了父亲,而母亲改嫁后,又因生病而死,这让小阿廖莎没有了父母,所以他一直住在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吝啬、贪婪,残暴的人,他经常打外祖母和孩子们,有时用树枝抽的小阿廖莎都失去了知觉。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不乏温暖与光明。他的外祖母,聪明能干,热爱生活,慈祥善良,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想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他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小阿廖莎的.童年在他母亲去世时结束,他需要担负着重大的责任,靠捡破烂来维持生活。从此,他开始了在人间的坎坷旅程。想想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的幸福,美好,这些美好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

小阿廖莎在黑暗的环境中仍保持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为一个坚强、正直和有爱心的人。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和小阿廖莎一样,在困难面前仍保持勇气和信心。这样,必能战胜黑暗,见到光明!

水浒传第六章读后感 篇十四

在这个快乐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叫《水浒传》。由施耐庵所写,故事情节曲折、语言生动、人物性格鲜明,是一部描写英雄传奇的典范的好书。

《水浒传》还是我国的第一部古典长篇白话小说。小说描写了水泊梁山的一百零八将反抗官军、劫富济贫的故事。故事以宋江受招安前后分成两个部分,受招安前是梁山英雄发展广大、对抗朝廷的过程,受招安后是起义军为国尽忠、损失殆尽的悲剧。

一个具有强烈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身取义,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虽然《水浒传》很血腥,但四大名著中《水浒传》的血腥是很特殊的,所以我非常喜欢《水浒传》这本书!

水浒传第六章读后感 篇十五

我相信大家都听到过我国的四大名著——《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今天我介绍的就是水浒传。

故事中在梁山上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因为国家的腐败被逼上梁山,后来得到皇帝的招安。在征战中,好汉们死的死,走的走,只剩下了包括宋江在内的二十七位好汉,但是都被奸人杀害了,最后故事悲壮的结束了。

书中的人物栩栩如生,有的计谋过人,有的勇猛无双,有的精通旁门左道。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中国的历史,书中的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一个个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里面还讲了好多人物谢的诗呢!有“天罡尽已归天界,地煞还应入地中不中。千古为神皆庙食,万年青史播英雄。”

它不仅描述了一个个作恶多端,欺压百姓的害民贼,而且也描述了一个个劫富挤贫、铤而走险的好汉,他们被那些大大小小的统治者,上至宋朝皇帝、高官显宦,下至恶霸地主、差役爪牙,逼得无法再生活下去,走投无路,只好走上反抗的道路。全书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还算是英雄好汉武松醉后打虎的故事了。

《水浒传》中那些紧张曲折又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英雄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

童年的第六章读后感 篇十六

童年,应该是快乐的、幸福的、自由自在的、多彩多姿的,不必管人世间的险恶纷争,也不必管社会的黑暗腐坏。而高尔基写的《童年》则是一个完全相反的例子,阿廖沙没有孩子的天真、活泼,只有每天数不尽的工作,受尽外祖父的虐待,却从来没有一句怨言,这让我感慨万千。

主人公阿廖沙在7岁时父亲去世,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岁月。其间,他受到外祖母的疼爱,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

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爱与恨、善与恶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刀疤。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充满可怕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多么黑暗啊,就像他的家庭一样——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常常为一些琐碎小事争吵、打架······周围的人个个贪婪、残忍、愚昧。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但好在有外祖母,他常常给阿廖沙讲故事,也潜移默化的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我想,我们是幸福的。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回家有口可的饭菜、新鲜的水果等着,几乎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但拥有这些的我们,并不满足我们的欲望,总是奢求更多。

因为在我们看来赚钱是那么容易,的确,我们不用象阿廖沙那样十一岁就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这本书以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不应该浪费,应该好好珍惜。

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珍惜童年,珍惜如今这辛福、美满的生活!

狼王梦第六章读后感 篇十七

品味名著后,书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狼王梦第六章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血如长河,不管你在哪里,都是爱能到达的地方,爱是绝望时的道路,让走出无底深渊,爱是一滴清凉的水珠撒在大地,万物复苏。狼王梦就是个天衣无缝的例子。

狼王梦主要讲了:在一片辽阔无垠的平原上,有一个数百万只厉害的狼群。其中有一只母狼是狼群中最漂亮的狼,叫紫岚。它和狼群中最厉害的狼叫黑桑结了婚,可黑桑却不幸身亡。最后紫岚生下来的狼有一只成了狼王,她用伟大的爱成就了一个辉煌的故事。在平时的生活当中,也能处处感受到爱。来自妈妈无私的照顾和爱护,母爱是世上最伟大的爱。

一周前,我们班订了八本书,我分到的是《象母怨》,我三天就看完了,与张润泽交换了《狼王梦》。这本书,讲的是母狼紫岚悲惨的一生:它与公狼黑桑喜结良缘,公狼黑桑一心想当狼王,可是,并没有袭击成功,他不幸的被杀了,紫岚一心想让它的孩子当狼王,它的野心,摧毁了它的三个孩子的本来安逸的生活,也摧毁了他们的生命,原来一直喜欢紫岚的卡鲁鲁,竟然移情别恋,喜欢上紫岚的女儿——媚媚。过了一个月左右,媚媚怀孕了,紫岚来看它,可是媚媚见她一来就往身上扑,但紫岚不敢还手,因为他怀了狼崽,最后紫岚被老雕琢的掉下悬崖了。

这本书好看极了,我推荐你们看。

在这本书里,紫岚的遭遇看似可悲,但她却对自己的生活充满希望,她渴望着、渴望他的孩子像她的黑桑一样,拥有当狼王的气质和胆魄。我一度很怀疑紫岚她是不是曾经很绝望,毕竟这一代狼杰,仅惨死在几头野猪的嘴下。可是紫岚的信念使我惊奇,她不像其他母狼因此就灰心丧气,这一场伟大的梦,好像她就是一匹渴望坐上狼王宝座的公狼。

她开始训练她的孩子了。先从黑仔开始,用比其他幼崽多得多的温暖和母爱去爱护他,用具有强大诱惑力的丰厚食物去奖励他,黑仔开始强大起来,拥有了黑桑的神态,脾气,但这份舔犊之情,竟让黑仔成了一条毫无攻击力的狗。她害怕,害怕黑仔已经没了狼的野性,因为他做的事完全不符合狼的行为规范。她用其他母狼都用的方法,激起了幼崽们的野性。过了不久,黑仔的胆魄已经是同龄狼崽的两倍了。他们只是忘记了来自天空中的威胁,可是厄运是还是来了,毫无防备地降临在紫岚身上。黑仔几乎像黑桑一样死的惨烈,但却死的勇敢。

紫岚把眼睛看向了蓝魂儿,开始对蓝魂儿寄托希望。原先,忐忑不安的蓝魂儿对这个世界的恐惧明晃晃的突显在脸上,时不时会有比他大的幼崽来抢他的食物,他便用委屈的眼神看望紫岚,她当然知道这是锻炼蓝魂儿的好时机,便不理他。晚上,蓝魂儿的一肚子怨气和愤怒,围绕在他全身上下,他的心被猛然改变了,眼睛一下子尖利起来,这才是狼的锐利!那天,已经习惯第一个勇敢捕捉猎物的蓝魂儿扑在了一只死羊身上,这原本是属于他的美味,却只是猎人无情的阴谋,他被夹在了捕兽夹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饥饿的狼群争先恐后地吃掉那只羊。紫岚的心再次碎了,她似乎含着泪,慈爱地抚摸这蓝魂儿,猛地一下,蓝魂儿含着笑容死了。他可能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因为他在最渴望生命的时候死了,可紫岚可能不知道,就这样杀了他,就这样让滚滚鲜血迸涌而出,让蓝魂儿的梦烟消云散,但紫岚的梦还活着。

双毛的奴性使紫岚抓狂,他总是在受其他狼的欺负时还摆出一副臣服与他的样子,身材瘦瘦弱弱,严重的营养不良使他比其他狼长得矮小,羸弱的样子根本就不像要做狼王的样子。但这一切都是紫岚她一手造成的,她开始增强他的体质。半年去了,双毛的个头猛蹿,一股自信的样子。但他的内心并没有那么有野心,那么有胆魄。紫岚必须要用激怒蓝魂儿的方法来让双毛拥有那种来自王者的傲慢。紫岚几乎用尽了所有一只母狼能做的事。双毛和狼王开战了,双毛威风凌凌,把狼王撕咬的'一动不动,就在狼王就要面临灭顶之灾时,竟戏剧般的把双毛杀死了,就是因为狼王有着双毛没有的镇静和自信。就在那一刻,双毛被狼王那声充满自信的叫声给打回了原形,幼年的自卑感涌了出来,要是依旧保持着之前你死我活的精神,就可以在这时赫赫然地登上狼王的宝座了!双毛的魂和着他的梦走了。

这可能一直就不是一个梦想,而是一场需要一生来做的梦。但紫岚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感动了我,她是被命运选中的,她也是一个不愿被命运所束缚的狼。

主人公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她的四只小公狼也相继离她死去,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又与金雕同归于尽,血洒碧空。

在这种爱的另一面。就是一种令人难以忘却,伟大又崇高的精神,这依然是母爱的情怀。当我再次回想起它与金雕同归于尽、血洒碧空的时候,我的脑海不禁回放着那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情景:为了自己的后代,宁可付出自己的生命。

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现在的社会,和狼的社会一样也是弱肉强食的。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每种物体的心中都有一种信念,嫩苗如何破土而出?是靠坚定的信念;梅花为什么铮铮傲骨?是源自一种不服输的信念;飞蛾为什么要扑火?是一种求生的渴望!在人和动物的心里,那份信念便是——梦!

紫岚和黑桑有着一个共同的梦想——狼王梦,它们计谋了很久,打败洛戛登上王位,可天不遂狼愿,黑桑偏偏死在了野猪的獠牙下。从此,紫岚便一门心思放在培养狼王上。

可惜,黑仔当了金雕的腹中餐;蓝魂儿被捕兽夹拦腰截断;双毛从小受尽非狼欺负,心理自卑;最后,连媚媚也不认她这个母亲。或许,这就是“狼道”吧!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说自己在困难面前会百折不挠,但其中有许多的人会在面对困难时不堪一击。其实,坦白的说,我有时面对挫折,无力反击时,我只是哭泣,不去顶住;而紫岚呢,它在面对长子被雕啄食,次子魂断捕兽夹,最后一个儿子被幼年的阴影害死等数不清的挫折与困难时,都没有低头,只是在顽强对抗!这种精神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紫岚的三个儿子都相继死去了,我本以为衰老的紫岚会放弃“狼王梦”,安心过这珍贵的晚年,可是她却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种行动更把我深深震撼住了!

一只狼尚且有如此大的恒心和毅力,它都懂得坚持不懈,保护亲人,更何况我们人类呢?母狼紫岚是真真正正给我上了一课,它告诉我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它,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狼王梦》,一个罪恶却辉煌的梦,一段悲惨的生命冲刺。

紫岚,愿你在天国与黑桑可肆无忌惮地奔跑在草原上,追逐你心中的太阳——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里我最喜欢母狼紫岚,它是一只有梦想,有实力又坚强的母狼。她的丈夫没当上狼王,她培养她的孩子当狼王,可是她在绝境艰难的生存环境下产下了五匹狼崽,其中一匹狼崽在刚出生时,因为天气太冷,就被冻死了。后来紫岚孩子里的三匹公狼也都死了,紫岚身边最后只剩下了媚媚一个孩子,但是媚媚是一匹母狼,而且媚媚还看上了一只最低贱的公狼吊吊。但是吊吊是绝对不可能和媚媚一起把自己的小狼崽培养成为狼王的,因此紫岚亲自动手杀了吊吊。媚媚知道了吊吊是被自己的母亲杀死后,开始绝食。紫岚因为媚媚的绝食而担忧,紫岚所做的这些也可以理解为母爱的体现,但这也有紫岚自己的私心。紫岚的五个狼崽只剩下媚媚一只小母狼,虽不能争夺王位,但媚媚的子女可以,所以紫岚才拆散了媚媚和吊吊。最后紫岚为了媚媚的孩子不被金雕叼食,也为了给黑仔报仇而选择了和金雕同归于尽,牺牲了生命,这也体现了母爱的伟大。

通过读《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的!同是紫岚那种追逐梦想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沈石溪爷爷原名沈一鸣,是一位著名的作家,也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之美称。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曾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奖及台湾杨唤儿童奖等等。

我阅读过沈石溪爷爷的《斑羚飞渡》《猎狐》《脸色苍白的伙伴》和《狼王梦》系列丛书。对于《狼王梦》一书我个人甚是喜欢,书中故事的情节字字句句都扣人心弦,每当我读到激昂高亢之处我的情绪都跟着跌宕起伏,就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惊险,激动,真所谓为是喜忧参半呀!特别是母狼紫岚为了保护它的孩子们遭到惊险和困阻时那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就好像在告诉我一个道理:“越挫越要勇敢”。狼在我们的心里都是凶悍生猛,冷血无情的动物,但是通过阅读沈石溪爷爷的《狼王梦》,让我对狼族这种动物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和认知,也改变一直以来我的狼性的评价。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发生在尕玛尔草原上悲惨而凄美动人的故事。母亲紫岚在环境恶劣,饥寒交迫的条件下,历尽千辛万苦生下了三只小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和一只小母狼媚媚,母狼紫岚不但要保护好它的孩子,并且为培养出新的一代“狼王”费劲脑汁,竭尽全力的守住它和小狼崽们仅剩的一点点领地,在硕大的草原上,除了环境恶劣,还要防范对手的袭击,这样的生存真是相当不容易,阅读到这里,我不禁心都提到嗓子眼,为母狼紫岚担忧,天有不测风云,厄运还是降临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被生生冻死在冰天雪地里。而小公狼黑仔出去捕猎时不慎被一只饥饿的老鹰叼走,母狼紫岚拼尽全力与老鹰周旋让自己伤痕累累,精疲力尽,但依旧没能救下它的孩子小公狼黑仔。

可噩耗并没有在这个伤心悲痛的母狼紫岚目前停止,随之而来小公狼蓝魂儿在外出捕猎时不慎中了猎人的圈套,猎人下的捕猎夹夹住了小公狼蓝魂儿的腰,此时的母狼紫岚像发疯似的不顾一切撕咬兽夹,想救出自己的孩子蓝魂儿,由于兽夹坚硬无比母狼紫岚用力过猛,满口鲜血,在撕咬兽夹时还拉掉了自己的利牙,但最终还是无济于事,眼睁睁的看着小公狼蓝魂儿死去。母狼紫岚在悲痛欲绝中,接二连三的噩耗又一次降临,小公狼双毛在争夺狼王权利与权位和狼王洛戛决斗时,由于小公狼双毛战斗技能不精湛被狼王洛戛抓住空隙致命一击,小公狼双毛不但输掉了王位争夺还搭上了自己青春鲜活的性命。看到这时泪水不由自主一滴滴顺着我的脸颊而下,我在想孩子们都不在了,母狼紫岚还能不能坚强起来呢?它的“狼王梦”是不是也随之破灭了呢?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故事的结局,想知道母狼紫岚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几乎接近崩溃的它会怎样?原来母狼紫岚并没有向现实认输,也没有接受命运的摧残,它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小母狼媚媚生下的小小狼崽身上,似乎造化弄人,意外总在不经意间降临,在一次母狼紫岚为了保护媚媚和小小狼崽,与老雕搏斗时,两败俱伤付出了它自己鲜红的生命!我读到这里,对母狼紫岚的母爱深深感动,它的爱是坚石,可以为小狼们遮风挡雨,坚不可摧。它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无私到不求回报,伟大到可以付诸一切包括自己的性命。

同学们,我们要懂得父母之心,明白父母之爱,要学会珍惜,感恩父母为我们不辞辛苦,拼尽努力创造最好的生活条件及优越的学习环境,正所谓“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我们要努力学习吧,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回报师恩,将来做一名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栋梁。

根鸟第六章读后感 篇十八

根鸟,是菊坡村一个普通的男孩子。有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小女孩叫紫烟,掉进了一个开满了百合的峡谷,向他求救。

于是,根鸟开始告别家乡去寻找大峡谷。一路上,他经历了许多艰难坎坷,遇到了一队马队。根鸟和他们同行,向其中一个小孩子讲了他的梦,结果大家都嘲笑他,认为他是一个疯子。后来,他遇到了一个叫板金的人,他在寻找他丢失的梦。板金一直鼓励他,照顾他,在根鸟发烧时候陪伴着他。

根鸟甚至差点付出了生命。他被一个叫“长脚”的人骗去开矿,在那里,他受了许多苦,还差点吃下让人失去记忆的珍珠果。后来在独眼老人的帮助下,根鸟才逃了出去。

他也遇到温暖、舒适的境遇。在米溪,他遇见了秋蔓和她的家人,一家人待他很好,把他当家人一样看待。

他也曾堕落过,在莺店,他把钱全都用在喝酒、看戏、赌钱上,最后连住宿的房钱都掏不起。

但无论他遇到怎样的境遇,他都没有忘记梦中的大峡谷,没有停下自己追寻的脚步。

为了让自己没有退路,他在从矿山逃回家后,安葬好父亲后,又一把火烧了自己的家。他在米溪过得多好的生活啊!整天无忧无虑,还有秋蔓陪着他玩,但他毅然放弃温馨的生活,离开米溪,走上了追寻大峡谷的路。他曾迷醉在茑店,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在板金的教训下,他突然醒悟,找回了从前的自己,又走上了追寻大峡谷的道路。

最终,根鸟找到了梦中的大峡谷。那里,鲜花盛开,枝繁叶茂,整个大峡谷都弥漫着百合花的香气,白色的鹰在天空自由飞翔。

红楼梦第六回读后感 篇十九

大家好!今天我要说的是《红楼梦》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一进荣国府。

前五回讲述了“通灵宝玉”的来历,也扼要描写了尘世的荣宁二府,暗示了人物命运,算是全书提要,但还不算完全展开。第五回中以秦氏入梦,第六回自然地又以秦氏出梦,然后将前半个标题简单的带过。很明显,这一部分则不是我要讲的。这一回目中有一个人物——刘姥姥,我想讲讲。

从人物关系上来看,本来跟贾府八竿子打不着的刘姥姥,通过女婿王狗儿,也算是和贾府攀上了远远的关系。王狗儿祖上贪图王家势利,认了王熙凤之祖做侄子,算来刘姥姥应该与凤姐同辈。刘姥姥一共四进荣国府,这里则是一进荣国府。

下面我将结合原文分析一下刘姥姥。

第一,她是来自乡下贫农家庭的刘姥姥。她并不懂得什么高深的知识,也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甚至显得粗俗,是封建时代较为典型的农村老妇。“使人头晕目眩,刘姥姥此时只有点头咂嘴念佛而已”。这一处是刘姥姥进入堂屋时见“满屋之物都是耀眼争光”的表现。很显然这时的刘姥姥已经被贾府的荣华富贵吓到了,而局限于知识的贫乏,自然没有可能找出什么字词来形容,只好念叨阿弥陀佛。

“说话时,刘姥姥已吃毕了饭,拉了板儿过来,舚舌咂嘴的道谢”“那刘姥姥先听见告艰难,只当是没有,心里便突突的,后来听见给他二十两,喜的又浑身发痒起来,说道:嗳,我也是知道艰难的。但俗语说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凭他怎样,你老拔根寒毛比我们的腰还粗呢!”“周瑞家的见他说的粗鄙,只管使眼色止他”。

在此处甲戌本的侧批是:可怜可叹!其实从前文可以看出刘姥姥已经极力相对体面和礼仪一些,但无奈于文化和习惯,及在乡村生活的很多礼仪上的缺失。从此时刘姥姥无意的动作,表现出来的是一个真实贫农老妇人形象。倘若刘姥姥不是这般,那么刘姥姥的形象得打个问号。

第二,她是一个久经世事的老婆婆。这一点让她能够圆滑且谙于世故。周瑞家的问刘姥姥:“今日是路过,还是特来的?”刘姥姥便说:“原是特来瞧瞧嫂子你,二则也请请姑太太的安。若可以领我见一见更好,若不能,便借重嫂子转致意罢了。”刘姥姥本来的确是过路,但是这里却说是特来瞧瞧,又轻描淡写似附加的一样说出真实目的,可看出她善于权变应酬。这一点周瑞家的当然也很清楚,但也看破不说破,一则是为了回报王狗儿的帮助,二则也要显弄自己的体面。但总的说来周瑞夫妇也算是个怀情不忘的正人。看了刘姥姥的一番话,第一是感叹语言的艺术,二是感叹生活的艺术。刘姥姥的生活艺术还表现在她的察言观色上,这里不再详细讲述。

最后我还想提一下本章的一些语言特色。刘姥姥的语言特点当然占其一。再者是其中对小孩的语言描写。“周大娘,有个老奶奶来找你呢,我带了来了”。这的确是孩子的语气,是“石头”的叙述语气。诸公若嫌琐碎粗鄙呢,则快掷下此书,另觅好书去醒目;若谓聊可破闷时,待蠢物逐细言来。这一句话时的确逗得我一笑。一般的书籍作者应该都希望自己的作品有更多人阅读,这里的“石头”却有一丝赶人走的味道,夹杂的世态,即当时少人愿诚心做学问,这从作者自评“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也能看出,他所期待的是有更多知己能理解自己。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

白鹿原第六章读后感 篇二十

我甚至设想,假如没有革命,没有列强争夺这片膏腴之地,没有“人民当家作主”的思想进入这里,会是什么样。如果村村都像白鹿原这样秩序井然,和谐和睦,开明的族长和完善的乡约,不是很好吗?试看革命给他们带来了什么?先是共产党被当成“白狼”搞破坏,然后是国民党征收赋税。百姓根本无从得知即将面临的生活,他们关心的不是姓“国”还是“共”,只要有饭吃,处理好娃子的成家大事,他们别无他虑。

倘若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无知,那就让他们保持这样的状态有什么不好呢?

其次,我想到共产党走过的艰难道路。是什么使那些地下党员在暗无天日的兢兢业业的工作中鉴定自己的信念呢?初一看,选择“国”和“共”只是一念之差,两党合作时亲如兄弟,一旦翻脸,等待力量薄弱的共产党员的便是残酷的屠杀。当白灵和鹿兆海在猜硬币企图改变对方志向的时候,有什么可以暗示哪个对,哪个错?显然爱情都无法改变自己的信念,这是何等的强烈的感召力!

鹿家,鹿子霖,把所有伪君子的丑态发挥的淋漓尽致。他狭隘的心胸和贪财好色的弱点使他在白稼轩面前甘拜下风。就是这样的暴发户在乡里的地位也是举足轻重的,他的地产令人垂涎,他的风流韵事成为笑柄,可是他无论如何也达不到白稼轩那样的境界。

他的大儿子兆鹏是个传奇人物。他的机敏和睿智、勇敢果断都是一名优秀的党员所具备的。他光明磊落,是那个动乱的年代典型的英雄。

弟弟兆海,可悲地扮演着人偶的角色。选择国民党,作为杀人工具与共产党自相残杀。这群热血青年不怕付出,只是怀疑自己的牺牲是否有意义。他们并没有傻到不分敌友,然而服从命令的军人却无法主宰自己,他们多想自己刀下的人头是鬼子们的,可是某人的独裁导致了无数人的悲剧。

白稼轩的女儿白灵,是我十分佩服的人物。她拥有用不完的斗志和激情,我被她那单纯的信念和奉献的精神感动。

她也会惧怕被装进麻袋填井活埋,她也会在抛砖头后担心被枪毙,可是她把每个任务都完成的干脆漂亮。从那个拒绝缠足的任性女孩,到一名优秀的动产党员,再没有比一个“光荣烈士”的称号更适合她那不羁的性格了。尽管我为她年轻早逝感到惋惜,为她甚至没有一个本该属于她的安定生活感到遗憾,但是我由衷地佩服她,可以抛弃自己的一切,投身到自己的信念中。她犹如那个跳跃在白鹿原上的白鹿精灵,保佑着原上的人们。

朱先生,是个伟大的儒士、先知。他学识渊博却并不顽固守旧,面对动荡的社会,他不单拥有满腔报国热情,还会正确配合,选择应走的道路。其中不免夹杂对他“神通广大”的盲目崇拜,没想到这样一个闭塞的原上还如此藏龙卧虎。

其次还有一些令我影响深刻的人物形象,可爱却被冤死的小娥,改邪归正的黑娃,还有兆鹏的媳妇,这个传统观念下的牺牲品……其中一些封建的想法和禁忌现在读来甚至有些难以置信,然而那鬼魂附身,建塔镇妖等故事很是带劲,想到曾经在那片白鹿原上发生过如许多光怪陆离,惊心动魄的事情,也有过繁荣的景象,而后世事变迁,社会进步了,那个世界也不复存在。

很遗憾这样卷帙浩繁的著作想要说清些什么对我来说很难,总有些意犹未尽,然而真正的乐趣在那阅读中的遐想。或许某天,人们在阅读它的时候,也同我一样,想象这曾经存在过的“桃花源”,也会喜爱这片原上热情的人们和那些奇妙的故事。

小王子第六章读后感 篇二十一

《小王子》讲述了小王子因为玫瑰花儿去旅行,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自以为是,但有些理智的国王;爱慕虚荣,希望别人都崇拜自己的人,可怜而且可悲的酒鬼;不明所以,自以为是,云里雾里的企业家;忠实,但不懂变通死守命令的点灯人;不愿亲身尝试,所以一无所知的地理学家。

其实这就是大多数大人的缩影,这些人呢,他们在快车里拥挤,却不知道要寻找什么?这些人呢,他们忙忙碌碌,来回转圈!只有孩子知道他们在寻找什么?会为了花费了时间的布娃娃而伤心流泪。可每个大人都是曾经的孩子,他们也幼稚过童真过,并且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过。

可为什么,为什么当他们被岁月的积尘所掩盖后,终日忙忙碌碌,毫无目的,行尸走肉。在繁华的都市中变得物质,金钱。忘记了,他们最初的目的不愿意满足于现在的境况,不会为一份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幸福而满足。用金钱物质来衡量许多。

用“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这类的陈词滥调,来打消小孩子的奇思妙想,却不知只要花时间用心再普通也是最珍贵的。很多时候,我们认为是实际性的东西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其实不然,很多实质性的东西都是你自己看不见的。经过岁月变迁,沧海桑田,那些物质性的东西,早已被粉碎的颗粒无剩留下的往往都是友情,亲情,这样看似虚无,但却最实际的东西。因为以为你的东西付出了时间,所以他在你心中还变成了最珍贵的,人与人之间需要的是真实的感情的交流,我知道物质和金钱或许可以消除身体上的饥饿,但却永远弥补不了感情的空虚,我们可以过的清贫,但却不能没有朋友,家人,师长。

红岩第六章读后感 篇二十二

今年寒假我利用假期的时间看了一本关于解放战争的书《红岩》。

临近解放的前一年,由于叛徒甫志高的告密,地下党员余新江、许云峰、江姐相继被捕,被敌人关在了戒备森严的渣滓洞集中营,虽然被敌人关了起来,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与敌人斗争,在监狱里自发地组织起来。在这个不见天日的地方,还关着一个八、九岁的小孩————“小萝卜头”。他在监狱里缺乏营养,身体瘦小,但他却是小交通员,不仅传递信息,还探听敌人的动向。

在山城即将解放的前夜,敌人残酷地屠杀了他们。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这篇小说,就像文中的许云峰说的:“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把这牢底坐穿!”许许多多的革命先辈们正是为了这种信念抛头颅,洒热血,让我们能够快快乐乐地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正是有着无数位战士坚强不屈的精神,用鲜血才换来我们如今幸福美好的生活。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坚强不轻易放弃的人!

他们的事迹永远记在我们心中,他们的故事永远激励着我!

《童年》第六章读后感 篇二十三

人人皆知,高尔基先生的自传三部曲是响誉世界的,其中的《童年》一篇,更是堪称佳作,前段时间刚刚看完,感想颇深。全文高度概括了高尔基先生的童年生活,在沙皇的统治时期,一个可怜的孩子阿缪沙很小就失去了父亲,接着失去了母亲,唯一的亲人——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他却仍然怀抱着一颗求知的心坎坷而悲惨的生活,让人感动!看到了最后一句,我放下了书本,心情是那样复杂,为什么一个可怜的孩子,他的童年那么悲哀?为什么他的童年没有一丝欢笑,只是充满了仇恨的悲愤?苏联当时的社会真的那么黑暗吗?然而,我知道,这一切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下黑暗政治斗争的恶果!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一个暗无天日的社会,一个国家最底层劳动人民永远无法翻身的社会!这是高尔基先生的批判,这是文章以小见大的妙笔!一个黑暗到可以使人变坏的社会,不得让我们胆寒,更觉得社会主义制度的光明,是她让我们能过得如此幸福,她是公正与和平的象征,她是东升的太阳,照亮了华夏大地,暖和了人们冰封已久的心,才体会到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是否应该好好学习,好好珍惜?童年第六章读书笔记。

《童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自传三部曲的第一部,被誉为俄国最优秀的自传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