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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保险居间合同签(优质20篇)

时间:| 作者:HT书生

保险合同是一种法律制度,规范了保险活动的各项规则和程序。下面是一些常见保险合同的格式和内容要点,希望对大家的合同起到指导作用。

个人保险居间合同 篇一

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二、责任范围。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

2.爆炸;。

3.雷电;。

4.飓风、台风、龙卷风;。

6.冰雹;。

7.地崩、山崩;。

8.火山爆发;。

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名项不负责赔偿:

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

6.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8.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保险期限。

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六、赔偿处理。

1.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下列方式赔偿: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2.受损财产的赔偿损失按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3.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4.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基础上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5.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6.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7.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七、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2.被保险人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4.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八、特别约定在保险期限内,购房人还贷完毕,由贷款人出具证明,贷款人的保险权益丧失,保险人出具批单,保险人继续负责本保单项下的保险责任。

九、争议处理。

第一条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非本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病或感染病毒期间所患疾病;。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其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一、本保险在合同成立时的最高保险金额以购房贷款余额为限,实际初始保险金额以保险人的核保结果确定,保险金额根据贷款情况逐年递减。

二、本保险的保险费因投保时的年龄及贷款期限而异,缴费方式为趸缴,费率详见附表。

第七条如实告知。

本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八条受益人。

本保险的受益人为发放购房贷款的金融机构或购房贷款的担保方。

第九条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且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并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30日内,凭所需文件资料,向保险人申请保险金。由于延误时间,导致必要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应由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因此而增加的额外费用。本合同受益人的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保险人不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契约居间合同书 篇二

立合约书人:____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称乙方)。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合约如下:

第一条合意事项。

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第二条居间报酬。

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展业制度」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第三条合约期间。

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三个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第四条权利义务。

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意管辖。

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发生诉讼时,以中国台湾台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六条其它约定。

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份。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甲方:____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

保险代理居间合同 篇三

被代理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经营许可证号码:

负责人: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保险个人代理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本保险代理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保证人在《履行保险个人代理保险代理合同保证书》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关系为保险代理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劳动关系。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在本保险代理合同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四条代理地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经营区域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区、旗)代理保险业务。

第五条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二)乙方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限于:

1、向客户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2、将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及相关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4、接受客户咨询;。

5、甲方书面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乙方不得处理下列事项:

1、签发或批改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

2、核保、核赔;。

3、其他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事项。

第六条本保险代理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超越本保险代理合同甲方书面授权范围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保险费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应在收到保险费当日将代收的保险费全额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长为收到保险费二十四小时之内。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帐户收取保险费,不得将保险费挪作他用。

第八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双方约定的各险种手续费标准是: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续费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续费产生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按每一会计月份的实收保险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结算乙方代理手续费,结算日为次月日,遇节假日顺延。

(四)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甲方业务管理需要,可调整手续费标准,如乙方不能认可新的手续费标准,本保险代理合同自动终止。

(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甲方已审核签发保险单;。

2、甲方已全额收到保险费;。

(六)乙方代理的业务发生退保或变更,甲方相应调整乙方的手续费。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

(二)对乙方代理业务的核保、核赔权;。

(四)在本保险代理合同有效期内留存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五)按税务机关规定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六)了解乙方代理业务完成情况和代理客户详细信息。

第十条甲方的义务:

(一)根据本保险代理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的保险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为乙方核发或更换《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

(四)将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报保险监管部门备案并办理年度检验;。

(六)认真听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七)为乙方提供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培训。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

(一)在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并获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续费;。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关代理业务的展业证件、业务单证、宣传材料;。

(四)享有甲方为其提供的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培训;。

(五)拒绝甲方的违法、违规和非书面委托事项。

第十二条乙方的义务:

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甲方的社会形象;。

(二)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四)协助甲方了解投保标的的真实情况和风险状况;。

(五)按本保险代理合同约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险费;。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户的商业秘密;。

(七)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不为甲方以外保险机构代理保险业务;。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及时通知甲方;。

(十)保险保险代理合同订立后,在接到投保人要求变更、终止或者解除保险代理合同的请求后,及时转告甲方。

第十三条保证。

乙方请作为乙方履行本保险代理合同的保证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险个人代理保险代理合同保证书》是本保险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在本保险代理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依法对保险代理的地域范围、险种范围、代理手续费标准、保证人等保险代理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并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二)双方如不能就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保险代理合同自动终止。

(一)本保险代理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续签保险代理保险代理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保险代理保险代理合同。

(二)在本保险代理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保险代理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单方解除保险代理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甲方信誉和形象;。

3、挪用或侵占保险费;。

4、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保险受益人欺骗甲方;。

5、使用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或转换保险人;。

6、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和降低保险费率;。

7、泄漏客户信息及甲方商业秘密;。

8、遗失重要保险单证造成甲方重大损失;。

9、为甲方以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业务;。

10、违反本保险代理合同约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项义务。

2、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乙方丧失劳动能力;。

4、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被保险监管部门吊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五)本保险代理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须将甲方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代理期间有关的单证材料、代理客户资料、乙方和保证人留存的代理保险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还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交还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六)本保险代理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活动。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保险代理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除应如数支付代理手续费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应支付代理手续费金额%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在本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解付保险费,除应如数上交保险费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应交付保险费金额%的违约金。

(三)甲乙双方违反本保险代理合同约定,除本条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须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违约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者在代理保险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甲方不履行保险代理合同义务或违反保险代理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保险代理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六)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本保险代理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须按照损失金额支付赔偿金。

第十七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保险代理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附则。

本保险代理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乙方保证人各持一份,报甲方所属分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保险代理合同签订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旗、区)。

附件:

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公司:

根据你公司与保险个人代理人(以下称“被保证人”)签订的第号《保险个人代理保险代理合同书》(以下简称《保险代理合同书》),本保证人自愿为《保险代理合同书》项下被保证人所应负的民事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保证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一、本保证人是,在不具备担保资格或能力时,本保证人保证及时通知你公司。

二、本保证人与他方签订的任何保险代理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保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保证人为法人的: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保证人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保证人为。

自然人的: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及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说明:

(一)保证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收入和拥有所有权的资产证明。

(二)保证人为法人单位的须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拥有所有权的资产证明和开户银行证明。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原保险代理合同条款续签保险代理合同。新保险代理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代理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保证人为法人的: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保证人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及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险代理合同签订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旗、区)。

个人保险居间合同 篇四

我:_________加盟专卖店负责人在此郑重向_________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保证:

一.按国家相关法规,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办齐加盟店三证,合法经营。

二.不运作会场及培训,只做5人小型分享讨论及沟通。

三.在当地经营如出现各种问题时(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由上属店和本店共同解决,公司概不负责任。

四.绝不损害公司或业务队伍利益,影响公司声誉。

五.绝不私自开设“_________”产品分销点。

六.绝不违反“_________公司”统一产品零售价之规定,将公司产品削价或加价出售。

七.绝不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招揽新增优惠顾客。

八.绝不私自编制、印刷、复制、刻录、发行、出版和销售有关_________公司的各种印刷品、录音带、光碟等文字及声像的宣传辅销资料。

九.绝不与其他销售队伍交叉经营或用他人名字加入_________销售队伍。

十.绝不私自调整新增优惠顾问加入的标准。

十一.绝不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十二.绝不超封闭管理,不为其他部门服务;绝不人为操纵业绩或擅自挪动、调整业务员的销售业绩。

本人自愿签署此承诺书,并保证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同时亦保证将认真监督、管理下属所开设的加盟店及业务队伍,使之完全依照公司各项规定规范运作。如有违反,愿接受公司的处罚,包括书面警告、罚款、扣发奖金、冻结加盟店经营资格或取消加盟店经营资格。我将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对内、外损失和法律后果,且不因此提出异议。

此保证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上属加盟店担保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上属区域(高级)经理(签名):___________。

加盟店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代理居间合同 篇五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提供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_________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承担保证责任。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

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险业务居间合同书 篇六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办理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土地(以下简称“土地转让项目”)转让签约的各项事宜,引荐甲方和该土地的使用权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土地转让项目的重要信息,并由乙方促成甲方最终取得该土地开发建设权。

第二条转让土地的慨况描述。

2.1土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土地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3.2、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土地转让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土地转让单位所签订的合同。甲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应协助甲方直接与土地使用权人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4.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4.3、合同期除非甲方明确表示放弃或有其他行为表明拒绝签约的,否则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促成其他第三方签订合同。

4.4、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4.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转让土地项目的信息,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转让土地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如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6、乙方向甲方提供拟转让土地的图纸、拆迁安置户的拆迁安置情况(包括住户、商铺、写字间),需保证所有拆迁安置户全部按期搬离;保证土地达到挂牌条件;协助甲方对土地的摘牌。

4.7、保证甲方取得土地后房屋开发的容积率不低于。

4.8、乙方在甲方与土地转让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土地转让合同,那么在甲方与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土地的转让手续搬离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土地转让单位的关系。“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土地使用权单位未签订书面的有关合同的,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五条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5.0,规划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平方米;帮助甲方取得规划条件的审核通过。

5.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

5.2、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取得土地挂牌后日内向乙方支付40万元整;在甲方取得全部土地的摘牌后日内结清剩余40万元。

5.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第六条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诚信原则。

8.1、在本合同委托期和有效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8.2、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8.3、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九条其他约定条款。

9.1、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按居间报酬支付时间代为扣除8%的税费。甲方代扣税费后,乙方因收取居间报酬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

9.2、甲方与土地转让方对于合同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

9.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保险代理居间合同 篇七

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提供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_______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

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选择申请仲裁,一裁终局,若选择诉讼,两审终审。

八、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_____份。

保险业务居间合同书 篇八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承诺。

1.1、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甲方承诺在融资活动中所署公章、财务印章、法人章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融资不能的责任。

1.2、甲方在本协议有关的融资活动中委托代理人已经获得甲方特别授权,有权代表甲方签署与融资有关的全部法律文书,甲方对其代理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1.3、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2、乙方承诺。

2.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3、委托事项。

3.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融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融资贷款提供居间服务。

3.2、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介绍引荐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融资人),为甲方与目标融资人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融资人签定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贷款等融资性协议或合同)。

3.3、乙方居间服务内容包括:甲方按乙方要求将所需资料提交给乙方,以甲方的作抵押(质押),为甲方融资万元人民币(大写:)左右的资金(最终以目标融资方审批贷款金额为准),为前述事宜的借款提供居间服务。

3.4、甲方借款期限为个月,若采取先息后本方式,每月借款利率为%左右;若采取等额本息方式,每月借款利率为%左右,每付一次利息。前述月利率最终以目标融资方实际审批利率为准。

3.5、乙方对甲方所融资借款事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4.1、若乙方促成目标融资人与甲方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借款等)融资合同,甲方按其与目标融资人签署协议中约定贷款或借款总金额的%(大写:百分之)向乙方支付居间费。

4.2、甲方支付的居间费的有关税款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应由乙方交纳的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4.3、甲方应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贷款到达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居间费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否则属违约。

5、居间成功的认定。

5.1、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与甲方签订贷款(借款)协议时,即为本合同居间服务成功,甲方应与乙方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

5.2、如甲、乙双方未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则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向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转款时,即为本合同居间服务成功,甲乙双方不再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

6、甲方权利、义务。

6.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所需的一切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承担责任。

6.2甲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予垫付。如甲方不能提供有效文件,导致融资不能,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融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6.4、不得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6.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事项。

7、乙方权利、义务。

7.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7.2、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目标融资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7.3、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融资目标人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5、乙方居间成功后,有权要求甲方应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相应居间费。

7.6、如乙方居间未成功,不得要求甲方支付误工费、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酬金等任何居间费用;甲方不得以居间未成功而要求乙方支付其提供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等)、交通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因融资而产生的费用。

8、违约责任。

8.1、如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时,视为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融资居间服务,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8.2、乙方向目标融资方提供甲方借款资料,并经过目标融资方审批同意借款(贷款)给甲方后,如甲方放弃借款(贷款),则视为乙方居间成功,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8.3、甲方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借款(贷款)资金到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叁向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直到付清全部居间费及违约金时为止。甲方自愿放弃请求降低违约金的抗辩理由。

8.4、若甲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未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时,乙方为追要居间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9、合同的生效、解除。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9.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9.2.2、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10、争议解决及其他。

10.1、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0.2、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条款理解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0.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个人保险居间合同 篇九

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称乙方)。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合约如下:

第一条合意事项。

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第二条居间报酬。

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第三条合约期间。

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个__________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第四条权利义务。

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意管辖。

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发生诉讼时,以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六条其它约定。

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份。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甲方:______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业务居间人)。

身份证字号: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保险业务居间合同书 篇十

立合约书人: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称乙方)。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合约如下:

第一条合意事项。

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第二条居间报酬。

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第三条合约期间。

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个_______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第四条权利义务。

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意管辖。

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发生诉讼时,以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六条其它约定。

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份。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字号: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险代理居间合同 篇十一

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提供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_________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

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乙方(盖章):___。

负责人(签字):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

保险契约居间合同书 篇十二

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称乙方)。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合约如下:

第一条合意事项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第二条居间报酬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展业制度]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第三条合约期间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______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第四条权利义务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意管辖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发生诉讼时,以中国台湾台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六条其它约定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分。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字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居间合同 篇十三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险居间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合约书编号:_____________

立合约书人:

_________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称乙方)

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个_________________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发生诉讼时,以_______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份。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业务居间人)

代表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字号: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居间个人合同 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1-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区/县)____路____弄(新村)__号__室的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____(全部/部分)即__号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2-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____)。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乙方承诺按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币)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币)___元。(大写: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___角整)。该房屋租金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___(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等费用由____(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____(甲方/乙方)承担。

5-2乙方负责支付的一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6-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6-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币)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8-1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8-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9-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甲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合同个人对个人 篇十五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守法,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受甲方委托,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开始为甲方提供就业单位信息。甲方须按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甲方未提供资料,乙方有权将提供就业信息的日期顺延。

第二条 甲方需要支付的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付费与退费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费。

甲方需在接到用人单位面试通知之日起_______个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甲方面试后未被用人单位录取,乙方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

甲方面试合格后,支付剩余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试用期间,甲方因其个人原因被用人单位辞退,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乙方不予退还;甲方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被辞退,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乙方全额退还。

试用期结束后,甲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开用人单位,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为甲方取得用人单位面试通知的,需要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甲方费用。

第四条 甲方因下列原因之一:(一)提供虚假材料、虚构事实;(二)未能及时面试;

(三)未能及时报名;(四)未按乙方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乙方需要的信息;(五)甲方或其代理人承诺但未能及时提供的其他事项时,需一次性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

第七条 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或另行补充协议。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 地址:

有效电子邮箱: 有效电子邮箱: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收购成都xx-xxx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100%股份,引荐甲方和xx-xx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xx-xx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xx-xx公司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xx-xx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有:)、股份转让价格为元,大写: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xx-xx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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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个人合同 篇十六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管理方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与该项目管理方签订专业承包施工合同,协助甲方完成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的协调工作,保障合同的顺利实施。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最大限度的维护甲方的利益。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

4、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达成合同签署,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期内),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项目管理方的关系,特别是在工程结算问题上,乙方全面负责协调,乙方无任何理由进行推脱。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项目管理方进行合同谈判。

2、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项目管理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按照合同期间实际运量每吨_______元(_______元)结算(完税后)。

2、甲方每周为乙方结算一次,每周一为乙方结算上周居间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每周总体运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每周运量报表,甲方所提供报表必须保证真实有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乙方费用,如出现不实结算乙方有权索回,并保留双倍赔偿的权利。

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同复印件___份,作为居间费用总价计算依据,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每超过一天按照合同居间费用总价______________进行赔偿。

4、如甲方有终止本居间合同的意愿,甲方可根据合同总量计算居间费用,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做为唯一条款向乙方提出协商。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合作细节及项目合作中相关利益人的秘密,任何乙方发现对方出现泄密行为均有权提出和提醒对方终止本行为,如因任何乙方的原因给对方造成实际的损失,受损方可向过错方提出等价赔偿。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合同约定项目结束,项目期顺延本合同无条件顺延,直至本项目结束。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个人居间合同 篇十七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写)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鉴(公)证意见:_________。

个人居间合同 篇十八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准备。

1、发包方:

(1)工程开工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畅通;。

(2)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3)委派为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核实工程量及进度报表以及负责甲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2、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设施、水、电、道路接入施工现场;。

(2)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4)委派为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负责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日历_______天。

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

2、因发包方有较大的变更,而延期施工。

3、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或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工程项目和内容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发包方要求将所属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现场。

4、经发包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5、顺延工期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字生效。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使得条件。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五、材料供应。

1、该建筑所需的材料由承包方负责采购(供货单位及价格、数量须经发包方书面确认),承包方购回的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经发包方认可后方可使用,违反者责任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2、承包方采购材料,经发包方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无条件退回进场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安全施工。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2、施工中承包人应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无关。承包人施工期间应对工地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七、合同价款与结算:

总合同价款约_______元。

本工程结算:

(2)本工程不要求承包方提供建筑业。

八、工程款的支付:

承包人完成主体工程后,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_______%;承包人完成内、外墙等初装修后,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_______%;余已完工程价款的_______%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年内无息付清。

九、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在竣工验收_______天前,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2、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__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并在_______天内不提修改意见,亦不批准验收报告,工期顺延。竣工验收报告批准日期为竣工日期。

十、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1)开工前具备路通、水通、电通的施工条件。

(2)向承包方提供建筑物结构及管线资料等资料。

(3)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4)及时参加验收。

2、承包方责任。

(1)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遵守发包方管理规定,承包人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

(2)遵守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3)施工现场按发包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材料、搭设临时设施,不乱搭、乱放,做到文明施工。

(4)为其施工人员购买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承包人自身、发包人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害的,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5)承包人承担施工所需水电费。

(6)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树木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7)承包人负责工程成品及设备的保护,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8)施工中未经发包人及业主方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动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十一、违约责任。

1、发包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承包方有违约行为的除外。

2、承包人逾期超过_______天的,发包人有权将剩余工程另行发包,所需费用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由承包人另行承担。此外,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总价的_______%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已完合格工程量按_______%计价。

3、因承包人工程质量引起的安全责任及其他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并应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4、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返工,返工后经再次验收不合格,发包方将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究赔偿责任。

5、本工程承包方不得转包,若发现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立即退场,并赔偿发包方的一切损失。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_______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由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管辖。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售楼部。

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执二份,承包方执二份,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签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保险居间合同 篇十九

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称乙方)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合约如下:

第一条合意事项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第二条居间报酬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展业制度]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第三条合约期间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______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第四条权利义务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意管辖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发生诉讼时,以中国台湾台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六条其它约定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分。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字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居间合同 篇二十

立合约书人:______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称乙方)。

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个__________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发生诉讼时,以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份。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中华民国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甲方:______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业务居间人)。

身份证字号: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